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业统计报表
第一节 工业统计报表
工业统计报表以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为内容,分定期报表(月、季、半年报)和年报。前者以反映工业经济运行为主,统计指标和分组相对简略;后者为制订规划和全面分析研究工业经济问题提供依据,内容较细,范围较广、精度较高。
一、工业定期统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1986年实施的工业定期统计报表共有6种:《工业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有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全部职工平均人数和主要产品产量;《工业净产值月报》,有按分配法构成项目计算的工业净产值(分销售利润与税金、工资、职工福利基金、利息、其他等构成项目)和现价工业总产值;《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月报》,有单位产品原材料、能源消耗量、产品质量、劳动效率、设备利用率等项指标;《主要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月报》,有按国家定价、指导价、其他价三种价格计算的主要产品销售量、销售收入和销售单价;《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月报》,有按调拨价、自行采购价分别计算的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的购人量,购人金额和平均购进单价;《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季报》,有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税金、成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职工工资、奖金等16项指标。自1987年至1993年工业定期统计报表在1986年报表的基础上,有局部调整变动。1987年将《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季报》改为月报,1988年编制主要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和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纳入定期报表制度,由省统计局分4次于3、5、8、11月向国家统计局上报;1990年4月2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委关于对234户重点骨干企业试行“双保”办法报告的通知》,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大影响,承担国家指令性计划比例大,经济效益好,出口创汇多和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骨干企业,由国家和地方采取倾斜政策,试行“双保”办法,即由国家向企业提供主要生产条件(包括煤、电、运、流动资金贷款),企业保证向国家上缴利税和统配产品。为反映“双保”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国家统计局制订了“双保”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表,黑龙江省政府确定对136户骨干工业企业实行倾斜政策,省统计局和省计委布置了136户骨干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月报,内容包括:生产经营成果(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出口创汇),生产保证条件(煤、电、运、主要原材料、流动资金的核定计划,实际需要量和缺口)。1990年适当限制不变价工业总产值的使用范围,在定期报表制度中增加现价工业总产值指标,对外公布现价工业总产值数据,不变价工业总产值只限于计算发展速度,不公布绝对数。1992年贯彻把经济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调整结构、提高效益的轨道上来的指导方针,逐步改进国民经济评价考核指标,考虑到适应经济管理的紧迫需要和统计工作基础还不够健全的实际情况,国家统计局首先从改进工业生产评价考核指标做起,一是建立工业增加值指标,在净产值的基础上计算增加值;二是在现行工业统计月报中增设“工业销售产值”指标,并采用不变价和现价两种价格同时计算;以“现价工业销售产值”指标与现价工业总产值相比计算产品销售率;以“不变价工业销售产值”指标计算销售增长速度;三是扩大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等财务指标的月报统计范围,由只对预算内国有企业进行月度统计,逐步扩大到对乡及乡以上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进行月度统计。1992年增加了《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半年报》,共有41项生产、劳动、财务指标,全面反映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1992年将工业品价格指数统计纳入物价统计报表系列,由省城调队负责统计,工业定期统计报表中《主要工业产品价格月报》和《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月报》随即取消。1993年工业定期统计报表又有一些变革,国家统计局对工业与物资两项专业统计中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和库存统计,统一了产品目录,从主管部门取得资料,以消除重复,减轻工作量,省统计局只增加了《主要工业产成品库存季报》。省统计局向企业布置工业统计基层报表共有《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双保”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表》和《主要产成品库存季报》4张表。
由于1993年开始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同时推行新的基层一套表报表制度,1994年工业定期报表有较大变革,主要是将工业经济的总量指标——工业净产值指标取消,用工业增加值取代;1991年开始实施的《“双保”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表》,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计划管理减弱,转向市场调节,于1994年撤销。同时工业统计的基层表由工业生产、财务、劳动、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等部分组成,共有7张基层表,原来由工业、劳动工资、物资等专业统计分头向下布置定期报表,改为“一只手向下”,统一布置报表,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与统计体制和专业分工的关系不顺,仅实行了一年。1995年在继续坚持统一制发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统一清查统计调查单位、统一规范数据处理标准的原则下,采取灵活的组织实施方式,恢复按专业统计分工布置定期统计报表,将劳动工资和职工人数变动两张表合并为《劳动情况》一张表,将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合并为《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增设《重点企业能源消费与库存》,1995年工业定期统计报表变成6张表,着重强化了各种基层报表的组合功能;同时将《工业企业主要指标》的填报范围从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限定为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重点企业填报《能源消费与库存》,重点企业为年耗能源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全面统计报表开始分类区别对待,从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统计范围到按企业规模划分统计范围,从对小企业全面调查到逐步推行小企业的非全面调查,有利于采用多种调查方法,提高数据质量,减轻基层统计工作量。1996年工业定期报表变动较大的是工业总产值,按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的新规定计算,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凡自备原材料,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订货者来料的价值;(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初期末价值,原则上应计人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人工业总产值;(4)计算工业总产值和中间投入的物质消耗价值,直接利用现有的会计核算资料,一律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同时为确保生产法工业总产值要素的完整,并符合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由各级综合统计部门将本期应交增值税一笔加入到工业增加值中。1998年将《劳动情况表》从工业定期统计制度中划归劳动工资统计制度;1999年精简了《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季报。工业定期统计报表为4张表,1999年的工业统计定期报表制度一直延续到2005年保持了相对稳定。这4张表的统计范围及其主要内容是:
