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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习宣传《信访条例》

第二章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

第一节 学习宣传《信访条例》


  1996年1月16~18日,省信访在穆棱市召开了黑龙江省接待人民来访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地)信访办主任、综合科长、接待科及省直部分列检厅局的信访干部共70人。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实施最新颁布的《信访条例》,总结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工作经验,安排和部署1996年度的信访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永林到会讲话。在座谈会上,牡丹江市、穆棱市和巴彦县、省民政厅等14单位结合学习《信访条例》,介绍了各自实施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的一些具体做法,参观了穆棱市信访办接待来访工作规范化的现场。研究确立了1996年的工作思路,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落实全国和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信访条例》,以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好集体上访为重点,紧紧围绕省委确立的经济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系群众、维护稳定、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民主监督作用,努力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省信访办、省信访学会于1996年2月7~9日,在省城哈尔滨市举办了首期由各市(地)信访办负责人及省直部门信访干部近百人参加的《信访条例》培训班。培训班上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刚在全国《信访条例》培训班上的讲话。省信访办领导根据《信访条例》的基本内容讲了四课:《信访条例》概述、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信访秩序、信访工作与其他法律渠道的关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办主任何永林、省信访办副主任严国珍、张淑珍、孙伟汉、杨琳出席会议。何永林在讲话中强调了举办《信访条例》培训班的目的、意义,就是要把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当作信访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深入贯彻,使广大信访工作者学懂弄通《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正确运用《信访条例》,依法接待、受理群众的信访事项。会议要求全省各市(地)和省直各部门要在4月底前办完本地、本单位学习《信访条例》培训班,以推动《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信访工作的开展。
  各级信访工作机构依据《信访条例》规定,加强对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催办检查,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实施《条例》的经验做法,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在省信访办的指导下,全省信访战线上开展了“心系群众,当好公仆”,向优秀信访干部吴天祥学习的活动,并在《黑龙江信访》上开辟了《公仆情怀》和《讲政治、爱人民》两个专栏;刊发交流学习贯彻《条例》的好文章,以此推动《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为了学懂弄通《条例》,省信访办专门组织全省各级信访部门,开展了《条例》的研讨活动。通过研讨活动,评出学习践行《条例》的优秀论文131篇。全年各市(地)和省直部门共举办以学习《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干部培训班共31期,培训信访工作骨干1200人,为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全面实施和深入贯彻《条例》奠定了基础。
  1999年,省信访办在全面贯彻《信访条例》和《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过程中,狠抓信访目标责任制建设。研究起草了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实施细则,并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反馈各地执行情况,与组织部联合下发考核办法。制定了信访工作依法行政责任制方案,起草下发了《关于贯彻〈行政复议法〉,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通知》。将信访法制教育列入信访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内容,有力地推动了依法办信访工作。加大调研工作力度,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省信访办采取了各处分解调研题目的办法,深入有关市(地)县开展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30多篇,其中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各采用1篇;向国家两办信访局推荐10篇优秀论文,在全国评上3篇,有5篇被选入全国优秀论文集。三是及时总结各地贯彻《信访条例》好的经验,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注意搜集各地好的经验,及时整理并编发《工作情况》类信息56期。起草《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等6个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信访工作。
  哈尔滨市道里区信访办为落实省、市关于保持稳定、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示精神,针对全区基层工作特点,重点加强了对农村促农工作队队员的培训,举办了全区农村促农工作队队员学习《信访条例》培训班,有260名促农工作队队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班上区信访办主任生红传达了省、市、区领导关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她在宣讲《信访条例》的出台的背影、目的和重大意义的同时,分析了当前群众信访形势,传授了如何接待来访群众,如何处理好群众来访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改革开放服务。生红在讲话中要求促农工作队队员要开展好“两个结合”,即:把做好农村信访工作与贯彻《信访条例》、实施《逐级上访制度》相结合;把做好农村信访工作与学习孔繁森,争当“人民公仆”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信访工作,为社会稳定服务。哈尔滨市太平区南直办事处,在进一步贯彻《信访条例》过程中,针对新换届选聘上来的30名居民委主任,不熟悉信访工作这一实际情况,举办了深入学习《信访条例》和创“三无”街道活动培训班。就街道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学习《信访条例》的目的、意义以及如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信息反馈工作进行了全面培训。通过培训,委主任们感到收获很大,一是提高了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二是对信访工作的程序、方法以及信访信息的收集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理解。三是明确了任务,鼓舞了士气,为促进南直地区的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为达到“三无”街道标准奠定了基础。
  2000年5月,全省各地按照省信访领导小组要求,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使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和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年底,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哈尔滨市进行依法治访工作试点。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织、宣传、政法、法制等二十几个部门领导参加的依法治访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召开了由各市、县(区)、市直委办局主要领导参加的依法治访工作电话动员会。会后,方正县通过电视台连续9次进行依法治访宣传讲座。道里区信访办与法制局联合印制了《农村法律法规知识百题问答》3万份,下发各乡镇、村屯、农户,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哈尔滨市信访办聘请“三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坐班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分流信访问题。市直有关单位还出台了公开办事制度、承诺公约、文明办事制度,将本部门现有的法律、法规公示上墙。受理内容、时限、办理程序和要求直接面对群众,既宣传了法律法规,又接受群众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
