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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检察

经济犯罪检察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检察院指导哈尔滨、牡丹江、黑河检察机关分别出台意见,精准服务自贸区建设。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61人、起诉3054人,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起诉521人。加强产权诉讼案件法律监督,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50人,对产权纠纷民事案件提出抗诉66件。各级院普遍建立常态化直接联系企业制度,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为来黑龙江省投资企业提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