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举办全国放鱼日同步活动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开展“全省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非法交易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对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所、人工繁育养殖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电商平台等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累计投入资金2490万元,其中地方和社会资金1074万元用于增殖放流,总计增殖放流鱼类苗种1.05亿尾,其中珍稀濒危物种234.5万尾,比上年增加30%。成功救助一条150公斤雌性达氏鳇并繁育鳇鱼苗32万尾,放归黑龙江水域,自然水域鱼类资源逐步恢复。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作为厅河湖长制工作牵头单位,配合省河长办对13个市(地)的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先后组织参加省河湖长办第一次会议、省河湖长制挂图作战任务调度暨专项督查汇报等会议,组织开展挂图作战任务,落实会议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全面完成各项年度任务目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及渔业资源保护列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刘育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