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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业专项调查

第四节 工业专项调查


  自1986年至1997年,围绕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的问题,组织了6项专项调查

  一、工业经济体制改革情况调查

  为反映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和问题,省统计局于1986年和1988年分别组织了两次调查,调查内容相同,调查范围为全部国营工业企业。调查方案分调查提纲和调查表两部分。调查提纲着重了解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工业企业在搞活企业、增强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企业向生产经营型转化的措施和效果;小型国营工业企业改变经营方式后经济效益和分配关系的变化。调查表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企业数、工业总产值和利税总额;改变经营方式的小型企业个数及改为集体经营、租赁和承包企业个数,改变经营方式的小型企业工业总产值、利税总额。据对全省3080个国营工业企业的调查,1987年底已有2249家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占73%,其中一大批大中型企业还实行了厂长任期目标负责制。60%以上的企业改革了内部分配制度,实行了浮动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含量工资制,以及单项承包等多种分配形式,并根据工资套改中出现的新问题,又进一步试行了挂钩浮动、三联计酬、结构工资、全额浮动等十多种分配形式,把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同企业的经营成果结合起来。一大批小型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等不同的改革形式,使经营更灵活,效益明显提高。据对2327个小型独立核算企业调查,已有972户,占42%的企业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如利润包干,超额分成;亏损包干,减亏留用;“三包二定”(包上缴、包还贷、包卸包袱,定基数、定奖惩)。改革后,经济效果显著。据统计,改为集体经营的27户企业,产值比改革前增长16.1%,利税增长22.1%;改为租赁和个人承包的106户,产值增长19.3%,利税增长45.7%;改为其他经营方式的739户,产值增长7.6%,利税增长10.8%。

  二、横向经济联合组织情况调查

  为了观察工业企业横向经济联合及企业兼并的发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业改革出现的新动向和新情况,国家统计局先后两次布置了横向经济联合组织情况调查。1986年和1988年省统计局如期组织完成了调查任务。调查范围为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联合组成的新型企业联合组织(总厂、公司或企业集团)。调查内容为:联合组织投入生产的资金、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职工平均人数、工业总产值和利润总额、企业集团和兼并企业总数。据调查,从1984年至1987年全省共签订经济技术协作协议16920项,引进资金9.1亿元,组建企业集团和群体1142个,增加工业总产值30.5亿元,占这一时期全省工业总产值增加额的30%;增加利税4.92亿元,占这一时期全省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利税增加额的37%,其中1987年签订经济技术协作协议3759项,执行和正在执行的3372项,引进资金2.8亿元,通过联合新增工业总产值12.18亿元,新增利税2.02亿元,有256个企业扭亏为盈。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的发展,促进了专业化生产和协作,促进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全省冶金行业下放了13户省直属企业,开展了横向联合,组建了哈尔滨、鸡西、双鸭山、牡丹江等钢铁公司,鸡西与首钢联合,引进资金和技术,加快了技术改造;哈尔滨机联机械厂兼并哈尔滨机械厂,解决了哈尔滨机联厂扩大除尘设备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佳木斯电机厂兼并佳木斯第二电机厂,扩大了防爆电机的生产能力;牡丹江机床厂兼并牡丹江电机厂,使牡丹江电机厂恢复了生机;和平机器厂兼并齐齐哈尔汽车厂,使汽车厂扭亏为盈;哈尔滨电站企业集团,创造了发电设备生产历史最高水平;星光轻型汽车企业集团经过几年锲而不舍的努力,使轻型汽车的质量、性能都有很大提高,并通过组建企业集团,扩大了生产能力,提高了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佳木斯纺织染厂兼并了南岔织布厂,全年实现利润1533万元,列本省同行业之首;富拉尔基纺织染厂兼并了富拉尔基纺织二厂,出口交货6036万元,创汇1300万美元;黑龙江纺织染厂与绥棱纺纱厂进行横向联合,使绥棱纺纱厂新建车间生产、效益迅速改观。全省共有9家小棉织企业被大厂兼并,都收到初步效果。

