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置
第一章 伊春市图书馆
第一节 建置
1952年设伊春县,1959年成立伊春市,1970年改为伊春地区。1979年重新恢复伊春市,为政企合一体制。
伊春市图书馆建于1954年,原为伊春县文化馆图书室。1959年开始对外称伊春市图书馆,但人事、财务仍归属文化馆领导、列支。1963年,图书馆从文化馆分出,成为独立机构,配备5名工作人员,为伊春市文教局直接领导的科级文化事业单位。1970年春,市图书馆、市工人文化宫、市群众艺术馆合并,成立地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图书馆为宣传站图书组,工作人员2人。1973年年初,恢复为地区图书馆,编制12人,实有10人。
1979年,地区图书馆改称伊春市图书馆,馆址在通河路伊春区文化宫,隶属伊春市文化局,为馆长负责制的科级事业单位。1985年,省文管会、伊春市政府、林管局联合投资100万元兴建新馆舍,地址在伊春区新兴西路前卫街5号。新馆舍于1986年11月交付使用,12月25日正式开馆。
2000年被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评为“读者喜爱的图书馆”,2001年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