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
第二节 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
1986年,省信访办提出解决越级上访的关键是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上访老户和屡遣屡返老户问题,采取“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和“变通”处理的原则。从大局出发,从实际出发,凡是应该处理的问题,就要果断拍板定案;凡是有实际问题的,就要认真负责地落实好。
松花江地区信访工作在地委、行署直接领导下,在各个部门密切配合下,全体信访干部辛勤努力,夺取了1986年信访工作的新业绩,中央、省、地立案177件信访案件,已于年底全部结案,各县自立的信访案件593件,也全部结案,全区从1984年以来,连续三年全区全年无信访积案,保质保量实现松花地地区无积案“三连冠”。随着信访量的增加和省信访办对立案交办案件指标的提高,信访案件量激增。据统计,中央、省、市(地)立案交办案件量较1985年增加92.4%、各县自立案件量同比增加60%以上。在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松花江地委、行署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信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查处信访案件任务的完成。地区的做法:第一,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真正把信访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地委、行署领导亲自抓信访、亲自批阅、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办重大信访案件,秘书长、副秘书长亲自新部署检查信访工作,深入各县检查指导、帮助解决信访案。各县委、县政府把信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经常研究信访工作,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五常、尚志、巴彦、通河等县,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保证按时限要求完成信访任务。第二,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对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提出时限和质量要求,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严格掌握查处进度,定期通报,有效地保证办案效率和质量。第三,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制度,采取了领导包案等有力措施,使信访案件从交办到结案,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严密审核结案手续,使信访案件快、稳、准地按时限具结。第四,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等办法,解决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地区信访办100多次深入实际复查案件;各县也组织巡回办案组和检查组到县直单位和乡镇,帮助基层办案,使每一起信访案件都及时妥善处理,落实好政策。
1987年,五常县、呼兰县、铁力县、肇东市和桃山林业局是中办国办信访局的工作联系点,这五个单位的信访工作在与中办、国办信访局建立联系点后,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中办、国办信访局《黑龙江省五个信访工作联系点的情况》中,从以下五个方面肯定了五常县、呼兰县、铁力县、肇东市和桃山林业局五个信访工作联系点的信访工作。一、上述三县一市一局对中央、省、市(地)交办的案件,按期结案率均达百分之百,实现了信访无积案。同时,自办案件结案率也有大幅度提高。二、信访量逐年下降。仅1987年上半年为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呼兰县信访办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量下降46%、铁力县信访量下降35%,重信重访下降45%;肇东市信访量下降36%,越级上访下降24%;五常县越级上访下降20%,重信重访下降2.5%,信访量稳中有降。今年头十个月,肇东市群众给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来信月均不足8件;五常县、呼兰县、铁力县月均在5件以下;桃山林业局月均还不到1件。三、加强了调查研究,反馈信息工作。1987年上半年,铁力县信访办收到反映农村经济合同纠纷的来信较多,他们将此类来信综合分析后,向县领导反映了情况,引起县领导重视。县里组成调查组,对五个乡、镇,一万多户农民签订了近三万份合同做了调查,找出了农村经济合同多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素质低,不懂法;群众文化程度低,写在合同上的内容误差多。县调查组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由县委农工部向基层干部广泛宣传,增强他们的政策和法制观念;二是制定“农村合作经济条例”,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合同纠纷问题。桃山林业局信访办近几年来收集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350条信息,由专人认真筛选,归纳整理,分类建立信息卡,选择重要的信息报送局领导。局信访办在接待群众来访问中,发现在实行国有林经济承包后,死亡职工家属的生活困难问题带有普遍性。局信访办会同局工会、劳动科全面调查后,对经济上有困难的124户遗属,采取不同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对22户有劳动节能力的遗属,分配了承包林地;对27户可以进行了个体经营的,帮助他们办了个体营业执照;对没有劳动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采取了定期补助;对41户房屋年久失修的,给予帮助大修或分给新房。这样,通过经济扶持的办法,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山下青年向山上转向,建设营林新村。现已建成了四处新村,安排山下无业青年402人,缓解了企业“山上有活没人干,山下人多没活干”的矛盾,促进了桃山林业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四、按照《黑龙江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条例规定》,三县一市一局也相应地制定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五常县把信访工作目标定为五项,明确提出了实行目标管理的意义和要求,以及检查评比方法和步骤。县里各部门、各单位把县下达的五项指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使全县上下形成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贯彻了“分级负责,归口办案”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肇东市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力求合理,便于考核的原则,把全市信访工作从总体上分解为若干个“指令性”和“规范性”的数据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各级领导和各单位把完成目标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考核情况,对达到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给予表彰和奖励。五、后进变先进,先进更上一层楼。建点前,肇东市信访量大,市领导上班有人找,路上有人截,家里有人等,信访办公室整天应接不暇。确定为联系点后,该市扭转了信访工被动局面,1985年、198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地信访工作先进市。原来占哈尔滨市上访量大的呼兰县,确定为联系点后,甩掉了上访量大的帽子,第一次成为信访无积案县。哈尔滨市信访办领导称赞呼兰县的信访工作打了翻身仗。桃山林业局在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去年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标兵”。五常县除被评为1986年“全省信访工作先进标兵”外,同年还在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铁力县的信访工作也得到了伊春市的好评。三县一市一局确定为联系点,信访工作有较大变化的根本原因是这些地方的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视。他们的做法是:一、领导亲自看信,亲自接待,亲自办案。1986年,呼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300多件,占全部来信的四分之三。上半年,县委书记张松岭批阅群众来信97件,约占群众写给他的全部来信的三分之一。肇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三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和批阅来信1384件次,约占同期全部群众来信来访量的30%。五常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上半年阅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535件次,占全部信访量的21%。上半年,铁力县委书记阅批信件约占同期全县信访量的20%。二、充实、加强信访工作机构,提高信访干部素质和待遇,充分调动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性。几年来,五常县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街道)、屯四级信访网络。目前全县有信访工作组织76个,专、兼职信访干部251人。在78名专职信访干部里,大、中专毕业生占34%,平均年龄不到40岁。县信访办由原来的8人,增加到12人,购置了办案车一辆。肇东市在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紧张的条件下,增拨信访办三间办公室,为信访办配备了办案专用车。呼兰县委为信访办充实了四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轻人,配备了一台打字机。桃山林业局于1986年将信访科改为信访办,配备了五名专职干部,其中有三名党员和一名大学生。铁力县政府先后两次将全县县直机关唯一1%的调资指标,拨给了县信访办。
