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信访案件督查

第四节 信访案件督查


  1986年,信访案件的催办工作,分别由办信和接访自行负责,对重要信访问题、领导阅批和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进行立案,然后交相关市(地)和省直各部门办理。各市(地)和省直部门对省信访办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组织查办,上报结果。从1986年至1996年,省信访办共立案交办2082件,结案1683件,结案率为80%。在催办工作上,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列为重点催办案件,一查到底,满足上访群众正当、合理要求。
  1987年,通过信访督办,信访案件的结案率明显提高。全年中央机关交办和省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589件(其中中央机关交办140件),到年末结案463件(其中中央机关交办95件),按三个月结案时限计算,结案率为92.2%,与上年同期比,结案率提高了2.8%。中央和省信访办交办的上访老户153户,到1987年底全部结案。
  1988年,省委、省政府领导阅批群众来信,以及省信访办呈报的《信访要案请示》《人民来信摘要》《信访信息》66件,批示信访案件102件。省信访办立案交办到各地市、县(区)信访案件共249件(包括中央机关交办的53件),到年末结案率为89.4%,同时,在催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还查结了一批老上访户。各地市和省有关部门领导对省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都非常重视,他们根据省领导的批示,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信访案件,亲自过问的审查处理结果。有些领导还亲自接待来访群众。
  省领导过问和批示过的富锦县长发乡陈某侠、陈某林由控告民警非法拘禁,而到煽动村民抗征粮,并进而要求来省会游行一案,佳木斯市市长郭云飞给富锦县委书记写信,还派了市信访办主任到该县协助调查处理此案。对省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省信访办领导都是亲自布置每个办案单位检查催办,并指派人员包案,深入到办案单位检查催办,审查处理结果。
  哈尔滨市居民王某等4人写信反映,他们个人的仓棚被康华公司私自推倒,该公司不仅不赔偿损失,还要串通公安人员处罚王某。8月8日和8月10日省委书记孙维本批示:“如果像信中所述,是令人不能容忍的。”省信访办主任郑福庆批示:“此信按要信处理,报结果。”省信访办当即派了一名副处长去了解情况之后,追究了康华公司的责任,赔偿了居民的经济损失。王某信访案件的查处,受到了市民的称赞。
  大庆市龙凤区百余名装卸工人,集体到省进京要求石化总厂把他们收回管理的上访案,自1986年以来,大庆市龙凤区装卸工人已连续四次进京,是近年来全省进京次数多、影响大的集体上访案。1988年,省领导曾几次过问和批示,省信访办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到大庆调查了解情况,省信访办主任办公会上两次专题研究这起案件的处理意见;两个主任先后进京向中办国办信访局汇报此事,并同国家石化总公司协商处理了此案。
  9月3日,省信访办在第44期《信访信息》中以“民警的行为应注意群众影响”为题,反映了佳木斯市佳东派出所副所长关文金洒后对民警动枪耍野等问题。省委书记孙维本9月10日批示:“如确系像信中所述,应予严肃处理。”省公安厅领导据此批示,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严肃处理,把关文金调离现职,并在全市公安机关内通报批评。
  齐齐哈尔市市民马某住房被市房地开发公司强行拆除一案,马某上访五年未果。10月18日,省领导把马某的上访信批示给省信访办调查处理。省信访办10月28日召开了办案会,议定了处理意见。齐齐哈尔市副市长苏为穆要求有关部门按省信访办办案会的意见限期落实。开发公司已赔偿了马某的经济损失,并同意按动迁户对待,给马某解决住房和动迁补助费。马某同意了这个处理意见,并表示感谢政府领导。
  1989年3月13日,省信访办召开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领导批示信访案件催办工作的规定。凡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统由二处指定专人负责催办。对领导批示件,按办主任批示意见,采取立案、函转或直接查办等形式进行办理,发立案函和便函时,把《领导批示信访案件交办回执单》一并发出。省领导的批示件列为重点催办,要求急办的案件随时催办。除正常催办外,每季发函催办一次。对领导的批示件,承办单位必须按时限要求结案,不能按期结案的,要上报延期理由。领导批示件交办后,由二处填写《领导批示信访案件回执单》,报送批示的领导阅知办理情况。结案材料经办主任审结后,由二处以函将结案材料呈报原批示领导。二处每月填写《领导批示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表》和《领导批示信访案件处理结案情况表》,复印发给办主任和有关处室,每季省信访办向省领导综合反映一次领导批示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省信访办主任会议确定了信访立案范围和比例问题。立案范围:1.上级机关交办查处和要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2.省领导批示查处和要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3.在治理整顿和改革中违反政策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4.有关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重要批评建议;5.群众反复来信来访和联名来信、集体来访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6.对基层处理不服,申诉有理的信访案件;7.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群众投告无门的信访问题;8.因举报遭到打击报复的信访案件;9.办主任批示要查处结果的信访案件。立案比例:来信要占群众来信纯件数的1%以上,来访占纯访数的5%以上。
