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兴边富民行动 10月30日,全省兴边富民行动工作推进会在哈尔滨市召开,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中省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涉边市(地)分管领导、边境县(市、区)分管领导共计81人参加了会议,总结兴边富民工作总体推进情况,梳理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围绕打造黑河、绥芬河—东宁、抚远等50万—100万人口边境城市开展专项调研,形成《加快边境地区发展要素聚集推进边境重点城镇建设的调研报告》。启动《黑龙江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谋划兴边富民“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推进边民补助发放工作,做好边民政策解读,开展抵边村概念和范围核准工作,督促边境地区加快补助发放。10月24—25日,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主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宗委、哈尔滨新区协办,线上新经济电商产业园承办的“服务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农副产品对接会”在哈尔滨市举行,18个边境县(市、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共计40多家企业报名参展,组成兴边富民专区,助力把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打造为龙江第一支柱产业目标。
兴边富民试点市建设 黑河市出台《黑河市兴边富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以打造50万人口规模边境中心城市为核心目标,制定7方面53条落实措施,梳理105项重点产业项目和113项需要向国家和省对接争取的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重点项目。10月30日,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兴边富民试点市(黑河市)与中省直有关部门洽谈会,围绕支持黑河市兴边富民试点工作,组织中省直18个相关部门和黑河市进行洽谈对接。省民宗委指导黑河市谋划兴边“十四五”专项规划30个,争取将黑河市纳入国家兴边富民“十四五”规划,将黑河市谋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十四五”规划。黑河市全面放开户籍迁移限制,实现外来人口和农村人口进城“零门槛”落户。实施“边城英才”“大学生实习实训”、优选“百名研究生”等招贤纳才行动,近两年刚性引进各类人才2300余名。
民族地区脱贫 全年共投入1.39亿元,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连片地区特困县。抓好剩余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省民宗委组成脱贫攻坚挂牌督战进展情况专项督导工作组,确保剩余贫困有专人包保,脱贫对策和脱贫时限,保证年底前实现脱贫。截至11月15日24时,全省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退出。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 国家拨付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36457万元,比上年增长0.37%,其中14354万元用于支持边境县(市、区)发展。为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继续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部分市(地)资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以及对资金拨付进度等重点环节加强专项监管。相关地区全部达到2020年资金支付率超过92%,2019年资金结余率不高于2%,2018年及以前资金结余率为0的标准。
民族地区内生动力 开展技能培训,扶持民族地区群众致富,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渠道。开展育婴师培训,线上培训104人,线下培训59人,逐步打造推出黑龙江民族育婴师品牌。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共培训20人,通过培养民族地区网络直播人员,帮助民族地区销售农副产品,实现“由种得好,向卖的好”转变,“由养的好,向销的好”转变,进一步拓展全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市场,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助力。
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作用 全年共计测算分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5472万元,用于支持25个民族乡村开展特色村镇建设,比上年增长12.8%。在重点村镇布局上,加大对兴边富民行动的支持力度,25个重点村镇中,有10个在边境县(市、区)内,占比40%。推荐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四排村等8个少数民族村参加国家民委第四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启动民族乡村振兴试点选取工作。
民贸民品企业 省民宗委与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配合,开展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认定4家企业为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落实2020年度民族贸易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相关优惠政策,将国家拨付的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引导补贴资金835万元全部补贴到位,共有11家企业享受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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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少数民族地区育婴师培训班在哈尔滨举办,共有51名来自省内 的少数民族地区妇女代表参加。本次培训班由回族、达斡尔族、蒙古族、满族四 个少数民族群体组成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