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章 党建工作

第二章 党建工作


  全省各级工商联在自身建设中,重视和加强机关中共党组织建设。随着工商联组织的陆续恢复,各级工商联机关同时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由于恢复初期省、市工商联与民主建国会合署办公,所建党组织均为联合党支部。1988年以后,“两会”陆续独立办公,党的组织也陆续分设,成立了各自的党支部。在工商联工作中,党组织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1990年6月,中共黑龙江省工商联党组正式成立。1991年7月,中共中央〔1991〕15号文件下发后,各市(地)工商联也陆续成立了党组。各级工商联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正确把握政治方向,科学管理干部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好工商联各项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
  为加强省工商联机关和直属企业党的工作,经省委统战部和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同意,1991年12月,省工商联成立了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