  省信访办主任办公会议讨论信访案件范围:1.需要提交省政府、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信访案件;2.处理过程中,各方面意见不一致的信访案件;3.基层或有关部门应该研究处理,但长期顶拖不办的信访案件;4.对长期纠缠的上访老户各方面意见不一致,需要统一认识的;5.上级领导部门或领导交办,要求写专题报告的信访案件;6.集体访、涉及重大政策性案件。程序:办案人提出意见,处务会讨论后,经主管主任审定,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时间安排,原则上每月讨论一次,需要急办的,临时安排会议讨论。
  1990年,加强了信访案件的督办、审结工作,提高了结案率和结案质量。1990年立案322件,1989年底积案106件,截至1990年底,已结案353件,结案率为97.8%。全年共协调办理案件169件次,做到了严格把关,结案而上访者不服的比例已比历年都少。1990年领导批示交办信访案件103件,按时限要求结81件,到年底已全部结案。其中直接派人牵头和督办处理13件,已查结11件。对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四次在结案报告上做了批示,对这种认真负责地工作作风给予了表扬和鼓励。
  1991年,省信访办把全省越级进京、到省上访的523名老户列出名单,以文件形式下交到各市(地),要求各地落实责任,实事求是,按照政策进行解决。各地根据省信访办的要求,采取市(地)指导,县(区)各自为战,领导包案的办法,对老户上访问题打了一场攻坚战。松花江地区实施了“就地化解,就地处理,就地稳定”的三就地工程,使地区的上访老户稳定在基层。在各地集中处理上访老户问题的基础上,省信访办组织了四个工作组,由办领导带队,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办法,对全省61个疑难老户直接进行处理。工作组下去后,通过阅卷、调查,和基层人员一起商定处理意见,最后由发案单位、省信访办工作组共同会审定案,一次性解决信访老户的上访问题。
  上半年,省信访办组织各市(地)信访部门分四批进京向中办、国办信访局汇报了全省166户信访老户情况,请他们帮助审定全省各市(地)信访部门对信访老户的处理意见,这项工作取得了中办国办信访局的支持和协助,使黑龙江省信访工作对上访老户问题的处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11月,林甸县花园乡农民反映,该乡收购甜菜勒卡农民、压等压价,把这一问题反映给省领导批示后,省信访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到该县深入花园乡调查取证。经调查取证,农民揭发情况属实。县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了15名收购人员,并追究了6名直接领导者的责任,对违法人员分别给予扣发奖金、罚款、调离岗位和辞退。纠正了不正之风,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加强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省信访办于1991年12月制定了《黑龙江省查办信访案件工作规则(试行)》,提出凡上级领导机关交办、涉及群众生产生活重大的信访问题、尚未复查的历史遗留问题、按政策应予解决而基层推拖不办的、对基层处理不服和归口不明的信访案件等均列为立案、督办范围。
  1992年,省信访办共立案交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110件(次),按结案时限要求(三个月内)应结81件(次),结78件(次),结案率为96.3%,与上年同比提高15.2%。结案率比目标要求高出6.3%。省信访办全年亲自参与查办大老难信访案件22起,落实19起。为切实减少越级访和重访量,年初信访办开列上访老户名单133户下交各市(地),经检查督办,大部分上访老户稳定在当地。
  1993年,信访办公室立案交办案件252年,其中,中央交办60件,省领导批示交办137年,省信访办自立信访案件55件,年末结案率为98%。在处理集体上访问题上,海伦市委、市政府认为,落实工作尤为重要。因此,他们对已确定的信访案件,必须督促落实,一抓到底,务见实效。1993年3月,共合镇共青团村8人代表18户农民集体到市里上访,反映镇里欠他们烤烟款共计6万余元,要求政府迅速给予兑现。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抽专人了解情况,督促落实,及时反馈。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参与、督促下,共合镇党委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具体措施,领导亲自办案,一举兑现烤烟款21万元,使这个棘手的问题得到了迅速解决。对于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其他信访案件的决定,分管战线人员也做到了跟踪落实,督办问效,避免了重复上访现象发生。
