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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常委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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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振兴发展大局,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依法履职。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27件,其中制定8件、修改10件、废止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7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8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8项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1次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作出4项决议决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紧跟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法治防线。适应形势任务需要,报请省委批准,修改完善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监督、代表“三个工作计划”和本届立法规划。落实省委要求,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深入重点联系企业调研复工复产情况,提出推进企业供应链体系本土化、加大支持政策落实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等对策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受疫情影响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常委会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5项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立法调研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有力支持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和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