1988年2月25~2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办、国办信访局召开的十六省市信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总结了1987年全省信访工作,表彰奖励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部署1988年全省信访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地)、哈铁、森工总局、农场总局主管信访工作的秘书长(厅局长)、信访办主任和省直27个厅(局)信访处(室)负责人。省委副秘书长郑庆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曲绍文、副秘书长白政,省政府秘书长王玉夫、副秘书长薛瑛、孙凤刚,省纪委副书记孙连举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副省长陈云林,省委副书记、省信访学会会长周文华到会,并分别就新时期信访工作和信访理论研究问题做了讲话。省委副秘书长郑庆福在信访工作报告中指出:1988年的信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三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减少越级上访,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强化信息工作,沟通社会协商对话渠道,维护人民民主权力和合法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服务。根据这个指导思想,确定三条任务:一、减少越级上访,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总的要求是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政策和法律认真解决上访人员的正当要求。二、疏通协商对话渠道,强化信访信息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信访信息工作作为今后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实。三、加强调查研究,搞好业务指导。省、市(地)信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上,要拿出更多的时间深入下去,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省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松花江地区地委召开全委会议,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全省信访工作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并对全区信访工作进行了研究。地委书记孟庆祥在县长、组织部长和地直单位负责人会议上对信访工作做了专题讲话。3月25日召开了全区信访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信访工作措施,主要是:1.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地、县领导按分管战线与信访工作挂钩,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目标,并将其作为年终干部述职和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2.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全区有25个上访老户,造成到省上访323人次,针对这个实际情况,确定由地县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限期解决。3.用一个季度时间,在全区打一场全面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主体战”,狠抓治本措施,尽快改变工作面貌。
牡丹江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15日至6月末,组织一次百日攻坚战,重点解决目前已掌握的106名上访老户问题。由市领导按战线分工,逐户进行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老户稳定在当地。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10日听一次情况汇报,并召开电话会议进行情况通报。市信访办派出工作人员到省、去京,动员上访人员返回当地解决信访问题。
3月5日,省森工总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的传达,分析了森工系统在全省目标管理总评中倒数第一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部分单位的少数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领导工作日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进京、到省上访问题;有些单位信访工作力量不适应工作需要。针对存在问题,拟于近期召开系统信访工作会议。总局党委和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森工系统信访工作的决定》。总局要求所属各单位今年进京上访量要比去年减少25%,到省上访量要比去年减少15%。具体办法是,抓基层,提高就地消化信访问题的能力,扭转“坐等办案”的衙门作风;抓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全面推动信访工作业务建设;抓老户,彻底解决问题,把群众稳定在基层。同时,森工总局把信访工作纳入“双文明”评比中,规定凡信访工作未达标的单位不能评为“双文明”企事业。会后,总局领导采取下出去,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就地处理了15名上访老户的上访问题。
佳木斯市按照中共十三大建设民主政治的要求,大胆改革信访工作,开辟了两条信访工作渠道:一条是通过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人大代表视察信访工作和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推动信访工作的开展;另一条是通过与新闻单位搞横向联合,拓宽解决信访问题的渠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他们还针对1987年全市理论研讨和干部培训工作较弱的情况,筹备了市信访协会的组建工作,并举办了专兼职信访干部培训班。
1989年1~5月,七台河市市长王东华批阅群众来信500余封。王东华刚刚调到到七台河,即要熟悉各方面情况,参加一些重要会议,还要研究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各项工作,有时还要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间很紧,非常繁忙。每天还收到不少群众来信,少则三五封,多则八九封,公出去省开会几天回来后,桌子上就是一摞子群众来信。王东华并没有因为工作忙、时间紧而影响亲自阅批群众来信。王东华总是挤时间或利用业余时间一封一封地亲自阅读,不仅阅读,还几乎对每封信都签批处理意见。据统计,1989年1~5月已批阅群众来信500余封,签批具体意见的就有480余封,是1988年七台河市的市级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总数的两倍还多。在500余封群众来信中,属于反映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应该解决又能解决的,直接签批各有关部门处理的有380余封;需要市信访办掌握、协调、转办、立案和交办要结果的有80余封;列入政府办公室催办件的20多封,做其他处理的还有30多封。通过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为今后抓好市政府各项工作提供大量信息和情况。