  3月14日,林口县五星乡北甸子村305户村民联名上书乡党委,检举村长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要求严肃处理此事,罢免村长。这些村民声称如在16日之前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就包大客车到牡丹江市上访求决。面对着如此众多的上访群众,乡党委书记魏显刚、乡长谢长生立即召集全乡干部,深入北甸子村,做宣传解释工作,要求群众相信党委和政府一定能够在16日前对这件事做公正、合理地处理。上访群众在全乡干部的积极工作、耐心劝阻下,回到了北甸子村。乡党委书记魏显刚、副书记田彤顾不得休息,随即驱车到县,向县委书记王喜林汇报。王书记听罢报告,当即主持召开了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农委、信访办、县经管总站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决定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孙佳权、县人大副主任杨洪林带队,组成联合调查组,于16日前深入北甸子村调查处理。经过长达一个半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对群众举报的43个问题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并做出了严肃处理,罢免了原任村长,民主选举了新的村领导班子。群众消气了,心顺了,对县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敢于动真格的交口称赞。
  4月下旬,先后发生了七星煤矿、化工厂、白灰二厂三户企业退休职工和遗属集体到县上访。七星煤矿现有职工105人,退休工人131人,遗属47户,由于诸多因素影响,企业生产不景气,负债累累,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和退休职人员生活费。1992年3月以前欠发一线工人工资15万元,1992年4月至1993年4月,共欠退休工人生活费20万元。化工厂、白灰二厂自1992年12月起关停,退休职工14个月未能领到生活费。由于长期欠发工资,给职工和退休人员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上访人员中许多人家境贫寒,有的孩子不能入学,有的等米下锅,有的年迈卧床亟待钱用,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刻不容缓。县信访办及时向县政府汇报了这一紧急情况。县长乔正禄当即指示,县信访办牵头,由县经委、劳动局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经委口关停企业的集体上访作专项调查。5月25日,乔正禄和主管信访工作的副县长李方明主持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决定,解决七星煤矿退休工人的生活费问题,采取财政退库和补贴办法;关于白灰厂、化工二厂关停企业退休职工的生活费由县劳动局待业保险解决。这样,缓解了矛盾,群众生活得到了保障。
  1994年,省信访办立案418件,结案407件,结案率97.6%。全年共协调办理案276件次,做到了严格把关,结案使上访者心服口服,重复上访率低于往年。领导批示交办信访案件77件,按时限要求结71件,到年底已全部结案。其中省信访办直接派人牵头和督办处理23件,已查结21件。
  富锦市头林镇二林村群众几次到市里上访举报该村领导班子涣散、干部贪污、财经管理混乱的问题,市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及时派出联合工作组进驻二林村,全面清查账目,内查外调,克服重重困难,坚持工作半年之久,终于查实了主要问题,对二林村领导班子做了严肃的处理。二林村党支部书记王成于1987年12月伙同村长韩立君、会计孙喜太开假机耕票据1100元转入自己的账户。1992年2月又将农户购种子、化肥贷款30000元,用来偿还村级领导的个人欠款。其中还王成个人款12885元,给予撤销其支部书记职务,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所有款项其如数上缴。村长韩立君1991年1月用公款为自己偿还债务3460元,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并移交检察院按贪污罪处理。村出纳员孙喜太1986年将其保管的2460元车库卷卖掉归为已有,给予撤销会计职务并移交检察院按贪污罪处理。村出纳员黄庆富1986年11月自制购煤票据套取现金3000元,给予撤销出纳员职务并移交检察院按贪污罪处理。
  1995年,省信访办发案函和立案函203件。立案应结案件293件,其中市(地)246件,省直单位47件,结案率市(地)为100%,省直单位为83%,年终全省结案率为97.3%。信函交办464件,应回报结果366件。其中,时限内回报结果333件,回报结果率为91%年;年终回报结果354件,回报结果率达96.7%。
  1996年,省信访办立案交办信访事项139件(次),审结率为95.7%,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提高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在认真处理举报信访,促进廉政建设上,发挥民主监督工作中,全省县以上信访部门共受理举报问题85.425件(次),占信访总量的22.3%,分别采取归口移送、立案函转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办等方式进行了办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省信访办编发了举报省管干部五类十四个方面问题的信息,并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建议,为省领导提供了参考作用较强、价值较高的信访信息材料。5月,省信访办为配合公检法机关整顿“三不纯”的工作,连续编发了两期举报公检法机关干警为政不廉、违法乱纪的信息。经省领导批示后,使信息中涉及的20起违法违纪问题全部立案调查,推动了廉政建设。
