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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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遵循改革创新、修志为用、质量第一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力求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断限内黑龙江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变化。
二、本志为黑龙江省第二轮修志规划中《黑龙江省志》分志。
三、本志上限为1986年,下限至2005年。为遵循和体现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某些章节的内容,上限适当做了回溯记载,以揭示和体现图书馆行业的特点和事业发展的规律。
四、综合运用述、记、志、图(照)、表等体裁,以志为主。文字内容较少的县(区)图书馆层次结构做了相应调整。
五、资料来源于各级公共图书馆的业务记载、统计数据,以及各图书馆主管机构的文本和口碑资料。
六、记述事物涉及的机构名称和专业用名,出现频率较高时,做了简化处理。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以后则为简称,如“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简化为“省文管会”,《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化为《中图法》,“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简化为“宣传周”。
七、黑龙江省公共图书馆包括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所有的公共图书馆,不论其历史上隶属何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