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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木兰县图书馆

第七节 木兰县图书馆


  一、建置

  1915年,木兰县立高等小学校长陈元庭自筹大洋200元,在县城东南隅县立高等小学校西院的3间空房设立了陈氏私立图书馆,制订了图书馆章程和阅览规则,这是木兰县有图书馆的开始。
  1925年士绅战涤尘向陈氏私立图书馆捐赠一批图书。1930年在陈氏私立图书馆基础上,县政府设立民众教育馆,位置在今通江路路西。第一任馆长于炳文,后由孙国华、胡桂丹接任。
  1934年民众教育馆改为图书馆,设馆长1人、役夫1人,藏书324种、712册,每日阅览者20余人次,馆址在城南小十字街路西。
  1935年封禁图书,图书馆闭馆。
  1948年7月,木兰县成立人民文化馆,附设图书室,藏书1117册,订阅报刊28种,由1人管理。
  1958年10月,文化馆图书室从文化馆分出,成立木兰县图书馆,12月正式开馆,隶属于木兰县文教局。藏书6500余册,杂志115种,报纸26份。编制3人,馆长韩学良(女)。
  1962年3月,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三馆合并称文化馆。图书馆改为文化馆图书室,由1人管理。
  1966年社会科学类图书全部下架封存,1967年自然科学类图书也大部分下架封存。1969年3月文化馆、展览馆合并,更名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后改为社会文化指导站,图书室改为毛泽东思想宣传室。
  1971年3月,对封存的图书重新清理,开放4000余册,恢复对外借阅。宣传室恢复为文化馆图书室,图书管理员2人。
  1974年,县革委会批准图书室从文化馆分出,重新成立图书馆,隶属县文教科。馆址在木兰大街路北66号,与县文化馆合用一栋楼房。
  1976年9月,省文管会和省编委正式批准成立木兰县图书馆。1979年图书馆隶属于文化科。1984年文化科改称文化局,图书馆隶属于文化局。1996年县文化局与体委合并,1996~2005年图书馆隶属于县文化体育局。

  二、信息资源

  木兰县图书馆是全县的藏书中心,重点选购各门类工具书和学生辅导考试用书,同时选购政治、经济、历史地理、文学艺术、医药卫生及农业技术等类普通图书,为当地生产、科研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文献采选工作由正副馆长、采编和财会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执行。每次采购前都召开会议,根据政府所拨资金情况,具体研究采购图书和订购报刊工作。
  每批新书到馆后,首先由采编人员验收,记入总括登记账和个别登记账,然后分编。
  1986年馆藏图书10155种、39459册,1993年馆藏图书50350册。之后因县财政资金紧张,仅能维持少量报刊订购,馆藏图书逐年减少。2004年11月,图书馆迁往新馆舍,县财政拨2万元购书费采购新书。2005年馆藏图书10562种、43421册。
  1986年订阅报纸8种,1996年订阅报纸15种,2005年订阅报纸10种。1986订阅期刊213种,1989年达397种,1991年125种,1996年145种,2005年订阅期刊82种。
  文献标引一直采用《中图法·简本》,按22大类的类目体系以种次号排序,再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著录。
  图书馆设3套目录。公务分类目录(兼典藏)和公务书名目录由采编部门保管,书名目录按汉语拼音音序排列,用于查重。读者分类目录置于外借处,主要供外借读者检索图书使用,由外借处保管。实行开架借阅以后,这套目录使用者极少。
  1990年前馆藏图书分藏在外借库、基藏库和报刊库三处,1991年撤销基藏库。藏书每两年典藏一次。

  三、读者工作

  (一)基本服务

  县图书馆读者服务对象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学生、教师、工人、农民、公务员、医务人员、科研人员等。
  读者借阅图书须办理借书证。提交身份证或学生证,交纳押金和工本费,即可办证。2000年前收取押金3元,工本费1元;2000~2004年收取押金10元,工本费2元;2005年收取押金50元,工本费10元。读者退证时,押金全部返还。
  1986~1995年周二至周日开馆,周一休息。1996~2005年周日闭馆,周一至周六开馆,每周开馆48个小时。
  1975~1991年县域经济状况良好,拨付购书经费充足,新书种类每年都有所增加。图书外借实行闭架借阅,手续较烦琐,但图书保存完好,破损率较低。每年接待读者(含外借)约30000人次。
  1992~2005年,外借库全部开架,方便了读者,提高了藏书利用率,减轻了馆员劳动强度,但图书损耗数量增多。政府所拨购书经费短缺,购进图书种类减少,满足不了广大读者借阅需求,读者人数逐步下降。2005年全年到馆人数仅7000余人次。

  (二)参考咨询工作

  1986年,木兰县图书馆成立信息部,面向读者开展咨询服务。除口头回答读者的各种咨询问题外,还编印《科学信息荟萃》,根据内容发往农村种植户、养殖户及有关单位,到2000年共出刊81期、印发2553份。
  图书馆组织的读者活动主要有“红领巾读书征文”比赛、“星火计划”科技成果展览、东北革命烈士事迹演讲、“营造学习氛围,倡导读书育人”讲座等。

  四、管理

  木兰县图书馆为股级事业单位,实行馆长负责制。1975年起共有8人相继担任馆长、副馆长。

木兰县图书馆历任馆领导名录 表2-28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职务

任职时间

胡桂仁

初中

馆长

1976.1

付学礼

中师

副馆长、馆长、副馆长

1980、1981、1991

班丽杰

高中

副馆长

1985

徐兆琴

大专

馆长

1991

李志军

高中

副馆长、馆长

1991、1992

姜占忠

大专

副馆长

1992

胡宇清

大专

副馆长、馆长

1999、2000

佘淑华

大专

副馆长

2001



  图书馆设置三部两室,即外借部、信息部、采编部、阅览室、馆长室。采取四种制度、两种标准、四种条例的管理措施,即图书馆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卫生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职业道德标准、岗位责任制标准;采编工作条例、借阅工作条例、书库管理条例、信息辅导工作条例。
  1987年编制5人,2004年定编6人。2005年有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人。
  1975~1977年,省文化局拨款8万元,木兰县政府(当时称木兰县革命委员会)自筹资金4万元,在木兰镇木兰大街西侧路66号,建一栋二层楼,与文化馆合用,图书馆使用二楼90平方米、一楼30平方米。1978~1990年图书馆全部迁到二楼,使用面积166平方米。
  1991年,图书馆迁至新建的文化中心楼,地址在通江街路西48号。使用面积为一楼全部400平方米、二楼200平方米,共计600平方米。
  2004年11月,又迁至新建的教育办公楼西侧,地址在民主二道街路南,面积364平方米。
  2005年,木兰县图书馆主要设施有铁制书架840延长米、铁制报刊架4个、阅览桌50张、阅览椅75把,照相机1架,录音机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