  2001年,根据全国信访局长会议部署和要求,省信访办加大了对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依法治访的宣传贯彻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开展答记者问活动;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依法制治访的决定》,开展依法治访年活动;在信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信访,及时、就地、依法处理大量信访问题,使全省信访总量与上年同比下降了55%。8月23日召开全省依法治访工作哈尔滨现场会的汇编材料,在第五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介绍了黑龙江省依法治访工作的经验。
  2005年1月,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颁布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联席会议和国家信访局的统一部署,对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给予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作2005年一件大事来抓。省委书记宋法棠、省长张左己在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分别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必须把《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作为一件重要的大事抓好,建立长效机制,将信访工作引入法制轨道,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省委书记宋法棠对学习贯彻条例作出批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中,要率先垂范,起带头作用。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利用4月中旬和5月中旬这一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省信访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的通知》,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宣传月活动中,全省各级信访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信访条例》1500余次。省信访办、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在黑龙江省电视台就《信访条例》的有关问题,以答记者问的方式进行宣传讲解,并开展了《信访条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黑龙江日报》刊登了竞赛题目,共收到社会各界答卷5.3万份。省及各地宣传部、法制办、信访办与新闻单位紧密配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信访条例》的宣传,由于各级党政部门和信访人员的不懈努力,全省形成了宣传《信访条例》舆论强势。
  抓好社会层面宣传,扩大《信访条例》的普及效果。全省各级党政部门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和办法,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并印发宣传材料。4~5月,全省共印制《信访条例》的宣传材料50万份,张贴布告近15万张,县挂条幅2万余幅,出宣传板报近2000期,设宣传站(点)500余处,出动宣传车近百台及以文艺演出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使《信访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与此同时,省信访办组织市(地)及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走上街头,从理解和把握《信访条例》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等方面,现场解答咨询,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各地、各部门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干部下基层向信访群众“面对面”地宣讲《信访条例》活动和送《信访条例》下乡村、进厂矿、入社区活动,使条例基本上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4月7日,省委、省政府在哈尔滨市举办了全省领导干部培训班,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出席,各市(地)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法制办主任、信访办主任、省直单位负责人、在哈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驻军主要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培训。开班仪式上,省委副书记刘东辉就《信访条例》学习贯彻工作做了讲话。他说:《信访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重要行政法规,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信访条例》贯彻实施。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即: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努力建立信访新秩序;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重,构建信访新格局;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4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乡镇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信访条例》电视电话报告会,参加省领导干部《信访条例》培训班全体人员出席,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就修改《信访条例》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主要原则和规章制度等问题做了报告,全省乡镇以上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7800余人收听收看了专题讲座。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信访办主任孙伟汉,副主任谢宝禄、姚洪泽分别就《信访条例》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讲解。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克山县的人员进行典型案例的介绍。省乡镇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信访条例》电视电话报告会结束时,副省长王东华作了总结。4月14~16日,省信访办举办了全省信访干部《信访条例》培训班。各市、地信访办主管业务的副主任和省信访办办信、接访、综合、督查、电话处处长,各县(市)、区信访办主任,中省直单位信访部门负责人27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信访办副主任杨琳就《信访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做了动员讲话。杨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是顺应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具体体现。对构建和谐社会,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激发各行各业人们创造活力,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信访干部要真正学懂弄通,全面掌握《信访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认清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层层抓落实,确保《信访条例》落到实处。省信访办助理巡视员王贵军、崔维克就修改《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原则、规章制度、贯彻实施等问题进行了辅导。并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人员就《行政复议法》有关问题进行辅导讲座。从4月中旬开始,全省各市(地)、省直部门结合全省开展的《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按一级抓一级原则,分级分批举办了各级领导及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信访条例》培训班,全省掀起学习宣传《信访条例》的热潮,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党校讲授《信访条例》110期,参加5200多人。全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共举办培训班510多期,共有6.3万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理解了《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了解了《信访条例》的修改背景、指导思想及重大意义,能正确把握实施《信访条例》的基本要求,提高了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了《信访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