3月8日,绥化市委秘书长王新生到西长镇,同镇党委书记关志国一起接待了上访老户孟某和鞠某,耐心地听取了他们的申诉,了解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王新生根据有关政策,对二人申诉的问题分别进行解答,宣传党的政策,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解除了两个人思想疙瘩。并依据历年来对孟、鞠二人处理情况,对二人多次进京、到省无理上访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放弃过高的要求,体谅政府对他们的照顾。王新生要求西长镇政府要对孟、鞠二人上访没有落实的问题应尽快落实,并要妥善解决和安排好他们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经过同镇政府领导反复研究,并征得上访人的同意,在过去已处理的基础上,从照顾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进一步的处理意见:孟某多年上访,在生活上造成了一定困难,为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安排孟某在家乡和平村养护一公理公路,每月工资近百元,并由镇、村负责在今年解冻前后为孟某盖两间一面青住房。镇党委书记关志国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落实,孟某同意,并表示今后不再上访。对鞠某的上访问题,经同镇领导协商,本着照顾出发,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免掉其在村里拖欠的欠款,在征求上访人意见时,鞠某表示在经济上不需要补偿,但要为其上访恢复名誉,要求镇上是否能在村里为其开一个会,讲明情况,以免让别人误会和受村里人的歧视。经研究,同意为鞠某在龙山村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讲明鞠某上访理由和要求,并要求正确对待鞠某,不要歧视。对此,鞠某表示不再上访。
1990年12月,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政府领导成员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制度》,主要内容是:一、省政府领导成员对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省委批示的重要人民来信来访案件,应认真批阅、亲自督办,并责成主办部门限期向有关方面报告查办结果。二、省政府领导成员每年轮流到省信访部门处理一次重要的案件和疑难案件。具体时间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三、省政府成员应亲自阅批重要的人民来信,并及时复信;亲自接待重要的群众来访。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应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并指定专人催办。四、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分管部门工作的省政府领导成员负责,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建立领导干部信访值班制度,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亲自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并定期向省政府书面报告本部门的信访工作情况。五、省信访办每季度向省政府报告一次省政府领导成员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工作情况。
省委书记孙维本、省长邵奇惠以及其他领导先后到省信访办公室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仅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信访工作的开展。
1991年5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指出:信访工作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一项长期重要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事谁去办”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处理信访问题。要把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强化基层信访工作,提高基层信访部门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信访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信访工作秩序。《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下发后,各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决定》,使全省信访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1992年,哈尔滨市群众上访量继续上升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将抓好信访工作作为确保社会安定团结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密切注意各方面动向。为及时发现苗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市政府发布了第12号令,制订实施了《哈尔滨市信访工作规则》,大力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将各区信访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隶属下的科级单位升格为区政府序列的处级单位。市政府领导身体力行,亲自深入到哈尔滨轧钢厂现场办公,解决了职工上访反映的困扰企业多年的经济纠纷问题。妥善安排了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受到了工厂和工人的称赞。
省长、六位副省长、秘书长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日共处理了7起疑难信访案件。邵省长主持办理的台胞徐琪信访案,《黑龙江日报》作了报导,并受到中办、国办信访局的肯定,在内部信息《情况交流》上进行了报道。
1993年5月19日,省委办公厅印发省委七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七届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黑龙江省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提高省委常委会议质量、减少省委常委事务性活动的意见》三个文件。《中共黑龙江省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要坚持联系群众的制度。常委每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少于3个月;定期到自己联系的高校接触师生员工;每半年至少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专家、学者晤面恳谈一次;经常到商店、市场转转,乘公共车辆;每月轮流到省信访办处理半天群众来信、来访;结合分管工作,固定长期联系点,保持经常联系,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迎送,不搞层层陪同,按规定就餐付款。
1994年,为了能够及时、就地、正确处理群众上访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减轻群众负担,避免群众往返奔波,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初步改变了人民群众上访活动的无序状态,提高了县级以下单位处理信访问题的质量。逐级上访制度的实施,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和部门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处理上访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有利于“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的落实,提高基层自我消化矛盾的能力,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实施逐级上访制度,也是为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创造必要的条件,是深化信访工作改革,逐步实现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的有益尝试,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
6月8日,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市(地)、省直有关单位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信访部门负责人共80多人。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文件,交流工作经验,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和一些紧迫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进一步疏导好社会矛盾,控制和减少集体上访,抓好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的落实。在这次会议上,巴彦县委副书记王运义、哈尔滨市南岗区副区长贾福祥、富裕县副县长孙国才、伊春市南岔区副区长董仲喜、林口县副县长李方明、望奎县卫星镇党委书记阚宝臣、省民政厅信访处处长徐冰介绍了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的经验。省政府副秘书长何永林做了总结讲话。对存在的问题应予以特别重视。一是个别市(地)和单位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对群众疾苦不关心,对群众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不认真,工作上缺乏紧迫感和主动性。二是少数基层单位的信访工作力量有所削弱,造成来访无人接待、来信无人处理、越级上访猛增的局面。三是执纪不严。对因工作失职、误事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责任追究处理不力。四是实行逐级上访制度尚未完全走入正轨,部分地方没有严格按照逐级上访程序处理问题,由于怕负责任,怕引起群众越级上访思想作祟,不按规定给群众出具书面意见,引起群众不满。
