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队伍建设
第二节 队伍建设
人员管理,实行考核与培养双重管理方式。日常管理实行考绩考核制度、日出勤考核月报制度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评优奖励制度对表现优异的个人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重视馆员的培养与提高,通过岗位培训、在职学习、专业培养、进修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馆员的个人素质,并通过晋升职务和职称保证优秀人才的岗位认可与作用发挥。
一、人才培养
1985年制订《黑龙江省图书馆关于工作人员学习的规定》,1992年又作出补充规定,使在职干部培养工作走向正规。1986~2005年,参加北京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哈尔滨船舶学院、黑龙江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组织的函授学习、离岗学习的人员共计96人次,分别取得图书馆学、政治理论、历史、外语等专业学历,其中硕士学位1人、本科56人、专科34人、中专13人。
培养干部的途径有以下三种:
1.业务学习
规定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各类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学习业务。自建馆起每年都制订全馆业务学习计划,组织业务学习。主要方法是在自学基础上请馆内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讲授辅导。2004年迁入新馆后,随着事业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图书馆员的业务学习更加频繁,技术部门人员的自学和对业务部门的培训辅导更加经常。
2.业务实习
选派干部去有经验的图书馆边工作边学习。1958年、1960年,两次派出13人到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南京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业务实习。实习内容有图书分编、读者工作、藏书组织、参考咨询,实习时间为2~3个月,为开馆工作培训了急需的业务骨干。
凡新到馆的干部均到采编、阅览、外借部门业务实习,半年到一年后再分配工作,这一制度一直沿用到2005年。
3.离岗学习和进修
1958~1985年,先后有38人经考试参加北京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的图书馆学、政治理论、历史、外语等专业的在职学习。
1961~1985年,先后有8人经考试合格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船舶学院、黑龙江大学举办的图书馆专科和中专班学历教育。还先后选送9人分别到古籍线装技术人员训练班、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学系及苏联基辅文化学院业务进修。
20世纪90年代计算机、互联网进入图书馆后,短期进修的频次不断增加。
2000年后,国家加强了对古籍工作的重视,馆内古籍工作人员多人次参加了国家图书馆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联合编目、网上参考咨询、数据库建设等都成为进修培训的内容,专业人员每年都有数人接受短期培训。
2005年省馆扩编之后,启动新馆员培训工作。
二、职称评定
省图书馆首次职称评定(职改)工作始于1986年8月,经过三个阶段:思想动员阶段;个人填写申报表,成立评审组织;按程序评审,上报上级职改部门审核、批准。至1988年8月,省图书馆职改工作结束,首次评定研究馆员1人、副研究馆员7人、馆员42人、助理馆员37人、管理员11人。
从1991年开始,按照《黑龙江省关于经常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规范》等文件,以及每年度省人事厅、省文管会和省文化厅下发的职称工作文件,职称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评聘工作逐渐规范。
在经常性的职称评聘工作中,每年由馆领导和专家组成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委员会(9或11人),依据《黑龙江省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对申报人员评议推荐,上报省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评审合格者报省人事厅审批后下文通报任职。
按照黑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推行评聘分开若干问题的意见》,从2000年开始,省图书馆实行职称评聘分开。2001年,经黑龙江省人事厅批准,省图书馆成为“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基地”。1月13日,来自全省各系统图书馆的专业人员共89人参加了培训,其中省图书馆有25人参加学习。
自1988年首次评聘职称至2005年年底,先后有23人晋升研究馆员,49人晋升副研究馆员,91人晋升馆员(其中工人12人);8人晋升高级政工师,2人晋升高级会计师,1人晋升工程师(工人)。
三、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的岗位责任制是实现科学管理的有力措施,是图书馆稳步发展的必要保证。1984年,全面建立岗位责任制,设立岗位65个。1988年,为配合管理改革,对各部室的岗位设置、职责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数量要求及人员水平等项内容进行逐岗考核,同时参考先进图书馆的经验,修订岗位责任制。1990年再次对岗位责任制修订,设立各项岗位71个,汇编为《黑龙江省图书馆岗位责任制》,使各岗位职责范围和预期目标更加明确。2005年仍然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