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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南岗区图书馆

第二节 南岗区图书馆


  一、建置

  南岗区图书馆的前身为民众教育馆书报阅览室。1949年3月以前,南岗划分为南岗、马家两个行政区,两区各设有一个民众教育馆,均有书报阅览室。1949年3月后,南岗、马家两区合并,两区的民众教育馆也随之合并,同时易名为南岗区人民文化馆,馆址在奋斗路352号(南岗新华书店二楼)。1952年文化馆开设图书阅览室,面积90平方米,由文化馆宣传组管理。1956年成立图书组,改由图书组管理,对外开放。
  1958年,经南岗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南岗区图书馆,对外挂牌,但人员、经费仍由文化馆统一管理。
  1966年,区图书馆工作停顿。1972年文化馆恢复工作,将图书和设备从毛泽东思想宣传站接收回来。1973年馆舍迁至大直街141号,恢复借阅,后又闭馆,图书、设备损失严重。1978年馆舍迁到奋斗路329号,馆舍面积为200平方米。7月正式恢复开馆,9月市编委下达人员编制5人,机构独立。1980年开始经费单列,独立核算,由区财政直接拨款。
  1986~2003年,先后在奋斗路329号、荣市街17号等6处迁移,一直处于城市繁华的商贸区域内不得安稳,严重影响图书馆正常业务开展。2004年10月,与区文化馆一同迁入中山路205号,总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共7层。图书馆在3~5层,使用面积达2100平方米。
  南岗区图书馆1990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评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二、信息资源

  (一)信息资源建设

  南岗区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以综合性、普及性和少年儿童读物为主;遵循连续性、系统性、科学性相结合的图书采购原则;强调调查研究,有目的、有计划地补充图书,避免盲目性。
  购书经费在1988年以前主要靠区财政拨款。1986年藏书总数达到60710册。1988年由于书库渗水损失20000余册,到1989年统计时藏书仅为39132册。1990~1993年迁移办馆过程中,预算外资金补充了大量的购书经费,使馆藏量有较大增加,藏书总数达到57807册。后由于闭馆并连续搬迁,藏书又有一定损失,1997年实有藏书为49058册。1998年后,大部分购书经费依靠区文化局拨款与自筹资金两个途径解决。从2003年开始区财政下拨图书专项购置费,到2005年年底藏书总数为70064册。
  1988年以前,图书采购主要靠书店计划分配。1989~1992年有部分图书、工具书采取到外地选购或邮购方式补充。1998年后基本在哈尔滨市定点书店选购,并在哈尔滨市广泛征集地方名人、地方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南岗区各委办局、办事处捐赠的街志等图书,共计500多册。

1986~2005年南岗区图书馆购书经费、藏书数量统计表 表2-13

年度

购书经费(元)

新增藏书量(种)

新增藏书量(册)

藏书总量(册)

1986

6595

1646

60710

1987

5358

956

61666

1988

7730

238

61904

1989

14312

1333

3449

39132

1990

20409

2465

5839

45212

1991

28000

2388

6603

51113

1992

43000

1208

4995

56108

1993

17000

1700

57807

1994

57807

1995

49047

1996

49047

1997

2000

11

49058

1998

35000

2011

51069

1999

41000

100

51169

2000

114000

3022

8064

59233

2001

30000

598

708

61970

2002

50000

636

917

64170

2003

50000

1691

1995

66195

2004

100000

504

511

66433

2005

80000

2365

3358

70064


  说明:2000年购书经费为11.4万元,其中有8万元为市委宣传部下拨,用于“城对乡赠书工程”建设社区乡村图书室


  (二)信息资源组织

  1986~1991年,图书分类和编目为1人,1991年以后采编工作由2人承担。
  分类标引工作,1986年至1990年3月使用《中图法·简本》(第2版);1990年4月至2000年使用《中图法·简本》(第3版);2000年7月起使用《中图法》(第4版)。变更分类法版本时,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分编新书。书次号采用种次号法。
  1991年以前,采用手工方式著录,之后用打字机打印,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著录。1998年后,使用微机编目系统著录,采用微机打印输出款目,内容与手工打印卡片基本相同。根据《中国机读目录格式》和《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制订本馆的著录细则。
  区图书馆设立公务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各1套、读者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各1套,4套目录均由采编人员管理。分类目录按《中图法》类目体系组织。各套目录导卡齐全,标示清楚。1998年使用微机检索后,仍保留卡片目录。
  区图书馆新书到馆验收后,作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分编著录后,图书分配入各书库时作交接登记。1998年使用微机管理后,到馆新书通过采购系统登记验收。
  对破损严重、长期滞架、复本量过大、无保留价值的馆藏图书,实行不定期剔旧。剔除图书经过登记、注销后,选择部分图书支援街道、乡镇图书馆。区图书馆做过两次大的图书剔旧:一次是1988年书库渗水,霉烂变质的图书有20000余册作了剔旧;另一次是1998年迁入荣市街馆舍,在微机录入图书时,对破损严重图书、不配套的多卷书和复本量过大的图书作了剔旧处理。