1995年,3月6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有关要求,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各级党政领导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主要有四项基本要求:(一)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二)加强信访工作基础建设;(三)认真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四)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按照工作实际需要实行打分制。考核范围是市(地)、县(区)党政机关、省直74年列检单位。考核方法采取自检与组织检查相结合,即:检查考核、目标评比、兑现奖惩、考核期限等,一般都以年终为期限。年终评比时,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未达标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向上级党政写出书面检查;因群众上访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取消当年评比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10月,中办、国办信访局发来《1995年第三季度黑龙江省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省领导批示指出:“绝大多数来信来访是有实际情况的,反映的问题是有价值的。运用好这一渠道,至少对我们有这样的作用:一是可以密切联系群众,听到群众的呼声;二是有效地接受监督;三是为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可以伸张正义,保护群众;五是切实体现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11月22日,省委书记岳岐峰在黑龙江省信访办公室呈报的《第四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汇报提纲》上批示:“信访工作是一项密切党政领导与人民群众联系,了解群众脉搏动向的重要工作,而且是事关稳定大局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定要贯彻好全国会议精神,在今年信访量下降的良好基础上,巩固发扬成绩,再创好的成果。”
1996年,各地市积极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为了加大信访工作落实力度,牡丹江市委将信访工作每年初列入市政府总体目标之中,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并配套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情况通报制度,处理群众上访情况通报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6月上旬,下发了《牡丹江市维护社会稳定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形成了有效地激励和制约机制,保证了全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1997年7月24~25日,全省基层信访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马迭尔宾馆召开,各市(地)主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或副市长、信访办主任,部分县(市)乡的主管领导,省直列检单位和哈尔滨铁路局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共11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委秘书长王东华主持,副省长孙魁文到会并作了《下大气力抓好信访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信访办主任刘海涛作了《抓好基层,夯实基础,把全省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报告。会议期间,传达了中办、国办信访局在苏州召开的全国基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省委书记徐有芳视察省信访办时的讲话精神。延寿县等25个市,县,乡、村在会上做了大会发言和书面交流。12月9日,省委召开常委办公会议,听取全省信访工作汇报,研究信访工作。王建功、马国良、张毅出席会议,孙魁文、张成义及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要求:一是从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抓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从解决不稳定因素入手,妥善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减少集体上访。三是从信访的源头抓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四是从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功夫,通过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来推进信访工作。五是从关键环节上突破,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的重点。六是从组织领导上强化,突出抓好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在这次会议确定,授予省信访办在群众信访问题上的处理权,省信访办请示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有权及时调市(地)主管领导来省汇报信访工作或处理信访问题;有权及时直接调县(市)主要领导来省汇报信访工作和处理信访问题;有权及时调群众集体上访较多的市(地)、县(区)主要领导来省谈话,省委组织部派员参加。省信访办通知不到或不按要求来的,省信访办可通报批评。会议还对省信访办微机联网问题、基建资金缺口问题、职工住房问题给予了研究解决。12月20日,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省领导李清林、张毅、孙魁文及省信访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各市(地)、县委书记、市长(专员)、县(市)长、省直各单位主要领导,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市(地)信访办主任和省直单位信访部门负责人共400多人参加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办主任刘海涛传达了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副省长孙魁文代表省委、省政府与各市(地)、省直机关单位签订1998年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状。
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积极行动起来,全面贯彻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佳木斯市于1997年12月29日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同各县(市)区、市直单位签订了1998年信访工作责任状,市长王国学作了讲话。会议决定从1998年1月开始,每周一到周四安排一名市级领导到信访办值班;信访办的业务经费由去年的2万元增加到4万元,根据工作需要1998年追加3万元;专项拨款1万元用于购置微机联网设备;增拨奖励经费一万元,用于奖励省级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授权佳木斯驻哈办事处,对发生到省集体上访的群众,由其劝回办事处处理;市委组织部从1998年始,每年分两批派4名后备干部到信访办挂职锻炼;授权信访办有权及时找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到市信访办汇报信访工作或处理信访问题;有权及时找群众越级上访较多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到市信访办谈话,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大庆市于1997年12月23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1998年工作思路。