  1997年,海伦市委、市政府把消除上访因素,从根本上减少上访量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最终目的,从治源、治早、治小入手,超前抓,抓超前,在断其源头、固其根本上下功夫。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另一方面制定了《规范机关干部行为的若干规定》,并成立刹风整纪纠察队,对查处的12名违法违纪干部进行了公开处理,群众反响良好。2.开展了村级财政清查工作。市委、市政府结合贯彻落实中央〔1996〕13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开展了农村经济大清查工作和推行了村级政务公开制度。全市共清理出违纪资金130多万元,其中清退不合理农民负担100多万元,有34名乡村干部受到审查,农村上访量大大减少。3.进行“四闲”启动工作。各级党政部门针对城市部分待业人员因生活保障问题,常常引发上访的实际情况,在抓好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同时,采取灵活措施,积极启动“四闲”工作。到了7月末,全市已启动闲置企业17家,闲置厂房705万平方米、闲置场地126876平方米,闲置设备22台套,共安置闲置人员390人。4.突出扶贫解困工作。为了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海伦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海伦市1997~2000年扶贫规划》,上半年,全市捐款捐物总价值30多万元,上门走访贫困户2000多人次。在市内,专门设置扶贫市场,扶持城内贫困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增加自我解困能力,极大地稳定了因生活问题而引起上访的群众。
  按照党中央查办贪贿大、要案和开展打击经济犯罪专项斗争的部署,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把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在打击贪贿大案和涉农贪污案件上。
  7月,检察院接待了19名烟农的集体上访。他们反映该乡烟站站长把烟农卖烟款和应给烟农的扶持费贪污,烟农上访2年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对于这起上访案件,他们认为这是群众盼望解决的难点问题。确定了这起上访案件是群众盼望解决的难点问题,于是他们及时派出专案组进行调查,迅速查清该站站长肖某贪污扶持费及公款11800元的犯罪事实之后,将烟农应得的扶持费逐户返给了烟农。在接待后头乡30多户农民反映该乡烟站和村抓烤烟的领导贪污挪用烤烟扶持款的上访后,立即选派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仅用两天时间就查清了主管烤烟的村长,挪用扶持费一年多的犯罪事实,将挪用款依法收缴,立即返给烟农,同时在办案中还为该乡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1998年,省信访办交办市(地)及中省直信访事项892件,其中要结果的699件,时限内应回结果的674件,实际回结果的674件,回结果率为100%。交办和转办的信访工作事项,均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上半年,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共接待处理61件(次)上访案件,其中8起涉农集体上访,由于督办到位,按时限要求处理上访案件,没有出现一件越级上访。1998年4月,他们接待了克音河乡十四井村100多名群众的集体上访,反映村支书和村长贪污问题。并说明,此事已经反映三年了,并经有关部门7次查账,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检察院领导认为群众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当即决定由申控科和反贪局组成调查组,对此案初查。从接待到组成专案组仅用了1小时40分钟。调查组在工作的20多天里接待了130多人次,制作调查笔记120多份,一举查出了村支书和村长、会计、出纳员等8人的贪污和行贿问题,收缴赃款8万元。同时,对上访群众要求解决的村干部及亲友种地不交钱等问题也进行了处理,为村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
  1997年春节前夕,克音河乡西林村60多名农民开着四轮车到检察院上访,举报个别村干部贪污和村电工收的电费不上交被其贪污,电管站因该村没交电费而给该村停电检察院领导感到此案的大多问题不是属于检察院机关处理和管辖范围,但看到上访人气愤和焦急的情形,他们想上访人之所想,急上访人之所急,把群众的问题当作刻不容缓的大事来抓,当即与公安局、电业局、克音河乡联系,得到了他们的赞同和支持,使案件及时得到了查处,春节前给西林村送上了电。
  1999年,省信访办交办市(地)及省直单位信访事项2974件,其中要结果的2853件,时限内应回结果的2843年,实回2516件,回结果率88.78%。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加强了环保信访案件受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对信访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考核。在1998年成立环境污染举报中心的基础上,4月份又设立了4622110环境污染联动举报电话,把环保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到严格执法监督、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上,做到咨询有处问,投诉有人管,困难有人帮。