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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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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立法进程和《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修法进程。协助常委会开展全省对外开放情况专项视察,形成视察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将常委会审议意见及视察报告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同时将视察报告呈报省委。协助常委会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意见建议研究办理情况跟踪调研,牵头形成第五调研组报告。协助常委会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和全省宗教工作的复函。协助常委会开展复工复产情况调研。开展边境地区居民津补贴情况专项调研,形成专项调研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和省委常委、统战部长聂云凌分别在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有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制定《加强与各级人大及相关人大代表工作联系办法》,全国人大民委以简报形式全文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在简报上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审议《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议案》。围绕大兴安岭代表团杨志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边境地区居民津贴制度的建议》,创新督办方式,督促承办部门抓实抓好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民侨外委分党组正式获批成立,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全国人大民委、外事委、华侨委联系。走访慰问少数民族生活困难群众。积极做好有关会议参会和服务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参加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参加省委统战部举办的归侨侨眷、海外侨胞迎国庆·话中秋、港澳台侨界云聚龙江“服务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农副产品对接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