  三、读者工作

  南岗区图书馆读者队伍主要由工人、干部、学生组成。1986年有读者2000人,到1991年增加读者1000多人。1998年重新办理读者证,至2005年年底发展读者2000余人。
  读者证分为借书证、成人阅览证和少儿阅览证3种。借书证用于外借流通并可阅览,主要登记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并按职务分类,给条码号后输入微机。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交一张照片、办证工本费和押金即可办理。成人阅览证只用于在成人阅览室阅览报刊,不收费用。少儿阅览证只为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办理,只可阅览,不可外借书刊。
  2005年,只在图书外借部使用借书证,阅览室一律实行免证免费阅览制度,取消了成人阅览证和少儿阅览证。
  外借和阅览是图书馆服务的主要方式。2004年图书馆迁至新馆舍后,设置外借书库、特藏书库、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过刊阅览室。2005年图书外借10235人次、20384册次,阅览8262人次、32786册次。
  区图书馆在做好馆内借阅服务的同时,还开展馆外图书流通工作。1991年购置一辆价值4万元的图书流动车,建立11个流动站、3个流动点。至1995年共流通图书5559册,服务1520人次。1996年图书流动车转卖。
  20世纪80年代开馆时间为每周42个小时,20世纪90年代开馆时间增加为每周52个小时。1992年后因馆址几度变迁或闭馆,开馆时间不定,仅以汽车馆定点服务形式开展服务。1998年荣市街馆开馆后,开馆时间为8:30~16:30,周六不休息,年开馆在300天以上。2003年起实行全年365天开馆制度,阅览室、借阅室开放时间为8:30~16:30。
  1988~1991年,设立信息咨询服务部,为区街、乡镇企业和农业生产开展咨询、定题服务,完成项目50项。1991年后因搬迁、闭馆等缘故,此项工作停止。2002年开始由采编部编印《信息月报》,每月1期,刊载农业种植、养殖科技信息等,为红旗乡、王岗镇农民提供信息服务。2002年,徐丽、熊培松的服务课题“出版选题研究”获第六届全省公共图书馆为经济建设服务“十佳项目”三等奖。2004年成立辅导部,接管信息服务工作。
  区图书馆每年都紧紧围绕宣传周的主题开展读书讲演会、报告会、征文比赛等,扩大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和作用。为了能让图书馆公益文化事业惠及更多读者,区图书馆开展活动多选择人流量大、受众群体多的地点,让读者感受阅读的力量,实现区图书馆促进全民阅读的社会职能。

  四、图书馆数字化

  1997年上级投资4.4万元,购进486型微机7台和扫描仪、UPS等辅助设备,用于图书馆的自动化管理系统。采用哈尔滨工程大学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系统软件,购买了采访、编目、典藏、检索、流通5个系统,价值30万元,建立了局域网。
  1998年将馆藏40000余册图书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书目数据库。采购、编目、流通、检索等业务工作全面实现微机自动化管理,为读者服务。2001年后微机陆续更新,同时在办公、财务管理等方面实现微机自动化管理。2002年,全馆职工自筹资金10万元建立电子阅览室,共有微机32台,并采购了1000余种VCD光盘等数字资源,于2003年开展对外服务。2005年,根据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黑龙江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及市文化局《关于推进哈尔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新馆舍建设装修中充分考虑了“共享工程”建设的需要,建立了电子阅览室和局域网系统。

  五、业务辅导与研究

  南岗区图书馆的业务辅导和研究工作开展较早、服务范围较广,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图书馆、街道办事处文化站、乡镇村级文化站图书室等。1984年成立了以区馆为中心的南岗地区图书馆网委员会,在全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业务辅导。1988年成立了南岗地区图书馆联合会,并与上海、天津、大连等地图书馆建立协作网。
  区图书馆经常开展基层图书馆(室)的业务辅导工作,并注重馆员的业务学习与研究。
  1987年哈尔滨市公共图书馆业务技术竞赛,赵丽娟获图书著录项目第一名。
  1990年黑龙江省公共图书馆工作检查和专业人员业务考核,区图书馆获哈尔滨、松花江地区总分第一名。
  1998年3月,区图书馆与市图书馆联合举办图书馆基础业务培训班,南岗区各办事处、学校、工厂等20多名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2001~2004年,区图书馆职工13人次参加国家图书馆、省图书馆学会、哈尔滨市图书馆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或继续教育学习班学习。
  至2002年,郑晓文、崔凯、孙晓丽、熊培松、闫晋滨、徐丽、孙逊等人先后在《黑龙江图书馆》《图书馆论坛》《北方文物》《图书馆建设》《图书馆学研究》《哈尔滨学院学报》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徐丽、郑晓文、崔凯、赵丽娟的论文分别获得省图书馆学会、东北三省图书馆学会优秀论文一、二等奖。

  六、管理

  南岗区图书馆接受区文体局的领导,为科级事业单位。1997年以前馆长由区文化局选派任命,1997年以后实行竞争上岗、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的方式,由区人事局任命。馆内实行馆长负责制。1984~2005年相继担任馆领导的有郑淑兰(女,副馆长,1984.11~1988.1)、郑晓雯(女,馆长,1988.1~1994.6)、韩鹏(男,负责人,1994.6~1995.10)、崔凯(男,负责人,1995.10~2001.3)、徐丽(女,馆长,2001.12~)。
  1997年后馆内设立外借流通部、阅览部、采编部、参考咨询部等业务部门,2004年设立研究辅导部。
  2005年,区图书馆共有在编人员9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3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
  1988年以前全部经费由区财政拨付,1986年拨款2.5万元。1988~1993年将原馆舍出租,联营办商铺。1992年,区图书馆自办音像书店,增加自筹资金。1993年原馆舍动迁,自筹人员开支由文化局支付。1996年后图书馆馆舍1~4层出租给建设街鞋城,租金由文化局统一支配,用于支付图书馆自筹人员开支及水、电、办公经费和购书费等大部分事业开支。2005年7月以后,图书馆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南岗区图书馆在1991年前规章制度已比较健全,1997年补充制订了有关业务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