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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篇 思想政治工作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党中央赋予工商联组织的重要职责,也是工商联的光荣传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联组织得到恢复,全国工商联及时提出“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黑龙江省工商联各级组织遵循这一行动纲领,积极探索为改革开放、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的途径方法,积极探索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按照中共中央15号文件精神,本着“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注重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满足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需求,关心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进步成长。引导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逐渐培养一支“爱国、敬业、守法”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分子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