决定由驻哈办事处一名副主任兼市信访办副主任,负责处理到省、进京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在市信访办硬件设施和信访干部的待遇上要从优安排。伊春市在1997年12月26日召开的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市长对当前的信访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1998年的信访工作要着重抓好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重心转移到缓危解困保稳定这项工作上来,促进经济发展。要严格控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访。当前要集中力量做“两节”“两会”期间信访工作,对省信访办下交的上访老户,分别下发了文件,落实“三包一保”责任状,确保万无一失。绥化地区为全面落实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地委于1997年12月27日召开常委会议,在认真分析当前信访形势的基础上,为加强信访工作,会议决定将信访办原来的吉普车更换为桑塔纳;将信访干部的津贴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100元;批准购买一台微机;1998年派20名副处级后备干部,分期分批到信访办锻炼。大兴安岭地区于1997年12月29日召开了信访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全区元旦、春节和省“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强调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抓好信访工作,严把初信初访关,将控制解决群众集体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省农垦总局在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总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认真分析总结信访工作的基础上,1997年12月26日,总局党委决定:授予信访办可以直接调农牧场、局直单位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到总局和省信访办汇报信访工作的权力;各农牧场必须配备1名以上专职信访工作干部;各分局中必须配备2名以上信访工作干部。省森工总局于1997年12月29日召开总局党委会,认真传达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森工系统信访工作,重点解决好特困企业职工节日生活,确保社会稳定。针对当前森工企业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会议决定信访部门有权调森工各企业单位党政一把手,特别是调“三访”较多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到局谈话,组织部门派人参加,作为考核班子和主要领导政绩的一项措施;为信访处解决一台桑塔纳工作用车和一台微机。
1998年,伊春市纪委在探索全委办信访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规定每周一为正副书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日,要求正、副书记定期在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不定期去县(市)、区、局和交通不便的边远林场、经营所、村屯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二是实行纪检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分包信访责任制,并实行了“三包”,即包受理、包查处、包整改。三是机关各室包个案、包奖罚。检查室着重查办大要案,信访室查办“短平快”案件,执法监察室查办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问题、党风室查办违纪购车、手机问题,纠风办查办婚丧嫁娶、三乱问题。
伊春市纪委在探索全委办信访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规定每周一为正副书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日,要求正、副书记定期在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不定期去县(市)、区、局和交通不便的边远林场、经营所、村屯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二是实行纪检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分包信访责任制,并实行了“三包”,即包受理、包查处、包整改。三是机关各室包个案、包奖罚。检查室着重查办大要案,信访室查办“短平快”案件,执法监察室查办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问题、党风室查办违纪购车、手机问题,纠风办查办婚丧嫁娶、三乱问题。1998年伊春市纪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97%。市委监察局自办信访案件145件,处分党员干部81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在贯彻执行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中,注重制定并实行相应的制度,规范责任,努力把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他们的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将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纳入市委、市政府总体目标之中,并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牡丹江市在牡办发〔1998〕33号关于下达1998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中,将信访工作列为一大项。市委、市政府要求市信访办于年初制定并下发具体考核实施方案。每半年、年终对全市120个列检单位进行考核,结果送交市政府目标办统一考评,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对于不达标单位不能评先进,领导班子成员不予晋级。市委组织部门,在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中,也将信访工作做得如何,与领导班子成员的提拔、晋升、评优结合起来。实行领导例会制。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坚持两次常委会、两次常务会,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信访工作,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制定具体措施,解决重要群众信访事项。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主要领导都要在会上强调信访工作。近两年来,先后召开18次由各县(区)和各单位领导参加的全市性信访工作会议、信访工作紧急会议、信访“热点”问题座谈会议、基层信访工作会议、信访工作现场会议等,安排部署阶段性信访工作。三是坚持完善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两年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以上领导45人到市信访办、共接待受理310人次群众上访,研究处理85件重大信访事项,其中群众集体上访65批次。市委书记沈玉成在1998年10月16日群众来访接待日中,接待了市区居民贺天访申办个体药店问题,当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进行拍板,使这起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得到了解决。1998年6月9日,市长宋恩华在群众来访接待日中,接待了牡丹江市国际开发公司1723片动迁户集体上访事项,宋恩华当即召集动迁办及开发公司研究,使这批群众集体上访事项得到了解决。
1999年12月23日,第五次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在哈尔滨花园邨宾馆举行。会议由省委副书记杨光洪主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宪强作了工作报告,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永茂、副省长王东华等出席会议。全省13个市(地)主要领导、信访办主任和省直有关单位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部门的负责人共120人参加会议。会议表彰了中共牡丹江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等65个单位“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殷国洪等92名专职信访干部“在信访工作岗位辛勤工作20年”荣誉称号。