他们针对本市环保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环保信访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结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总体要求,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开展以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环境集中监察和综合整治活动,根据群众的举报,对噪声扰民和环境污染的娱乐场所和建筑工地进行了夜查和检测。4月19~25日,他们集中对全市31家娱乐场所及20家建筑工地进行突击夜查和实地检测。通过夜查对4家卡拉OK歌厅和2个建筑工地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2000年,省信访办共研究协调案件30余件,通过协调处理解决了一些影响面大、处理难度大的案件,化解了矛盾,消除了影响,保证了稳定。2000年,各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在抓上级交办案件和突发性上访问题的工作中,都把对信访案件的处理列入信访工作重点来抓,普遍坚持了包保责任制。即实行对信访问题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各地还根据当地上访变化情况,主动开展超前排查和处理异常上访的预防工作。2000年,各地共排出各种信访问题8224件(次),参与包保的领导干部3315人,已就地办结和就地稳定7601件(次),占总量的92.4%。2000年统计仅二、三季度,全省各地有130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信访接待日工作活动,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电约13700多件(次)。在各地实行后进单位重点管理,群众集体上访得到了有效缓解,异常上访和突发事件明显减少。全省信访总量出现下多上少的局面。据2000年统计,当年全省信访总量670717件(次),省信访办仅受理21342件(次)。
  为加强和改进信访案件的督办检查工作,认真办理国家信访局交办和省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省信访办成立了督查处。加强信访案件的督办检查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有效地减少越级和重复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省信访办制定《信访案件督办工作制度》的同时,对督办形式、方法、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这项制度的实施,收到了很好效果,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大大减少了信访案件的积压,使督办信访案件工作走向正规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各级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重点、保稳定”的要求,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于1月14日召集1999年群众进京、到省上访量较大,在134个县市区中排前10位的巴彦、呼兰、依兰、哈尔滨市道外区、安达、青冈、兰西、望奎、海伦、龙江等10个县市区的主要领导进行情况通报和警示谈话,要求他们从思想上深刻反思,认真分析信访形势,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就地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把群众进京、到省上访减少到最低限度,在2000年内退出前10位,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一季度开对这次通报警示谈话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这次通报警示谈话,采取先通报被谈话单位1999年当地群众越级进京、到省上访情况,省信访办提出改进意见,省委组织部提出希望要求。10个县市区领导对这次通报警示谈话震动很大,触动很深,大家纷纷表示,一定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信访办的要求,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强化信访工作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群众越级上访发生量,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把在2000年退出前10位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警示的一条重要标准。4月份,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2000年1月份警示、通报谈话的越级上访量大、信访工作问题多的10个县(市)区进行跟踪检查,以促进这些单位改变面貌。这次检查由省信访办抽调12名干部,3名主任带队,划分4个组,直接到县(市)区面对面检查,就地解决问题。检查的重点是2000年以来省交办案件和自立重点案件的处理情况;落实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一月份谈话之后采取有效措施和发生的变化等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检查组逐案督查,对症下药,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对这些单位取得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全省信访工作。
