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服务 省图书馆基本服务包括文献外借、馆内阅览、网络浏览、音像欣赏、特殊群体服务、延伸服务和文献复制等方面。
一、文献外借 (一)个人外借
1986年,省图书馆设有外借部,分为中文图书借书处和小说借书处,承担外借中文文献的管理和服务。中文图书借书处设有辅助书库,藏书包括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除小说以外的各门类图书,按《中图法》分类排架,闭架管理,人工办理借还手续。小说借书处实行开架借阅,人工管理。1991年全部小说加磁条,在出口处设监测仪,并将读者利用率高的文化、教育、艺术、体育和科普读物从外借辅助书库中提出,在小说借书处实行开架借阅。
1993年,因购书费紧张,所购新书品种少,复本仅1~2册,无法保证外借用书,到馆读者逐渐下降。为解决这一矛盾,建立集资借书处,实行采购、分编、流通一体化管理,图书流通册次和人次大幅提高。1995年集资借书处改称读者自助外借部。1998年1月自助外借部从主楼迁入阅览楼,图书6万册、期刊100种全部开架借阅,简化分类排架,运用计算机管理流通,并设有新书专架、学生用书专架。
1985~2003年,外文图书外借由外文书刊阅览室承担,不设独立借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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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黑龙江省图书馆少儿阅览室一角 |
2005年新馆开馆后,文献借阅从闭架服务为主转为开架服务为主,文献信息查询由卡片式目录检索转为计算机联机检索,流通管理也由手工方式为主转为全面实现自动化。读者自助外借部取消,成立青少部,设立少儿阅览室,开始接待12周岁以下的儿童读者。
省图书馆依据藏书数量和读者需求变化,不断修订图书外借制度。1991年修订的中文图书外借制度和文学作品外借制度规定:每人每次准借2册,借期为20天,只能续借一次,小说不续借。
1993年修订外借制度,规定外借超期每天每册罚款0.05元,超期1年抵消押金,借书证作废。图书丢失要赔偿同样图书;不能赔偿者,视图书使用价值按原价2~5倍赔款。所借图书总价超过办证押金时,另收押金,还书时返还。
2005年图书外借制度规定:每张读者卡可借2册,借期28天,可续借一次。图书丢失赔偿办法规定:200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定价2倍赔偿,200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依据书价酌情赔偿。
20世纪60年代,省图书馆流通量最高年份为1965年,外借56211人次、93139册次。20世纪70年代流通量最高年份为1979年,外借64399人次、160980册次。20世纪80年代外借人次最高年份1982年,为132965人次;外借册次最高年份1989年,为253711册次。20世纪90年代外借人次最高年份1994年,为130142人次;外借册次最高年份1996年,为310600册次。
1986~2005年黑龙江省图书馆个人外借人次、册次统计表 表1-3
年度 | 个人外借人次 | 个人外借册次 | 年度 | 个人外借人次 | 个人外借册次 | 1986 | 100637 | 241700 | 1996 | 129582 | 310600 | 1987 | 86343 | 197915 | 1997 | 108270 | 267962 | 1988 | 90827 | 210617 | 1998 | 78251 | 196100 | 1989 | 109808 | 253711 | 1999 | 91634 | 196754 | 1990 | 75491 | 189054 | 2000 | 82485 | 169319 | 1991 | 77155 | 190170 | 2001 | 106353 | 215954 | 1992 | 87905 | 216113 | 2002 | 56415 | 115137 | 1993 | 115900 | 267106 | 2003 | 12235 | 24510 | 1994 | 130142 | 282111 | 2004 | 45 | 99 | 1995 | 129348 | 300971 | 2005 | 3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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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邮寄借书
1963年开始办理邮寄借书,对不便到馆的读者提供邮寄借书服务。“文化大革命”时期邮寄借书业务中断,1974年恢复。1986~1993年,平均每年受理12件;最高年份为1989年,受理25件,借出图书145册。1994年邮寄借书业务停止,并入馆际互借。
(三)馆际互借
馆际互借始于1963年,凡愿与省图书馆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和情报中心,双方签订互借合同并互签印章后领取馆际互借证,即可互借图书。
1989年2月,根据国务院部际图书情报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成立了黑龙江省厅(局)级图书情报工作协调委员会,建立馆际互借制度,统一了馆际互借证。1990年制订“馆际互借办法”。