2000年,全省各级信访部门狠抓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党政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层层签订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状;加大了市(地)、县(区)领导值班接待群众来访日的密度,市(地)由每月接待一次改为每半月一次,县(区)由每月接待二次改为每周接待一次,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公开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领导职务、姓名和服务承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面对全省群众集体上访逐年攀升,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增长的实际情况,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从抓责任制入手,先后派出5个专项推进组深入到13个市(地)、28个县(区)检查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对县级信访工作实行“倒查”责任追究法,即对越级上访量大、排在全省134个县(区)前10名的19个单位38名主要和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排在前5名的呼兰县、哈尔滨市道外区、五常市、庆安县、龙江县实行信访工作重点管理,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猛增势头得到有效缓解,异常上访和突发事件明显减少,全省信访总量670717件次,与1999年同比下降26.5%。省信访领导小组对信访工作被动、综合平衡排在134县(市)区后五名的呼兰县、哈市道外区、五常市、庆安县、龙江县实行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后,这五个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都进行了认真反思,自觉克服过去说与做“两层皮”现象,亲自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亲自接待处理群众来访,亲自“包保”重要信访案件,亲自做上访人的思想疏导和稳定工作,同时加强了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检查督促。下半年五个县(市)区群众越级进京、到省访599人次,与上半年同比下降77.5%,其中五常市下降幅度最大,下半年无进京上访,无到省集体访。五个重点管理单位认识提高后,都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扭转信访工作被动局面的关键一环。五常市委下半年召开常委会,分析全市信访形势和群众越级上访的原因,得出一个结论是上访群众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未能及时就地办结,市委决定改变过去到处“灭火”的被动做法,变“抓浪头”为“抓源头,市五个班子领导带领100多名机关干部,深入到28个乡镇排查调处群体矛盾,开展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爱民工程。他们先后排查出易于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问题235件,就地办结和就地稳定率达100%。呼兰、庆安、龙江都组织矛盾排查调处专项推进组,开展“一帮一”和扶贫解困献爱心活动,先后为群众办实事2300多件次,从源头上减少了越级上访的发生。呼兰县建立了《呼兰县领导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县委、县政府把全县分成9条线,逐条落实县领导包保责任制,哪条线“鼓包”就通报哪条线;龙江县对信访工作被动的乡镇或县直单位实行警示谈话,建立了《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和奖惩制度》;庆安县对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和异常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领导予以撤职处分。五常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了《信访工作末位淘汰制度》,对“包保”领导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不能按时上交结案报告就交辞职报告”,该市保山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因群众上访不断,被就地免职,全市信访工作很快由被动变主动。
2001年,省委对省级领导干部值班接待群众来访日作出规定。省委书记徐有芳带头到省信访办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全省信访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加快了改革步伐,在信访工作开展上有了新的创新。尤其是认真贯彻全国第五次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解决各级领导和信访部门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上收效很好。一是解决了对群众信访活动的认识,克服了一些基层人员总认为在改革和发展时期,群众越级上访增多是正常现象的片面思想,看到了群众重信重访多和越级上访量大的根本原因是工作不到位,从而使各级领导担负起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建小康的政治责任。二是解决了领导和相关部门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一家事的不正确思想,推动各级、各部门从思想上认识到,信访工作是领导机关分内工作和基本职责,从而变信访工作一家忙为大家办。三是解决了一些机关单位处理信访问题不认真,甚至“走过场”的现象,从而树立起为信访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政治信誉。通过贯彻全国第五次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基本上形成了狠抓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领导接待日制度的落实、构建齐抓共管信访工作的新格局;拓宽信访渠道,疏流导渠,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全省开通信访电话网络,给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创造了方便快捷的途径;深入开展依法治访,就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把信访工作导向法治化的轨道。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使全省信访工作有了突出的进展。在全国28个省市区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形势下,黑龙江省信访总量却出现持续下降的走势。2000年全省信访总量下降10.1%。与2001年同比下降了16.1%。
2002年,各地市积极探索领导信访责任制的形式。依安县从狠抓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入手,实施三项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一、突出了责任追究制度。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各部门的群众到县以上上访情况进行通报,对将矛盾上交、造成一定影响的越级集体访进行专题通报,责成主管单位限期处理。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对因工作不利,造成重大影响的,分级追究责任。对主管领导(包括县领导)在一定范围的会议上提出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根据责任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突出重点管理制度,实行信访工作指标量化。凡因信访工作上的被动、在半年或年终考评中处在后3名的单位或部门,实行信访工作重点管理,管理期限为半年,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对确定为信访工作重点管理的单位,和发生到省以上越级集体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并对该单位党政一把手实行诫勉谈话,半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三、突出信访工作责任与领导干部挂钩机制。从2002年起,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度,与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挂钩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造成后果的,追究其责任;对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相应奖励。依安县通过细化领导责任制,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了各级干部抓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信访工作的落实,全县越级访、集体访、缠访现象明显减少。
