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息资源
第二节 信息资源
一、信息资源建设
佳木斯市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以全面入藏、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综合性强、丰富完善重点学科文献为总体方针,逐步建设中文文献较全、图书与报刊并重、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文献资源体系,在全地区的文献资源体系中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一)采购范围、重点及方法
1986年制订《佳木斯市图书馆采访条例》,确定了文献采购原则、范围、重点和方法。采购范围为普通中文图书,普及性中文期刊,中央和地方主要报纸,少量古籍线装书,内容适当的新闻图片,特刊图书,有关业务部门的非正式出版物。采购重点是马恩列斯、毛泽东经典著作及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及文件汇编,优秀文艺作品,适合佳木斯市中小企业的轻纺、食品加工、农业科技、普及医学类图书,本市各机关、团体的出版物,各种工具书;中央和省级报纸合订本,各地重要报纸,东北三省的省级、市级报纸;中央、省级刊物,各省级图书馆学会刊。
通过订购、选购、征集、交换、调拨、接收、抄录和复制等方式获取馆藏需要的书刊文献。以征订书目订购和在当地书店直接选购为主,辅以外埠直选、邮购和全国各地兄弟馆互相代购、交换等办法,广开书源。
采购复本标准:社会科学A、B、C、D、E、F、G、H类1~3册;I类3~5册,特殊需要5~10册;J、K类3~4册。自然科学O、P、Q、R类2~4册;S、T、U、V、X类各2~3册;Z类1~4册。
1998年制订《佳木斯市图书馆藏书补充工作细则》(试行稿),明确建立与本市当前和未来科研、生产密切相关的学科及地方文献、工具书、综合性学科、普及性读物为重点,普及性读物占比60%以上,中外文各知识门类齐全的藏书体系;每年召开3~4次咨询研讨会,集思广益,解决采访中出现的问题;购书费预算与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及书刊资料的涨价幅度同步增长,应不低于15万元。
(二)采购经费及人员
1986~1990年,购书经费没有财务单列,实报实销。1990年黑文管字127号文件中规定了购书经费15万元的最低指标,1991年市财政局批准增加到10万元。在1998年全国第二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购书经费增至20万元,购书费单列。1999年又恢复到10万元,一直沿用。
1986年设置采编部,人员7人。1996年有人员6名,1997年2名。2000年,采编部并入信息文献管理部,设书刊组,有采编人员2名。2003年恢复采编部,有人员2名。1991年制订《佳木斯市图书馆藏书建设工作方案》。1993年采取读者、一线人员、采访人员相互借鉴的方式采购图书,对60名读者进行调查,把购书的权力下放到各部门主任,由主任圈划订单,改变过去采访人员一支笔的方法。1994年制订《藏书补充细则》和《经费使用比率等具体制度和措施》。1997年在部主任总结会上确定,实行订购三级圈划与读者调查、一线主任现场选书相结合的采购方式。1999年,为适应图书馆现代化建设和读者需求的变化,对藏书建设相应进行调整,制订了《佳木斯市图书馆藏书建设补充条例》,将藏书采购权部分下放到各流通部门。
(三)藏书结构、地方文献
1988年12月5日到1989年3月31日,成立佳木斯市图书馆文献资源调查课题组,制订《佳木斯市图书馆文献资源调查方案》,采取召开专题研讨会、统计数据、书目核查、引文分析、用户调查等几种方式,对馆藏文献资源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形成了《佳木斯市图书馆文献资源调查报告》。调查显示:馆藏图书中Ⅰ类16632种、50860册,分别占馆藏总数的21.0%和29.35%;T类10198种、26635册,分别占馆藏总数的12.9%和15.37%;K类8948种、10758册,分别占馆藏总数的11.3%和6.2%;J类6995种、8674册,分别占馆藏总数的8.8%和5.0%;A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1088种、8029册,分别占馆藏总数的1.3%和4.6%;工具书2300种,其中词典、手册较为完备;古籍线装书65种、540册,其中包括古籍善本12种、76册;地方文献90余种,其中图书80余种、期刊7种、报纸3种。馆藏报刊2118种、23991册,其中期刊2028种、15297册,报纸90种、8694册。佳木斯市图书馆初步形成了为本市科研、生产服务,为普及群众科学文化知识服务的综合性藏书体系。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课题组提出馆藏政策调整意见,对文献入藏方针和馆藏重点学科作出调整。