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调查范围为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调查内容为不变价格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新产品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和478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该表进行超级汇总,月后6日由省统计局上报国家统计局。
2.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调查范围为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调查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净额、产成品、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资产合计、负债合计、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工业中间投入、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该表于月后16日前由省统计局将分企业资料报国家统计局,进行超级汇总。这样就可以加工出包括分行业在内的各种分组资料,满足领导和管理部门进行分类指导的需要,这在以前的月度统计中是从未有过的。
3.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季报。调查范围与“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138种主要产品的年初库存量、累计销售量、企业累计自用及其他、期末库存量。该表于季后10日前由省统计局上报综合表。
4.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半年报。调查范围为年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省内约350个工业企业。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能源品种的年初库存量、购进量、累计消费量、期末库存量及能源加工转换量。该表于7月底前和次年1月底前由省统计局将分企业资料报国家统计局,进行超级汇总。2003年以后改为季报,由全部国有和全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企业填报。
2005年工业定期统计报表以经济普查清查后确定的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确保定期统计与经济普查单位数的衔接。从2005年1月份开始,按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名录为定期统计报表的实施范围。工业定期报表已设“去年同期数”,可以消除报告期与基期统计范围不同的影响。
二、企业联网直报制度
199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工业统计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全国建立5000家工业企业的联网直接报送制度,其中黑龙江省有119家企业。建立大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制度,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和信息部门与企业之间,建立起一条全新的信息互通渠道,使国家有关部门可以直接从企业快速、便捷地搜集反映经济运行动态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以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国家制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这个网络,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相关行业的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各类经济政策等大量经济信息,增强企业统计在市场经济中为科学决策服务的能力。5000家企业的选取重点突出“大”和“强”,体现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为保证所选企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选取过程中,首先按照企业销售收入、资产合计、利税总额三项指标进行综合选取,然后根据所选企业在各行业中的覆盖率,进行调整。
企业联网直报制度的报送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如产值、销售收入、资产、利润、税金和资金使用等主要财务指标;产、销、存及订货指标,如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产品价格、库存量、订货量和出口量等;投资、科技开发及劳动情况,如基建投资、技术投资、科技投入及产出和劳动工资情况等;问卷调查:针对工业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问卷调查。
联网直报入选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从本直报系统信息反馈库查询如下信息(该信息库将逐步建立并完善):政策性信息:包括国家经济政策,行业经济政策,地方性经济政策等;宏观经济信息:包括国民经济发展信息、地区经济发展信息、行业发展信息等;国外经济信息:利用国家统计局掌握的世界主要国家经济发展信息和企业信息,提供国外经济信息服务;其他信息:本系统根据企业的要求,逐步增加和补充一些针对性比较强的特殊信息;或应个别企业的要求,提供一些专门的信息服务。
2.有权对直报系统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网直报入选企业应承担的义务:企业要依照《统计法》,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加强对财务及统计资料原始数据的审核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和虚报、瞒报。
2004年全国5000家联网直报企业中,黑龙江省入选98家。2005年全国联网直报企业扩大到大中型企业,黑龙江省确定了340家。
三、工业统计年报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1986年实施的工业统计年报共有7种表、两张卡片。7种表是:《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有1980年不变价格和现行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职工年平均人数和主要产品产量,并附分月工业总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独立核算工业净产值》,有按生产法和分配法两种方法计算的工业净产值①;《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有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资金占用、成本等35项财务指标;《集体所有制和其他经济类型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有17项简要的财务成本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单位产品原材料、能源消耗量、产品质量、劳动效率、设备利用率等项指标;《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有主要工业产品由于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新增生产能力、年末生产能力;《主要工业产品单位成本》。两张卡片是:《大中型企业基本情况卡片》和《外资和华侨港澳投资经营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卡片》。
