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办理 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4件议案、387件建议办理工作。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联名提出的14件议案分别交由省人大相关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坚持把审议代表议案与制定立法工作计划,起草和修改相关法规结合起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吸纳代表意见,形成审议结果报告。经审议,14件代表议案全部办理完毕,其中4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审议通过,9件列入立法计划,1件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进相关立法。代表提出的387件建议,确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9件,代表多年提出、两次交办仍不满意的建议,组织专家进行第三方评估。由省人大人事委员会汇总报告的共计37件。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具体举措,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城建环保委员会办理《关于加快制定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成立由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物业管理立法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合力推动物业管理立法工作。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关于提高辅警待遇的建议》《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等代表建议办理与委员会年度工作相结合,邀请代表参加专项调研、开展执法检查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社会建设委员会办理《关于制定禁止虐待动物立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建议》,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把代表建议提供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作为立法参考。教科文卫委员会办理《关于尽快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义务教育法条例〉的建议》,开展重新制定《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调研、论证等工作。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办理《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给予更多政策倾斜的建议》,突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预算工作委员会办理《关于优化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系统建议》,认真学习和研究,为进一步优化预算审查监督全流程信息化建设作准备。
(孙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