佳木斯市图书馆担负着为本地区科研生产和广大群众服务的双重任务,藏书发展要继续根据综合性的特点,尽力保证藏书内容广泛、门类齐全,侧重各学科基础理论方面文献资源体系的完整性,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科学文化教育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作为藏书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尽全收集地方文献和地方出版物,全力保证馆藏重点学科文献入藏的数量、质量,尽快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的藏书体系,以满足广大读者多层次、多角度的需求,充分发挥文献资源对本地区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依据收藏方针,对已经形成的文学、工业技术、历史、地理、艺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5类重点馆藏进行调整,将地方文献(完备级)、TS2食品工业(研究级)、TS957服装鞋帽工业(研究级)、TQ32全盛树脂与塑料工业(研究级)、TQ43胶黏剂工业(研究级)、A马恩列斯毛的经典著作(研究级)、F经济(研究级)、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研究级)8类文献作为馆藏的重点学科,并增补科技检索工具书的种类。
1989年10月,省文管会对佳木斯市图书馆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馆藏总量为100283种、245290册,五大部类藏书分别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类8166册,占3.3%;哲学类4290册占1.7%;社会科学115209册占47.0%,其中文学部分57559册,占23.5%;自然科学69814册,占总28.5%;综合性图书3743册,占1.5%。22大类藏书中,A类占总藏量的3.3%;F经济类5147种、6929册,占2.8%;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类5609种、7183册,占2.9%;TQ32合成树脂和塑料工业类167种、408册,占0.2%;TQ43胶黏剂工业类14种、31册,占0.01%;TS2食品工业类229种、498册,占0.2%;TS957服装鞋帽工业类117种、284册,占0.1%。馆藏文献学科齐全,既能满足一般读者的阅读需要,又能满足科研需求;确定了TS、TQ、S、TU类文献的馆藏重点地位;初步形成既有综合性又有地方特色的藏书体系,成为佳木斯市文献资料收藏中心。
1991年,制订《佳木斯市图书馆期刊管理工作方案》,对期刊的订购、期刊的管理和期刊的利用等都作了规定,确定1991年核心期刊为200种,其中科技类60种、文艺类47种、社科类66种、图书馆学专业期刊27种。在《佳木斯市图书馆藏书建设工作方案》中又进一步确定了各类藏书重点收藏范围及有关要求。
1997年,“金图工程”信息资源调查结果显示,佳木斯市图书馆藏书特色明显,拥有地方文献950种、2900册;食品工业类图书456种、892册,报刊8种(1986~1997年),电子文献360种、504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经典著作,图书1038种、4479册,报刊5种(1981~1997年),电子文献343种、973条;合成树脂和塑料工业类图书236种、421册,报刊3种(1986~1997年),电子文献183种、210条;胶黏剂工业类图书77种、157册,报刊3种(1986~1997年),电子文献45种、67条。
到2000年,佳木斯市图书馆馆藏文献中,社会科学部类图书68105种、195118册,分别占馆藏总数的66%和70%,其中文学艺术图书36038种、112946册,占馆藏总数的35%和41%。科学技术类图书34843种、82949册,占馆藏总数的34%和30%。在自然科学部类中,农、林、医、工、交等应用技术类图书26382种、58781册,占科技类藏书总数的76%和71%。按《中图法》基本大类统计,藏书在1万种以上的前十个大类文献依次是文学、工业技术、艺术、历史地理、文化科学教育、政治、经济、医药卫生、农业科学、语言文字。1986年,佳木斯市图书馆文献藏量为85196种、200532册。2005年,馆藏文献总量378492册,其中图书122282种、310136册,期刊35288册,报纸14827册,视听387件,其他245册,地方文献3481册,少儿读物22909册。馆藏各类文献齐全,文学类书籍数量较多,工业技术类文献占馆藏比例较大,检索工具书收藏广泛,基础学科文献比较全面,地方文献收藏较为丰富,具有综合性、通用性特点。
1989年9月4日《呈请转发“关于呈缴地方文献和地方出版物的通知”的请示》记载,市政府决定在市图书馆建立地方文献和地方出版物特藏书库,还规定了地方文献和地方出版物呈缴范围和呈缴办法。1989年入藏地方文献:著作258种,译著7部,期刊8种、94册,报纸3种,图书68种、112册,其他文献16种。1991年部门调整后制订《地方文献征集原则》《地方文献外借方案》《地方文献整理加工细则》《地方文献目录组织细则》。2002年6月单独成立地方文献研究室,收藏、整理、加工佳木斯地区的史料、人物传记和作品、地方出版物等书刊资料,藏书共2600多册,工作人员6人,面积40平方米,制订有《地方文献征集方案》《主题标引规则》等18项规章制度。2003年,建成“题录索引数据库”“图文数据库”,设立了“三江地区简史”“国家领导人视察佳木斯”“佳木斯今昔对比”“佳木斯抗战时期英烈”“佳木斯解放战争史料”“新中国成立后英烈”“佳木斯旅游景点”“佳城拥军五连冠”“人民不会忘记——为佳木斯这片热土争光的英雄先辈们”共9个专题,从不同侧面为了解、研究佳木斯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乡土教育提供了生动翔实的文献资源。收录本土作家张雅文、郭恒等5人的18部作品,珍藏佳木斯第一任市长董仙桥的手稿复印件,保存有赫哲族专题数据库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史料。
