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置
第二章 勃利县图书馆
第一节 建置
勃利县建于1917年。1948年建立民众教育馆,设有图书室。面积70平方米,期刊20余种,图书300余册,连环画200余册。每天7:30开馆,21:00闭馆。
1949年10月,民众教育馆改名为人民文化馆。1952年人民文化馆改名为文化馆,增设报纸阅览室、期刊画册阅览室,馆藏书刊分为政治、文艺、历史、工农业技术、期刊、连环画6类,凭证借阅,每天接纳阅览人数百人左右。1958年,文化馆因活动室拥挤关闭了图书室。1962年恢复图书室,设2名专职管理人员,藏书近万册,外借图书每天约50人次。1966年部分书籍被烧毁,图书室关闭。
1977年,文化馆恢复图书室的借阅活动。1978年7月,省文管会批准成立勃利县图书馆,有工作人员6人,隶属于县文教科。1984年起隶属于县文化局。
1980年,勃利县图书馆面积209平方米。1984年,省文管会投资12万元、县财政自筹10万元,建成825平方米的三层图书馆大楼,馆藏图书7882种、28681册,订阅期刊240种、报纸30多种。
1994年,在文化部组织的全国公共图书馆首次评估定级中,勃利县图书馆被评定为国家三级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