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管理
第五章 管理
黑龙江省图书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馆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馆长、业务副馆长、行政副馆长组成,分工协作。机构设置分为业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及后勤保障部门三类。部门设主任(科长)、副主任(副科长),大的部门下设小组长,实行分层管理。确立馆长办公会议、馆务会议、全馆大会三级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工作部署、任命决定等由馆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馆领导与各部门正职召开馆务会议,对馆内重大事项、工作部署展开民主讨论,会议研讨结果为馆领导班子提供决策依据;涉及需要得到全馆广泛认同的重大事项召开全馆大会,通过动员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