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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收入及特点

农村居民收入及特点


  2020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168元,同比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
  工资性收入 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152元,同比下降5.3%,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4.3个百分点,导致同期可支配收入下降1.2个百分点。
  经营净收入 2020年,在全省粮食总产量小幅增长,大豆及玉米价格涨幅明显,生猪存、出栏数量稳步增加,生猪等牧业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等因素的共同带动下,全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实现高速增长,人均达到8452元,同比增长17.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高达105.9%。
  财产净收入 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自于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大豆价格上涨提升了种植收益,带动了旱田承包费用上涨。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848元,同比增长11.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
  转移净收入 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716元,同比增长0.5%。其中,与民生保障相关的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活补贴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20年,全省耕地地力补贴标准有所下调,2018年水稻生产者价格补贴错时发放至2019年,两项因素致政策性惠农补贴同比大幅减少,抑制了转移净收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