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经济体制改革调查
第九节 经济体制改革调查
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九五”期间,全国开始进行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实行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通过改组、改制、改造、兼并联合,培育出了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企业和大集团。为及时反映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省企调队进行了快速调查。
一、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情况调查
根据国家统计局企调总队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企调队于1997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开展了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调查范围及对象为国务院批准的120家企业集团、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并实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家重点抓的512户企业、国有小型企业,从四个类型中各选一户企业,访问企业负责人。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工业经济运行质量亟待提高,扣除大庆石油管理局,全省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仅为52.5,利润总额仍为负数,因此扭转工业企业的亏损形势刻不容缓。按国企改革的要求,到2000年全省238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有三分之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亏损企业比重应由45.4%下降到25%。
在国家统计局企调总队的统一组织下,省企调队于1998年4月3日至5月10日开展了国有工业企业改制情况专项调查。调查范围为1996年企业名录库中的国有工业企业。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鸡西、伊春、大庆、黑河9个城市共抽选158户企业。调查方式为以问卷调查为主,走访调查为辅。调查内容为企业的改制状况。调查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工作已全面启动,成效显著。已完成改制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95.6%。其中改制后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的企业占18.4%,经济效益有所提高的企业占63.3%,效益持平和有所下降的企业分别占13.9%和4.4%。
二、纺织企业改革调查
以纺织行业为扭亏解困突破口,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为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而提出的重大举措。为了解纺织企业“压锭、减员、调整、增效”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统计局于1998年8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国10个省(区、市)布置了纺织企业改革专项调查。调查范围为景气调查样本中所含的纺织企业,同时增补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大中型纺织企业。黑龙江省调查样本为30户,主要分布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6个城市。调查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压锭、减员、调整、增效”进展情况,减员人数,压锭数量等。调查结果表明:在30户调查企业中,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占30%;产品有一定市场,但由于债务负担重,资金短缺,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的企业占23%;长期亏损、生产难以为继的企业占46.7%。有2.7万名职工需下岗分流。1997年以来,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加大改革力度,企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一批新产品打开了市场销路,带动了全行业减亏增效。1997年,全省纺织工业完成总产值46亿元,比上年减亏近4000万元,减亏幅度为15%。到2000年黑龙江省力争三分之二的国有大中型纺织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八大集团,促进和带动全省纺织行业的发展,逐步建立起企业面向市场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三、“债转股”企业调查
为深入了解和研究国有大中型企业“债转股”工作的进展情况,便于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组织下,省企调队于2000年7月6日至8月20日开展了21户“债转股”企业调查。调查内容为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的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情况、“债转股”后企业每月可减轻的利息负担是多少、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下岗分流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情况等19个相关问题。调查结果显示:这21户企业2000年上半年亏损总额4.7亿元,同比减亏1.9亿元,减幅为28.1%;21户企业营业收入为55.6亿元,同比增长8.4亿元,增幅为17.7%;被调查的21户“债转股”企业2000年4月1日起全部停息,每月可减轻利息负担6519万元,平均每户企业每月可减轻利息负担310万元。2000年上半年利息支出2.8亿元,同比减少1.2亿元,降幅为29.9%;上半年从业人员35万人,同比减少1.8万人,减幅为5%;管理人员2.3万人,同比减少1359人,减幅为5.4%。
四、政府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调查
1999年2月,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属的242家科研机构进行转制,并要求在1999年6月30日前完成转制工作。为了解政府科研机构管理体制转制进展情况,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组织下,黑龙江省企调队于2000年5月25日至6月26日开展了政府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调查。调查范围为哈尔滨市6家科研机构。主要调查科研机构改革的进展情况、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改革后机构及科技人员情况和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调查的6个科研机构都改变了原来的隶属关系,现有的领导班子都保持了相对稳定,内部管理体制都是院长负责制,有5个科研机构已按新体制运行。转制后的科研机构最大的问题是资金不足,其次是富余人员难以安排。
五、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调查
为了解省内重点工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企业管理等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省经贸委、省企业调查队于2001年9月6日至10月12日开展了一次重点工业企业的专项调查。由各中心城市企调队对228户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228户企业中,有51.3%的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制。在改制企业中,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占42.7%,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占29.9%,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占10.1%,其他占17.3%。信息化手段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56.1%的企业应用了信息化手段,45.2%的企业采用了CAD,12.7%的企业采用了CAM(CAD、CAM为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11%的企业采用了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10.5%的企业采用了ERP(企业管理软件),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仅占8.8%。94.3%的企业建立了质量责任制。对于企业制度改革,55.3%的企业依法自主决定招聘职工,92.1%的企业实行定岗定员,60.1%的企业实行全员竞争上岗,60.1%的企业实行了管理人员公开招聘、能上能下,54.8%的企业实行了以岗定薪、变岗变薪。
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
为了解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省企调队于2004年7月1~23日开展了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调查。调查对象为省农委认定的79户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内容为:主要产品质量认证情况、生产设备装备水平、企业的组织形式、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经济指标、企业目前发展中存的主要问题、对政策环境、产业市场环境的要求和建议等。主要调查结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对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对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的评价中,88.9%的企业认为推动能力较强,79.2%的企业认为辐射范围较广,77.8%的企业认为市场竞争力强;66户加工型龙头企业,2003年粮食加工量645.15万吨,畜产品加工量71.1万吨;与龙头企业建立较密切联系的企业541户,中介组织116户;84.7%的企业认为“企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光明”;70.8%的企业制定了长远发展规划,并已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