绥棱县强化信访工作采取新举措。绥棱县采取“三抓、三接待、二强化、一会战”的措施,强化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抓”,即主要领导带头抓,主管领导重点抓,上下协调配合抓。第一季度,县委书记、县长亲自主持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书记县长办公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退伍兵安置、城乡解困和救济资金等疑难问题14件;县委常务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亲自主持信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热点、难点信访问题11件;各分管战线领导以及各部门、乡镇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随时研究战线内的信访问题,采取领导包案,包接待、包处理、包落实、包稳定,一包到底,跟踪问效,把绝大部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领导主管的战线之内。“三接待”,即定日接待、定时接待和定地点接待,县委每月指定县领导接待日两次(15、30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武装部等几大班子成员全部参加接待,乡、局级每周指定接待日一次,乡、局班子成员及各站(所)、股(室)长全部参加接待;同时,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及战线领导每天早上利用1个小时的时间,专门接待分管战线内的群众来访,对一些矛盾比较集中,涉及多部门的信访问题,主管领导牵头,与战线领导及各部门领导共同到指定地点接待群众来访,从而有效地将上访群众稳定在县内。
2003年,省信访办根据省领导的要求,从抓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入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信访工作上下互动、齐抓共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省信访办把信访工作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省市县乡四级国家机关、所属部门的信访工作实行量化管理,采取层层签订领导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办法管理信访工作,实行信访工作由当地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年终对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评估当地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市县(区)还分别对优胜、达标和不达标单位在所辖范围内通报公布,激励和鞭策各级各部门,实现了信访工作的上下互动。二是坚持领导包保信访案件责任制。对来信来访中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的难点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律实行当地领导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和保稳定的“三包一保”责任制,把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人头,防止出现责任制落实上的说与做的“两层皮”现象。仅2003年前三个季度,全省各地就有4400多名党政领导亲自包保处理疑难重大信访问题8300多件。三是实行诫勉谈话和重点管理。为把《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省信访办制定下发了信访工作后进单位重点管理办法,以省信访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各地,对因领导责任制不落实,而导致信访工作被动的单位实行诫勉谈话;对群众重信重访数、越级上访数与人口之比,排在134个县市区后5名的单位实行重点管理,管理时限为半年,半年内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提拔不重用。绥化、牡丹江、双鸭山等市(地)还规定,连续2次被重点管理的,给单位的主要领导亮“黄牌”;连续3次被重点管理的,将单位主要领导调离或撤换。从2000年到2003年,省信访办已重点管理了29个县市区,极大地增强了各级领导抓信访、办信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部分单位由后进变成了先进。
2004年1月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信访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这一年,省委常委会4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开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312次对信访工作和具体问题做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宋法棠、省长张左己多次对重问题做出具体指示,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带动下,2004年全省县以上党政领导共15913人次对34557件信访问题进行包案处理,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
2005年,落实领导责任制为主线,加强信访工作责任。以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为契机,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全省自上而下狠抓各级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初步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工作局面。省委、省政府将信访工作纳入省直总体目标、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2005年中省直单位信访工作考核办法》《黑龙江省2005年市(地)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考核办法》。自省信访联席会议成立以来,省委常委会、省领导办公会议、省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先后12次召开专门听取信访工作和信访联席会议工作情况汇报。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省信访联席会议、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5次发通知、通报等指导性文件。2005年全省县级以上领导干部10240人次,共对37642起信访案件进行包保,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共接待来访群众14934批、90051人。
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下访倾听出租车行业呼声。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出租车作为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城市形象的明信片,已经成为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近年来,由于油价上涨、保险费曾幅过大、行驶费用支出过高等原因,致使出租车行业收入下降,成为近一个时期城市信访日趋突出的不稳定因素之一。5月25日上午,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带领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贯彻《信访条例》,先后到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和天鹅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就出租车行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并召开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和出租车驾驶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座谈中,杜宇新对出租车行业为哈尔滨市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出租车驾驶员热爱家乡、服务家乡,为树立哈尔滨的国际大都市形象作出的贡献给予了表扬。同时,对出租车驾驶员反映的有些道路和场所对出租车采取限制通行的政策、税费负担重、重复收费、黑车扰乱出租车市场等问题,当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能解决的问题尽快拿出解决办法,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向广大出租车驾驶员说明情况。杜宇新指出,出租车是城市流动的窗口,也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车行业组织化程度高,又与公众利益联系紧密。大家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要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我们要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呼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并给予及时解决。