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护管理
资源保护管理
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方案,出台黑龙江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方案,全省近3亿亩天然林资源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并建立了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全年完成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368项,面积1131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7496万元;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同意的使用林地项目17项,面积335.63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7894.61万元;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永久性使用林地项目280项,审核面积858.54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7277.31万元;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31项,审批面积80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918.27万元;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批的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68项,审批面积229.75公顷。划定基本草原159.6万公顷,实施重点禁牧区禁牧草原总面积101.8万公顷。启动全省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制定出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确定各类自然保护地340处,总面积94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9.9%,比整合前数量减少了173处,面积减少347.82万公顷。采用大数据、移动端等先进技术手段,完成108万公顷森林资源调查规划任务和23个县级单位公益林监测任务,提升森林资源监测保护的精准度。开展森林督查、林地清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打击毁林种参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