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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巩固深化

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巩固深化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不断健全完善。开展“三定”规定调研评估,省市县党政机构基本实现由“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三定”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动态调整部门职能配置,健全省委功勋荣誉表彰体制,完善省委人才工作机制,制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相关机构职责关系,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尽责。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改革,助力农垦森工改革攻坚,原省农垦、森工总局行政机构全部撤销,相关事业单位“撤并留放”和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基本完成,为超额接收原农垦森工系统中小学教师的地方核定周转编制2915名;推动农垦森工系统社区属地化管理,为相关市县核增行政编制269名,国家部委和省委改革专班对机构编制系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政法领域、综合执法、新区自贸区改革和市以下医保体制改革,印发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市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和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促进机构职能运转更加协调顺畅。推动基层管理体制创新,制定出台了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配套政策,组织完成经济发达镇试点改革任务检查验收,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激发基层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