在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实行大规模超级汇总取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统计局决定对1987年一部分工业统计年报(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业总产值、主要财务指标)实行超级汇总,一部分报表仍采取手工汇总(分月总产值、产品产量、生产能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单位成本等)。实行微机汇总是工业统计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工业统计采用现代化计算手段的一个重要步骤。为适应超级汇总的需要,在工业统计制度中首次建立了《工业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有企业核算形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企业隶属关系、企业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企业所属工业行业分类、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形式(实行双保一挂、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利润包干超额分成、利润或亏损包干承包或租赁)等分类标志和代码。实行超级汇总后扩大了工业统计的信息量,仅以财务成本指标为例,手工汇总仅可获得全民、集体、其他经济类型财务成本指标3张综合表,而实行微机超级汇总后,1987年就有分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分经济类型、按固定资产原值分组、按职工人数分组等12张财务成本指标综合表,并可按不同的分类标准,生成所需的综合表式,大大拓宽了工业统计分析的领域。1987年增加了1张《主要专业生产设备表》,每5年统计两次。为满足编制投入产出表的需要,从1987年开始,在逢0、逢2、逢5、逢7年份增加《工业企业按产品计算的分行业工业总产值》,用来按“纯部门”分解工业企业的总产出。
1988年、1989年工业统计年报没有大的变动。1990年实行1990年不变价格,统计年报要用1980年、1990年不变价格和现行价格三套价格计算价值量指标;增加了《动力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主要专业生产设备》3张表。以掌握“七五”末期的工业装备情况;为满足黑龙江省制订产品结构调整规划的需要,增设了《工业产品结构状况表》,调查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销售量(销往省外、出口、自销)、价格、成本、库存、生产能力、能源和产品质量(国优、部优、省优);1990年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通知修改农村5种加工业总产值计算方法,由只计算加工费改为按全价计算②。
从1991年开始,将工业总产值、工业净产值、劳动工资、财务成本并成一张基层表,用机器汇总。表式分为4种: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年报基层表,有106项指标;独立核算小型全民所有制和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年报基层表,有76项指标;独立核算小型集体所有制和其他类型工业企业年报基层表,有37项指标;非独立核算工业生产单位年报基层表,有4项指标。根据企业的经济类型,核算形式和经营规模,区别对待,填报相应的年报基层表。
1992年,将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报表纳入工业统计年报,包括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的概况,技术开发的机构、人员、经费、新产品研制、技术开发项目、成果和获奖项目,共7种表。
1993年实施新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详见本篇第一章第二节),其中工业一套表包括《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财务状况》《劳动情况》《原材料消费与库存》《能源消费与库存》《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基本情况》《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项目情况》,共8张表,同时对工业企业附营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及其他附营活动经营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工业一套表,统一规范了工业企业调查单位、统一了指标体系、统一了分类标准、统一组织计算机数据处理,以工业一套表的原始数据为基础,生成的综合数据,同时满足工业、劳动、物资、科技,以及建筑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等各个专业统计编制年报综合表的需要。从1993年起统计年报取消了按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的工业净产值,建立按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以满足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
1994年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业一套表统计制度,将《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表中的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实物量单独列表;增加工业不变价销售产值指标;取消了《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项目情况》表,有关“研究与发展”项目指标并入《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基本情况》表中,精简了附营交通运输业和其他附营单位报表,改由抽样调查方法取得资料。
1995年是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年份,在普查中包括了工业企业基层情况、财务状况、生产活动、劳动情况、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情况、科技活动等内容,因此1995年没有单独布置工业统计年报制度、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工业劳动、原材料和能源基层年报制度。
1996年将原材料消费与库存、能源消费与库存合并成《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一张表;增加《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情况表》,反映企业各种能源消费的投入量和转化后的能源产出量;增加《工业活动单位生产情况表》,统计乡及乡以上工业活动单位工业总产值和工业销售产值两项指标。为适应现行统计专业分工,便于专业统计间的协调,在坚持新的统计报表制度统一设计基础上,对专业统计年报的组织实施,采取了较为灵活的方法,因此1996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统计报表从工业年报统计制度中分出,单独列为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1997年劳动情况统计从工业统计年报制度中分出,单独设劳动情况年报统计制度;精简了《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情况表》。
1998年针对改革开放后,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大量增加,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工业企业主管部门撤销,综合统计部门面临统计调查难度加大,矛盾日益突出的新情况,改革了调查方法,改进了调查组织方式③。工业统计报表的调查范围由原来的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全省约2.1万个企业),改为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约3500个企业),其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的65%,突出了重点,解决了战线过长,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证的矛盾。1998年各级综合统计部门实行了超级汇总④。工业综合统计年报表由1997年的9张表,1998年减为《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限额以上企业:全部国有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限额以上企业)》3张表;同时由于原材料市场已逐步放开,买方市场已经形成,国家调拨和市场两种价格已经并轨,原材料购进和消费统计的重要性相对减弱,而全国能源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因而保留和进一步加强了能源统计报表的组织实施,精简了原材料消费和购进统计。改革后,国家规定的统计年报的统计范围缩小了,限额以下工业统计通过抽样调查取得数据,但由于工业抽样调查样本对国家和省两级具有代表性,而对市、县(区)不具有代表性,因此多数市、县(区)仍需对限额以下工业企业全面布置统计报表,工作量没有减,统计数据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抽样调查样本如何能够同时满足国家、省和市、县(区)各级政府的需要,仍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解决的课题。