  2001年,信访督查工作从抓制定规则、建立制度、严格程序、加强督办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实行当地领导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的“三包一保”责任制;对重要信访案件实行有案必查和一案三查:一查发案单位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主要原因;二查当地党委政府在接待处理工作的责任;三查个别人组织串联、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的违法行为。全年列入督查的信访问题82件:其中立案督查71件,结案52件,到期结案率为100%。受理联合督查信访问题11件,全省通报批评两个单位,通过一案三查,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有关责任人员40余人,通报有关责任单位15个。
  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对群众举报鸡东县不按要求纠正违规设立机构问题给予通报;对绥化市技术监督局和北林区政府不按要求处理上访问题给予通报;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工业局和绥化市农委处理信访问题不当,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问题给予通报,都收到了举一反三的工作效果。
  肇东市针对历史积案造成的群体访案件上升的实际情况,着力加强信访案件的督查工作,提高了案件办结的质量和工作实效。1~10月,全市信访总量与上年同比下降30%,信访案件办结率过到95.5%。集体访与上年同比下降19.5%,越级访同比下降37%,进京访件次和人次与上年同比下降分别为25%和32%。由于过去几年的种种原因,肇东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积案有三十余件,班子虽然换了几届,可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肇东市委、市政府从转变作风入手,下决心彻底解决这些历史积案。首先,他们对积案重新排查、弄清底数。对排查认定的22起重点案件,市委常委会落实市级包案领导、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办理要求和标准,限期办结。一是查明造成群众重访或越级访的原因。采取主动审慎的态度,老案新办,重新调查取证,重新研究案情,做到事实清,情况明。二是查清接待处理工作中的责任。对于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信访活动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已有两名工作人员受到了通报批评。三是查实个别上访人有无违法行为。对利用群众信访活动达到个人目的,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个别串联、煽动、组织集体上访的不法分子,依法严肃处理。通过上述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各级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促进了依法治访工作的开展,肇东市信访工作也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过程中,得到了全面发展。
  2002年,省信访办共列入督查信访问题54件,涉及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黑河、佳木斯、双鸭山、大兴安岭,大庆、鸡西、牡丹江10个市(地)及22个县(区),6个省直单位。其中,派员到实地核查处理14件,列入“一案三查”11件,交办处理29件,结案49件,结案率为94.5%。为进一步明确了立案结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加强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省信访办把集体到省重访问题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只要反映的问题有理并有能力解决,就立案督查或“一案三查”。把群众到省、进京越级上访较多的市(地)作为立案督查重点。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立案34件,占全年督查案件的63%。隶属于省农垦总局的绥芬河鑫欣贸易公司27名职工集体到省上访,反映该公司1992年就面临破产,厂房、仓库、办公楼等资产全部被法院判决还银行贷款,56名职工长期放假,企业没有钱发放生活费,职工多次集体上访,迫切要求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立案后,省信访办多次进行政策性指导,农垦总局领导亲自包案,解决了这一困扰多年的上访问题。农垦总局为这批集体访问题协调落实资金106.3万元。通过信访督查工作的开展,省信访办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77件,诫勉谈话8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47人;对违法上访人员劳动教养6人,行政拘留14人,信访收容250人,训诫93人。经过督查,共为上访群众解决各种资金912.3万元,涉及1300人的切身利益,使200人进入低保,纠正违反政策问题7件,解决不合理摊派和违规资金近100万元。