省图书馆除与国家图书馆、中科院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研究所和省级图书馆、省级图书情报研究所建立互借关系外,还与省内各市县图书馆及107个图书情报单位建立了互借关系,互借手续由省图书馆外借处统一办理。1993年对馆际互借证进行清理、验证,保留有效证55个。1996年馆际互借业务停止。
(四)集体借书
1962年制订《省图书馆集体借书规则》,为党政机关和科研单位办理集体借书证,建立借书登记册。每次可借10种20册,借期1个月。1965年修改集体借书规则,其中规定:没有特殊情况,6个月不到馆借书按弃权处理。1991年年末停办集体借书业务。
二、馆内阅览 开设阅览室,为到馆读者提供文献阅览服务,是省图书馆主要服务项目。
(一)阅览室设置
在不同时期,根据馆藏特点和读者需求的变化不断设置和调整阅览室。1986年,阅览面积为849平方米,阅览座位有270个。持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或户口簿均可入室阅览。
科技阅览室始设于1962年。收藏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中文自然科学、科技类图书和工具书,按《中图法》分类排架,开架管理,提供阅览和咨询服务。
科技文献检索室始设于1965年。室内陈列中外文科技文献检索工具书(文摘、索引、书目、辞典、百科全书、专利说明书等),提供开架阅览、检索、课题咨询一体化服务。主要服务对象是科研工作者、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大学生。
社科阅览室始设于1972年。室内藏书为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中文图书、工具书及中文社科现期报刊,按《中图法》分类排架,开架管理,提供阅览和咨询服务。
中文社科过刊阅览室始设于1972年。收藏中文过期社科报刊,闭架管理,馆员入库为读者提取文献,主要服务对象是党政领导机关、社会科学工作者、省市新闻媒体单位、教师、大学生等,提供阅览、检索、咨询、复印一体化服务。
社科参考阅览室始设于1973年。辅助藏书包括旧日文资料、旧平装书、线装书、古籍善本书、中文特型书、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中文新书基藏保存本、中文社科检索工具书刊、地方文献、旧日文书刊、旧俄文刊。主要服务对象是党政领导机关、科研人员、修志写史工作者和大学生等,凭介绍信也可阅览。借阅中文基藏保存本必须是在其他阅览室拒借的文献,实行闭架管理。
综合阅览室始设于1980年。陈列适合青年读者需求的中文图书,按《中图法》分类排架,部分开架阅览。1986年撤销,藏书入总书库。
(二)阅览室调整
1986年,根据读者需求变化和馆藏文献特点对阅览室进行了调整。
1989年,增设声像资料阅览室,收藏声像资料。备有10套索尼微型录音机,提供有偿视听和复制服务,年接待读者500人次。之后设备不断更新,配置了大摄像机,购入新的缩微阅读机和视听设备。1989~2000年共创收15273元。
1991年,设外文图书、外文过刊阅览室,收藏外文图书和外文过期期刊。外文书按登录号排架,外文刊按年代、刊号排架,闭架阅览。
1993年,为贯彻“开发信息资源、进入信息市场、服务经济建设”的原则,把散藏于各书库的经济类图书1100种、期刊119种集中,设立经济阅览室。发放专用阅览证,开架阅览。
1994年,设立计算机检索中心,备有中文科技期刊篇名数据库、馆藏中文期刊数据库、专利文献光盘、中国法律法规大全光盘,实行有偿服务。2000年,购入新的缩微阅读机和视听设备以及多种CD、VCD资料。
(三)新馆阅览室
2004年12月,开设阅览室4个:报纸阅览室,提供近两个月的中文报纸,计160余种;期刊阅览室,提供中文现刊3600余种;科技图书阅览室,提供20世纪80年代后出版的中文科技图书;社科图书阅览室,提供20世纪80年代后出版的中文社科图书和中文特型书。
2005年,新设读者自修室,不提供文献,只提供阅览空间,凭阅览证利用。另设多媒体阅览室、少儿阅览室。
省图书馆20世纪60年代阅览人次最高年份是1964年的49700人次,阅览册次最高年份是1965年的125428册次;20世纪70年代最高年份是1979年,阅览人次为118401人次,阅览册次为185320册次;20世纪80年代阅览人次最高年份是1981年的188152人次,阅览册次最高年份是1984年的803600册次;20世纪90年代阅览人次最高年份是1993年的158791人次。从1997年起,根据省文化厅的指示不再统计阅览册次,2000年恢复统计。
三、文献复制 始于1965年,当时利用照相复制技术提供服务。1972年开始使用复印机。1978年有复印机3台。1986年增至4台,并成立复印室,对读者、社会用户和馆内提供复制服务。1986~2000年,平均每年接待15000人次,复印资料30万页,经济收入4万元。其中复印量最高年份为1986年,复印82万页;经济收入最高年份为1990年,达89000元。2005年新购入3台复印机,在二楼环廊设文印中心,提供文献复印服务,当年收入18268元。
四、开馆时间 1986~1993年,省图书馆每周开馆5.5天。周一休息,周三上午学习。
1994年年初,根据文化部对公共图书馆开馆时间的规定,开馆时间变更为参考部、报刊部、复印室周二至周六开馆,周日、周一休息;自助外借部、借阅部、目录室周日至周四开馆,周五、周六休息。
1998年,阅览楼启用后,搬入阅览楼的自助外借部、中文报刊阅览室、复印室周日至周四开馆,周五、周六休息;主楼内的服务设施周二至周六开馆,周日、周一休息。
2004年12月,新馆试开馆,开馆时间是周二至周日,周一休息,周三上午内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