自1998年至2003年黑龙江省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业年报的统计范围仍为全部工业企业,但其中发表调查的企业由原来的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改为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对于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包括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个体经营单位),只布置综合表。调查方式可灵活多样,由各地市自行组织。将非独立核算(附营)工业生产单位的生产活动统计和主要工业专业生产设备统计纳入周期性普查中。取消《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实物量》统计,而采用月度主要工业产品生产量统计和季度销售量、库存量统计的年末累计数代替。因此,修改后的年报基层表包括:《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调查范围为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和生产能力》,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工业。2004年是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年份,以普查代替年报;2005年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减变动原因一览表》。
四、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
为了确保工业综合统计数据能够准确地反映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以及工业经济运行的总趋势,自1992年以来黑龙江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开展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的要求,不断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1999年制定了《黑龙江省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评估办法》,2000年又制订了《黑龙江省统计局主要统计指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主要工业经济指标进行质量评估。2005年为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工交司负责审核,其中月度数据,由各地区统计局对本地区工业增加值和发展速度进行自评,并于月后8日17时前将评估结果报送国家统计局工交司。工交司对各地区数据进行核定,并根据情况,全国不定期召开部分重点地区参加的联审会;季度数据,在季后9—10日全国召开各地区统计局代表参加的联审会,对季末当月和累计数据进行联审,数据存在问题的地区在季后11日17时前对数据进行修正。各地区规模以上工业现价增加值和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工交司核定的数据;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所需的缩减指数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核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① 计算工业净产值有生产法和分配法两种方法,1.用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净产值就是从工业总产值中,扣除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即物质消耗价值);2.用分配法计算工业净产值是将构成净产值的各要素(产品销售利润和税金、工资、职工福利基金、利息支出及其他项)相加而得出的工业净产值。
② 1990年以前工业统计制度中,农村缝纫、碾米、磨粉、轧花、屠宰5种加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五十年代中国农村工业的状况制定的,即均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不包括原材料的价值。改革开放以来,农村5种加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其规模和水平与五十年代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与城市这几种加工业的规模和水平逐渐接近。因此,这一规定与农村工业发展现状越来越不相适应,使城乡工业不可比的矛盾愈加突出。为真实反映农村工业的发展规模,国家统计局对农村5种加工业的总产值计算方法进行修改,农村工业中的缝纫、碾米、磨粉、轧花、屠宰5种加工业原则上同城市工业一样,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包括原材料的价值。
③ 在工业统计中,随着主体经济结构的变化,统计的口径也在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建国初期,国营及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是工业经济的主体,这一时期国营及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就是全国工业经济的主要对象。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以国营和集体经济为主的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成为当时工业经济的主体,因此,1958年以后,工业统计工作,主要在独立核算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作为补充,在年度统计中,对村办工业的几个基本指标,分大类行业进行统计,对城乡个体工业户和其他类型的小企业,只统计各地的企业数和工业总产出量。
经过改革开放后20多年的大力发展,到90年代末,工业企业的结构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乡以下工业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不少企业已经具有了相当的生产经营规模。而部分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在本行业中已变得微不足道。在这种情况下,及时调整常规工业统计的口径,对减轻基层统计部门的负担,提高数据的质量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1998年统计部门在实行超级汇总的时候,及时调整了工业统计的口径,将长期以来实行的“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统计口径调整为“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企业数量大大减少,但被调查总体的经济总量却基本相当。
④ 工业统计数据上报方式的改革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密不可分。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传递技术比较低的条件下,手工汇总并通过纸介质逐层上报,是统计工作的基本工作方式,在建国以来的大部分时间里,就是这样反映和记录工业经济发展的。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和普及,工业统计工作逐步走向了现代化。首先是逐步实现了通过磁介质逐级上报数据。1987年,首次在省级尝试进行工业企业统计数据的超级汇总。1998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是工业定期报表和年报的超级汇总制度,并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