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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


  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水十条”“土十条”,认真落实“河湖长制”,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8%、10%,PM2.5浓度保持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业“三减”面积达到40万亩,全区土壤污染事件实现“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