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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置

第一章 鹤岗市图书馆

第一节 建置


  鹤岗市图书馆建于1959年,隶属文教局,1960年起隶属文化局领导,馆舍150平方米,编制3人。“文化大革命”中图书馆遭到巨大破坏,10多万册图书被毁之一炬。1968年图书馆与文化馆、文化宫合并,组成文化宣传站。1972年图书馆恢复建制,定编10人。
  1980年市政府决定翻建图书馆馆舍,1982年图书馆新楼建成,面积1600平方米,位于工农区解放路46号,交通便利,人口密集,便于读者到馆借阅。编制30人。
  2000年7月市政府批准图书馆改建,与艺术馆、博物馆共建设位于工农区公交路的艺博图大厦,2002年10月竣工,2003年1月3日正式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