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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管理

第五节 管理


  一、机构

  1986~1996年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隶属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文化局,1996~2005年隶属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文化体育局,设馆长1名、副馆长2名。馆长主持全馆各项工作,副馆长协助馆长做好业务及行政工作。馆长、副馆长的任免及馆员职称聘任工作均由文化局、文体局负责,馆内各部门主任的任免由馆长召开馆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005年,地区图书馆设有4个行政部门:馆长室、副馆长室、行政办公室、财务室;8个业务部门:辅导部、采编部、宣传部、外借部、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少儿阅览室、自助借书处。

1986~2005年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历任馆领导名录 表14-2

姓名

性别

出生年

职务

任职时间

夏国栋

1942

负责人、副馆长

1971~1978、1978~1986

丁继昌

1931

副馆长、党支部书记兼馆长

1976~1978、1978~1987

宋雪兰

1942

副馆长

1987~1997

姜 友

1943

馆长

1989~1994

雷 艳

1952

馆长

1994~1996

姜 虹

1960

副馆长、馆长

1996~1999、2000~2002

张 静

1969

副馆长、馆长

2000~2003、2004~



  二、规章制度

  1987年编制《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岗位目标及规章制度汇编》,建立健全馆内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了《中图法》使用本,制订了《图书分类细则》和《图书著录细则》,规定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借书制度、阅览制度、开馆时间、书库管理等,保证图书馆正常而有序运行。
  1992年对各项规章制度补充续编,2004年再次对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

  三、人事及行政管理

  地区图书馆无人事管理部门,人员调动、馆长任免、馆员职称聘任等工作均由地区行署文化局、文体局负责。
  2005年有工作人员2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人,馆员2人、助理馆员6人。
  地区图书馆成立之初未设财务管理机构,账务工作由地区文化馆代为管理。1979年9月图书馆迁入新馆舍,设财务人员,有会计1人,出纳工作由业务人员兼任,财务工作一直由文化局、文体局负责。1991年成立财务室,设1名会计、1名出纳员,主要负责馆内年度预算、年末决算、工资发放、固定资产管理、馆内设备购入等工作。
  图书馆设有行政办公室,承担着馆内安全、防火、防盗、办公用品购入与保管、水暖修建、卫生保洁、职工福利等工作,为图书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保障作用。
  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馆舍,从1974年的110平方米发展到1979年的550平方米,再到1995年建成3000平方米新馆大楼,馆舍面积不断扩大。1995年新馆舍的落成后进行了常规设备更新,购进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1995~2000年,省文化厅拨款20万元,为地区图书馆购进新式双面立体铝制书架、期刊架、阅览桌椅等设备,使馆内60%的常规设备得到更新。
  2003年,省文化厅为地区图书馆资源共享工程拨付配套资金10万元,购入21台电脑,为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