  2003年,省信访办共督查信访102件,其中国家信访局交办31件(含经省领导批示8件),年内应结19件,已全部结案上报,结案率100%;省级领导批示交办9件;自选列入督查的重要信访案件62件,年内应结58件,实结55件,结案率94.8%;在上述案件中,派员以实地核查处理13件,列入“一案三查”36件。全年列入督查的案件涉及13个市(地)及20个县(区)、9个省直单位。全省信访部门建立督查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督查工作人员。年初印发的《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信访办增设督查处的通知》,要求根据信访工作实际需要解决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003年已有12个市(地)正式设立了督查机构,13个市(地)共配备了18名专职督查工作人员,全省信访督查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鹤岗市把多种形式的督办检查工作贯穿于全省集中处理进京到省上访问题会战始终,截至2003年6月20日,全市35个督查组共督查落实重访案62件,占全市重点访案总量的96.1%,保证了会战工作质量。一、分组向下督查。会战以来,市信访办的4个督查组和信访重点单位的31个督查组,积极开展会战督办检查工作。市办督查组坚持办领导牵头,对下分片包干,实行每两周及会战转段前后定期督查,遇到紧急上访情况随时督查,各重点单位督查组把定期和随时督查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到位,力求实效,形成了上下联动、及早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了会战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协调向上督查。会战以来,市、县(区)两级督查组,通过向本级党政领导请示信访工作,传达上级对会战包案的要求等方式,协调督促领导按时参加信访接待,及时办理包保案件,积极调处信访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向上督办的作用。三、重点回访督查。会战以来,市、县(区)两级督查组以会战为契机,以落实信访案件、稳定群众为目标,通过电话或深入案发单位的方式,积极开展回访督查。市信访办督查组对近年来省长电话办交办的重点案件实行重新交办复查或逐件电话回访。对新交办的鹤北镇屠宰场的上访问题,通过现场回访督查,使责任单位投入6.5万元整修和重建厂房,更新设备,实行全面整改。四、典型示范督查。6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信访会战推进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萝北县、东山区、经贸委等单位抓督查促会战的工作经验,用典型示范的方法,要求和引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进一步加强督查和结案工作,充分利用剩余的会战时间,最大限度地提高各类访案的结案率和上访群众的稳定率。
  2004年,省信访办共立案下交信访重点案件4045件,是2003年同期的4倍多,结案率为91.6%。对重复进京的467件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管理,时限内办案率达97%,就地稳定率达83.2%。立案督查的信访问题141件:其中,国家局交办92件,年内应结75件,已全部结案上报,结案率100%;全国人大、政协、新闻单位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信访交办转办22件,已全部结案上报;列入“一案三查”107件。通过“一案三查”,追究信访工作失职的责任领导117人,对13个县(区)实行重点管理,对10个县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和实行信访工作动态管理,并定期对这10县的信访工作进行督办指导。
  按照中央联席会议的要求,全省联席会议机构迅速建立,并立即启动各项工作程序。省委副书记栗战书、刘东辉,副省长王东华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利用5个晚上时间,逐一听取各专项工作小组汇报,从政策层面、机制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对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截至年底,中央联席会议交办黑龙江省的1074件问题全部报告结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小组共组成36个督查组,对13个市(地)、64个县(区)及部分省直单位处理解决中央、省交办的信访案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各专项工作小组全年共出台29项政策规定,从而解决了一批影响较大的共性问题。全年底共发放粮种补贴4.63亿元,清理37个非农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5.15亿元,筹措兑现企业军转干部工资补贴、生活补贴1.68亿元。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对信访工作被动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和诫勉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全省134个县(市、区)进行了信访工作综合考评,对列后10位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管理和诫勉谈话。对此,被列为重点管理和诫勉谈话地区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政班子会议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取得明显效果。