群众向党委政府反映问题,要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程序进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牡丹江市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推出新举措。牡丹江市委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实行“一岗双责、发挥两个作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对多年沉积而成、牵涉面广的棘手问题直接研究解决。一是市委常委按联系点包案。以包片为主,每位常委都建立工作联系点,包一个县(市)或一个区,在包招商引资、支柱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问题的同时包信访稳定,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市委书记马晓林亲自包海林,为全市各级领导包案带了好头。二是政府按市长分工包案。市长陆兵一上任就强调:从决策开始就想到群众的承受能力,今后决不能因决策失误引发信访问题,让后任“埋单”。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月研究一次集体访案件,落实包案领导,限定办结时间,仅2005年上半年,通过专题研究已对26个方面的33个案件落实了包案领导。三是联席会议上下对口包案。一方面,对一事多头、涉及面广或需要跨战线配合的信访问题及重大集体上访案件,由市联席会议(或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包保案;另一方面,把中央和省信访联席会议及省信访办下交的进京、到省越级访案件,按责任归口落实到联席会议各专项工作组。各组组长全部由市委常委或政府主管副市长牵头,各级领导在包案之后迅速熟悉情况,查找问题的根源,督促问题的落实。2004年9月份以来,中央和省联席会议共向该市下交146个重点案件,其中:中央信访联席会议交办案件39件,省联席会议交办案件69件,省挂牌管理重点案件38件,经过该市三级包案处理后,到2005年8月份已全部结案,稳控率为96%。强化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市级领导轮流每周三开展一次信访接待日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接待,接待地点设在市信访办三楼会议室,提前在信访办门前公示《牡丹江市领导接待日须知》。每次领导接待日上都至少安排经委、农委、建设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领导陪同,涉及具体案件通知相关单位到场,对群众反映的上访问题,先由相关部门提供政策依据,拿出初步意见,最后由领导拍板,保证了公平、准确、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的上访问题。仅2005年上半年就有18位市领导参与了21次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先后接待上访群众代表320多人,处理解决各种疑难问题74件,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2.3%。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专门制作了铜质公示板,提前三天公示出本周负责接待的领导、时间和地点,每周三主要领导挂牌接待,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同步进行,有效化解了大量信访矛盾,推动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信访工作纪律:一是加强通报制度。把信访领导责任制细化、量化为领导批阅群众来信、领导包案、领导接待日、领导研究信访、科学决策减少上访源等五个单项标准,由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考核,半年通报。把案件的落实、进展情况由市委办和政府办联合按季度进行通报;对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发生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集体访和异常访,出现一起通报一起,抄送市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几大班子。二是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将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纳入市委、市政府总体目标考核中,年初通过市目标办下发年度工作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对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一票否决”。三是出台干部免职规定。市委在2005年26日出台了《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政不作为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免职的规定》,将信访工作追究,列入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这一规定,在全市设立了信访工作的“高压线”,大大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解决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修订预案,明确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领导责任。6月,市委、市政府重新修订了《牡丹江市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从事前的加强排查调处、事件发生时的信息报送、紧急处置到事后的妥善处理、保障稳定都明确了部门责任,细化了领导责任分工,提高了全市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黑河市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信访条例》中逐步认识到,信访工作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实行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畅通信访渠道的全局意识。一、从源头入手,整合资源,拓宽信访渠道入口。以“热线”为主,“专线”并用。市长热线电话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2005年又先后开通了三条信访专线,即公安局专线、市政信访专线、环保信访专线电话,基本上做到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人接待、有人处理、分关把口,各负其责,有效地缓解了越级上访、重复上访。联网建站,在市信访办构建了市长信访电话网络服务平台;以信访受理科为依托建立了市长信访电子信箱,并将网址和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自开通以来,两个网站共受理群众建议、意见和信访事项127件,办结率达97.8%。构建平台,强化中心。各县(市)区都建立了调访中心,负责“调访一体化”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在乡镇、社区设立调访组织,把司法调解和信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了解决信访问题的第一道防线。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把好信访渠道出口。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坚持“一岗双责”。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实行“三包一保”责任制,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都实行“一岗双责”,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市信访办与政府法制部门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采取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点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市联席会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和各专项工作组的检查指导,经常沟通情况,掌握工作进展,各专业工作组与中央和省对口专项工作组保持经常联系,及时完成中央和省交办的信访案件。2005年,该市对中央和省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9%。爱辉区西岗子镇西方沟村换届选举中,由于该镇领导不重视,选举过程操作不规范,造成两次选举失败,西沟村村民多次集体到市里上访,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为此,西岗子镇的党政主要领导均被免职。北安市东胜乡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致死的案件,由于公安部门该作为而不作为,拖而不办。对此,通过信访部门的建议,北安市委、市政府对北安市公安局涉案的6名干警给予了纪律处分,北安市委、市政府向黑河市写出了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