  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情况调查

  1989年和1990年是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到期与续签合同的重要年份,为了解和反映这方面的情况与问题,国家统计局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制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情况调查表》,调查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调查截止时间为1990年10月末。据调查,黑龙江省实行第一轮承包租赁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共有4822户,其中实行承包的企业4339户,占90.1%;实行租赁的企业382户,占7.9%。在4339户承包企业中,1989年合同到期的有1084户,占25%;1990年合同到期的有3255户,占75%。到1990年底,有2857户全民企业落实了第二轮承包合同,占第一轮承包到期企业的66.4%。第一轮承包的形式以实行“利润包干”或“亏损包干”的企业居多,有630户,占1990年2668户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承包企业的23.6%;实行“上缴利润包干超收分成”的有510户,占19.1%;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的335户,占12.6%;实行“双保一挂”的有53户,占2%;其他形式1140户,占42.7%。第二轮承包以实行“利润定额包干”的居多,在1990年10月末续签合同的1157户企业中,实行“利润定额包干”的356户,占30.8%;“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的238户,占20.6%;“亏损包干减亏分成”的152户,占13.1%;“上缴利润递增包干”的108户,占9.3%;“两保一挂”的60户,占5.1%;其他形式的243户,占21%。承包制促进了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后,经营者开始把注意力从争取外部减税让利转到挖掘内部潜力,完善经济责任制上来。哈尔滨锅炉厂是国家财政预算内大型企业,1987年开始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199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2亿元,比承包前的1985年翻了一番,完成产品销售税金2411万元,比1985年增长300%,上缴利润1348万元,比1985年增长585%,保证了财政按递增率稳定增收。

  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调查

  为掌握“七五”时期全省工业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情况,为编制“八五”时期技术改造规划提供依据,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省内中直企业、地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改造前后的生产、工艺、设备、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变化;评价企业是否得到全面改造,或重点改造,或一般性改造,或尚未改造;评价与技术改造有关的金融财税政策的成效。成立了领导小组,由省经委主任余锡欧任组长,省经委副主任李惠群、省财政厅副厅长沈松泉、省人民银行总经济师周炎文、省工商银行副行长周宏臣、省统计局副局长王宇光任副组长,以及有关部门主管技术改造的领导同志组成。调查工作由经委牵头,省和地、市都成立了技术改造调查办公室。调查工作于1991年上半年完成,最后由省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处理。根据调整结果制定了技术改造规划,使多数企业在五年内,得到不同程度的改造,力争3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五、国有工业企业问卷调查

  1994年和1996年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领导的要求,省统计局先后组织了两次国有工业企业问卷调查,目的是为了剖析现有国有工业企业生产和经营情况,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国有工业企业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依据。调查重点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求全面了解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概况及其生产经营情况,并根据效益情况将现有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进行分类,找出各种档次的企业在地区和行业的分布,及其在产值、资金占用和职工人数方面的比重。五个档次的划分标准:好——资金利税率在15%以上的企业;较好——资金利税率在8%~15%之间的企业;一般——资金利率在5%~8%之间的企业;较差——资金利税率在1%~5%之间的企业;差——资金利税率在1%以下的企业。同时通过对不同效益状况企业的对比分析,找出当前制约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如政策条件、经营机制、企业负担、资金状况、产品销路等。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的两条出路:一是保,二是改,涉及国计民生重要产品的企业要保,其他企业则逐步改制,真正走向市场,了解这类企业占多大比重,涉及多少人员。
  国有工业企业问卷调查是省委政策研究室与省统计局共同组织的,调查对象是国有工业企业,填报人是厂长(经理),共发调查问卷190份,回收160份,回收率为84.2%。调查的160个企业占全省国有企业单位数的4%,其增加值占全部国有企业的70%,利税占61.8%。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有了较大提高,绝大多数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决策、生产销售、物资采购和人事管理方面都有了较为充分的权力,指令性计划比重有所降低,但企业在资产处置、联营兼并、外贸进出口等方面的自主权不多;80%的企业“八五”时期没有改造过,60%的设备是60年代及以前生产的;企业冗员亟待解决,推算全省约有53万名国有企业职工需要重新安置就业;影响企业活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在资金、机制、债务负担三个方面。

  六、国有工业企业开工情况调查

  为了深入了解和研究分析国有工业企业中停产或部分停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带来的影响,1995年3月,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布置了《国有工业企业开工情况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概况,停产半停产主要原因,摆脱停产、部分停产状态的可行途径等。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995年4月底,全省3416户国有工业企业中,停产半停产企业占22%,其中564户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停产半停产企业占18%,涉及职工15万人;停产半停产企业生产能力利用率50%以下的占70%,企业停产或部分停产时间一年以上的占53.9%,半年至一年的占18.3%;通过调查反映出,造成企业停产或部分停产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资金、产品成本高、原材料价格高,企业难以承受,影响程度分别占66.2%,29.2%、18%。

  ① 1997年以后工业一次性专项调查由省企调队负责实施,调查频率加大(详见第二篇第四章第四节其他专项调查)。
  ② “双保一挂”:即一保上缴利润,一保“七五”国家的技术改造项目;“一挂”是工资总额和实现利税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