  2005年,全省督查共立案交办801件,经查实上报结果。被揭发检举的违纪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13人,行政拘留24人。帮助群众解决拖欠工资、社保费用、补偿安置款等各类资金7388万元,涉及63426人。督查督办信访事项151件,其中国家信访局交办123件。查实后受到通报批评7件,追究责任25人。中央联席会议第一阶段交办进京访1220件,已上报结果1200件;第二阶段交办723件,已结707件。在督办检查工作中,抓典型案件处理效果很好,省农垦总局建设农场职工反映因输血导致19人感染艾滋病,相关领导不向上级报告,梦想逃避责任问题,查实后,11名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农场场长、农垦北安卫生局局长等10人被行政警告、撤职,有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伊春市南岔区晨明镇月明村毛玉千反映村委会克扣土地安置补偿费问题,经查实,村上虚报承包田,多领补偿费498650元,已收回上缴市财政。
  在信访督查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加强经常性的检查,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为了保证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就地、依法得到处理,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在督查工作中,全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先后对鹤岗市不重视驻京接待劝返工作,领导不力,力量不强,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对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碧州林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对哈尔滨市呼兰区信息不灵、行动迟缓,造成上访群众越级上访以及铁力林业局处置集体进京上访不力的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将信访工作纳入省直72个厅局和13个市(地)党政工作目标考核中,全年因信访问题被建议处分的干部117名,重点管理18个信访工作被动县、区和单位,与省委组织部门共同对9个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对推动群众来访问题的解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省信访办对中央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案件分两条渠道进行交办。一方面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下交各市(地)党委、政府,要求有关市(地)和责任单位重新审查,逐一认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结案材料;另一方面按照问题的分类,分送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求各专项工作小组从法律、政策层面,对问题的处理进行把关审核,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按政策解决到位。省信访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周汇总一次情况,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度,推动问题的解决。2005年,仅省信访办立案下交信访案件4144件,是2004年同期的5倍。9~12月,省信访办联席会议先后5次组成20余个督查组,深入以13个市(地)及所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中央和省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案件特别是挂牌管理的重点信访案件办结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包案稳控情况等展开督促检查,推动了大批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尽快结案。针对督查反馈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省联席会议要求,由负有政策解释权威的省直有关单位牵头,对各地反映上来的疑难棘手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从政策规定层面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在此期间,省信访联席会议共发出督查通报20余期。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群众进京、到省上访情况,进行了住址分析梳理,加大工作力度解决上访老户难点问题。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省制定的“七个一批”的办法,把重复进京、到省上访老户作为工作重点突出出来,层层落实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妥善解决了一批重大疑难问题。省信访办对进京上访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管理,落实责任,限期办结,就地稳定。2005年共对423件案件实行挂牌管理,到年底已结案摘牌305件。从2004年8月到2005年底,中联办交办省信访办的11批、2006件信访案件,经核实纯案数为1816件,全年办结1737件,办结率达95.65%。在79件未办结案件中,涉法涉诉案件76件,占未结案件的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