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塔河县图书馆
第三节 塔河县图书馆
塔河县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北部,地处北纬52°,林业资源丰富。
塔河县图书馆萌芽于1972年10月建立的塔河区文化馆图书室,陈淑珍为图书室负责人,有工作人员2人。1972~1981年,经历6次搬迁、5次隶属关系变更。1981年6月由文化馆分出,成立塔河县图书馆,隶属县总工会领导。县编委定编4人,马恩玺为负责人,1983年被任命为副馆长。1981年图书馆临时借用机关食堂餐厅办公,1983年又把驻军浴池维修作为图书馆馆舍。
1985年省文管会为图书馆一次性补贴9万元,不足部分由塔河县林业局投资,与新华书店合建1000平方米的3层楼房,1986年竣工,1987年11月图书馆迁入新楼。
1996年7月,塔河县图书馆归属县文体局领导。馆舍搬迁到文体局新楼,馆舍面积400平方米,设有基本书库、辅助书库、阅览室及综合借阅处,共有木制书架42个、阅览架20个、目录柜2个。
馆藏图书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经典著作,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及综合性图书等。收藏的重点是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有关林业生产方面的图书资料,特别注意收藏文学艺术类图书、初中等教育类书籍、各种中文工具书、少年儿童读物。至1992年,图书馆共收藏各类图书期刊2.2万余册,报纸合订本800多册。1973年开始使用《中图法》(中小型图书馆试用本)类分图书,1981年采用《中图法·简本》分类。公务目录包括分类目录、书名目录和典藏目录;读者目录包括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
塔河县图书馆的读者主要是塔河镇内的干部、工人、学生、知识分子等。1986年有持证读者340人,读者证收押金3元,年借阅量近千人次。
通过举办“学习园地”“新书介绍”“书评”等专栏指导阅读,还多次组织诗歌朗诵会、读者报告会和座谈会,“六一”儿童节组织过大型读书故事会。
1977~1979年曾设立流动图书馆,为基层各乡镇、林场定期送(取)书刊,后因人员不足而中止。同期,全县(不含筑路工程队、十八站林业局)各乡镇、林场、机关、学校和较大工厂有图书室32个、资料室7个,阅览座位共350个,工作人员35个,总藏书近75000册。
1981~1991年,人员工资、水电、取暖和办公费均由县工会支付。年购书费为1000~4000元,由工会宣传费支出,大多用于订购报纸期刊。只开放报刊阅览室,无法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图书馆处于时开时关的状态。
1992~2005年,塔河县图书馆因场所和资金原因一直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