二、信息资源组织
(一)分类标引
1986年制订了《佳木斯市图书馆分类细则》,使用《中图法》(第2版)进行文献分类,1992~1999年使用《中图法》(第3版)标引文献,取消手工分配种次号的方法,改用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种次号。2000年采用《中图法》(第4版)标引文献,采用部分改编、新旧混排、新旧分开3种方法,建立馆藏图书分类体系。1991年成立群力分馆,1997年成立少儿分馆,其藏书只使用《中图法》一级类目,不予编目。
2000年以后,社科图书分类要求一分到底。
1992年开始主题标引工作,设专人负责。依据《汉语主题词表》,采用国家标准GB3860—1983《文献主题标引规则》标引文献。
(二)著录与目录设置
1985年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进行文献著录,改传统的五段空格法为标识符号法著录款目。1987年3月制订《中文普通图书著录细则》。1990年采用ILAS2.0版建立了编目子系统书目数据库,并建立了种次号库,采用CNMARC标准著录法。1999年改用ILAS5.0版。
1986年制订《佳木斯市图书馆目录组织细则》。目录体系由公务目录(包括典藏目录)、读者目录组成,共计17套目录。公务目录设有图书分类目录、书名目录、期刊刊名目录、期刊分类目录、古籍与特藏目录各1套,在各书库设公务典藏目录。读者目录设在综合目录室和外借处,综合目录室包括分类目录、书名目录、责任者目录、期刊分类目录、古籍与特藏目录,外借处目录为分类目录。1990年,科技部公务目录整理成读者书名目录。
1991年8月,综合目录室的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取消,外借部读者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作为馆藏总目录。新书编目由原来的手编改为机编,目录卡片每种打印5张,部门目录停止添卡。2000年,在各部门增设计算机终端,用于检索书目数据库。
(三)目录规则及管理
分类目录以《中图法》类目体系组织,目录导卡使用到五级类目,抽屉标签标示大类号和类名。书名目录以《新华字典》为依据,按书名汉语拼音音序排列。责任者目录以责任者姓名汉语拼音音序排列,以中国著者、外国著者、团体著者区分形成三组独立的责任者目录。特藏目录是馆藏古籍线装书目录,按《四库分类法》组织。期刊目录按《中图法》类目体系组成。特藏目录和期刊目录兼作公务目录和读者参考咨询使用。编制书本式目录,将文献的各种特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格式记录在书本上,一般保存在外借部门,能随时反映最新文献,供读者查阅使用。
1986年,在参考阅览室内设有总目录室,每月由采编部检查一次。公务目录、特藏目录、期刊目录由采编人员管理,读者目录由各部室工作人员管理维护。1994年制订《目录组织细则》《图书主题标引细则》《中文图书机编录入细则》。
(四)文献布局、典藏与保护
1986年制订《佳木斯市图书馆图书登记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到馆书刊分配的暂行规定》,藏书按三线藏书体系设置基藏库、社科库、自科库、报刊库四个书库,实行闭架借阅。1989年借阅部分为社科部、自科部和文艺部,书库随之调整。取消三线藏书,全部投入一线使用,书库不再统一管理,基藏图书按学科划分为社会科学、文学艺术、自然科学三个部分,分流给社科部、文艺部、自科部管理。采编部设总账,各部门按基藏、闭架、半开架、全开架等不同方式管理利用馆藏。1989年成立少儿部(1997年6月1日成立少儿分馆),1991年成立综合外借部(1994年6月改名为群力分馆),藏书结构随之发生变化,形成了群众集资的普及型藏书体系、社会赞助及群众部分集资的少儿藏书体系、国家拨款的学习研究型藏书体系。
1985~1990年对藏书进行过4次清点。1990年5月12~15日进行的第4次藏书清点工作,制订了《1990年藏书清点工作实施方案》,分13个组对馆藏进行清点,解决了图书借阅手续不全和剔旧注销的问题,使账、书、卡相符,建立起采编与财会的图书验收、登记制度。清点结果,截至1990年6月末,共有图书70055种、191645册。
1988年12月~1989年3月的文献资源调查过程中,制订《书刊报制度》《目录管理制度》《图书注销制度》《图书入库账管理制度》《目录管理补充条例》《报刊(现过)管理补充条例》《书库管理制度补充条例》等藏书管理制度,规定:开架图书月清点,各服务部门藏书一年一清点,全馆每两年作一次大清点。1990年制订了《辅助书库管理制度》《开架书库管理制度》。1991年部门调整,制订了《佳木斯市图书馆期刊管理工作方案》《佳木斯市图书馆藏书建设工作方案》。
2002年再次对全馆藏书进行全面清点,总库图书105259册,外库图书120695册,群力分馆文献总数(包括期刊)30072册,少儿分馆总数21080册,地方文献(包括期刊)3518册,流动站及读者借出等正在流通的图书38500册,电子文献679张,注销图书18541册。
定期对破损图书进行修复。群力分馆用塑料布、订书钉把书皮包上,再在书脊上用铁钉加固以增加图书寿命。破损严重不能再流通的书刊,必须将索书号、书名、登录号及价格记载在注销单上,经馆长批准,转交采编部在典藏目录和财产账上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