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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监督质效

办案监督质效


  把“案—件比”作为衡量办案质效的核心指标,全省实际发生案件量与司法办理量形成的“案—件比”,从2019年的1∶1.8降到1∶1.56,5900余件刑事案件被提前消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健全“精准化”诉讼监督机制,严防冤错案件发生,依法对927人作出绝对或存疑不起诉决定。坚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工作理念,重视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发布的21件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推行复杂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1152场。

(魏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