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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从“全面夺权”到“全面内战”

第二节 从“全面夺权”到“全面内战”


  一、“造反派”夺权,成立革命委员会

  1967年1月初,以王洪文等为头头的上海一批“造反派”组织在张春桥、姚文元的策划下,夺取了上海市委、市人委的领导权。毛泽东大力支持这一行动。1月16日,《红旗》杂志发表评论员文章,传达毛泽东的话:“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手里夺权,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1月22日的《人民日报》社论则号召:“展开全国全面的夺权斗争,胜利完成毛主席交给我们的伟大历史任务。”
  在此期间,黑龙江省的“造反派”也掀起了夺权浪潮。1月11日,齐齐哈尔市的“造反派”查封了齐齐哈尔日报社,把《齐齐哈尔日报》改为《新齐齐哈尔日报》。1月12日,哈工大、哈军工、哈师院、黑大、东北农学院等院校的“造反团”接管了黑龙江日报社、哈尔滨晚报社、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市公安局的领导权。紧接着省委机关、哈军工等7个单位的“造反团”又联合组成“省委机关接管委员会”,夺了省委各部门的领导权。1月16日,哈尔滨的32个单位的“造反团”宣布成立“哈尔滨市红色造反派联合总部”,发表《红色造反者联合接管省、市党政财文大权的公告》。1月31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在哈尔滨市北方大厦广场举行,大会宣布成立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并发表《第一号通告》,指责原省委“是黑龙江省地富反坏右和一切牛鬼蛇神的总后台、黑根子”,宣称一切权力自今日起归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会上,潘复生作了《让我们战斗在一起,胜利在一起》、汪家道作了《坚决用实际行动支持红色造反者》的讲话。次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勤务组”召开会议,决定由哈尔滨师范学院学生“造反派”头头为“勤务组”组长,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学生“造反派”头头和哈尔滨石油配件厂工人“造反派”头头为副组长,潘复生、汪家道为顾问。2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东北的新曙光》的社论,对黑龙江省的夺权行动表示支持。2月10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了《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一个好范例》的社论和《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等文章,向全国推广黑龙江省“造反派”夺权后建立“军、干、群”三结合,党政一元化的“革命委员会”的基本经验。3月17日,根据中央文革小组的建议,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决定革委会设委员51人,常务委员19人,班长改称主任。由潘复生任主任,汪家道任副主任,范正美等为常务委员。3月2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改称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省革命委员会下设政治委员会、生产委员会、群众工作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和办公室,取代了原省委、省人委的各个机构。
  省委、省人委被夺权后,全省各市、地、县的“造反派”也纷纷进行夺权。2月7日,肇州县召开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会,宣告成立肇州县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被“造反派”夺权的县。为此,《黑龙江日报》发表了题为《县城夺权斗争的号角》的社论,予以肯定。全省第一个“造反派”夺权的市地是哈尔滨市。2月16日,哈尔滨市“造反派”组织召开70万人大会,宣布成立哈尔滨市人民公社。大会《宣言》声称:“废除原市委、市人委一切职权,一切权力归公社。”2月26日,哈尔滨人民公社改为哈尔滨市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4月11日,又改称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此后,其他市、地、县的“造反派”也相继夺权和建立革命委员会。由于3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决定对大庆油田实行军管,所以大庆没有被夺权,革委会也成立较晚。1968年5月31日,经省革委会批准,大庆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至此,全省82个市、地、县、特区全部建立了革命委员会。6月1日,《黑龙江日报》发表了题为《红太阳普照黑龙江——热烈欢呼全省实现革命三结合一片红》的社论。
  “造反派”夺权和革命委员会的建立,并没有导致动乱的结束。在“军、干、群”三结合的革委会里,“造反派”的比例大多在50%左右。参加革委会的军队干部和少数原来的领导干部,有能力的好干部受特定条件的限制很难发挥作用,一些“造反”干部则和“造反派”组织的头头或互相结合,或互相对立,兴风作浪,成为新的不安定因素。许多革委会从成立之初,即经常处于纷争和动荡之中,由他们领导和管辖的地区和单位,也难以改变动乱的局面。

  二、“造反派”武斗

  在“造反派”夺权过程中,夺权者和“保守派”之间,这一派夺权者和那一派夺权者之间,围绕“权力”展开了激烈的斗争,由此引发了“打倒一切”的无政府主义狂潮。在夺权过程中,不同的“造反派”组织各自选择几个领导干部作为“三结合”的对象,力争由自己一派为核心来掌权。许多原来的领导干部被打倒以后,刚刚被这一派“造反派”“结合”,立刻又被那一派“造反派”打倒,成为“造反派”夺权的砝码和牺牲品。各派“造反”组织都从维护本派利益出发,对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指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在“权”这个根本问题上寸步不让,争夺激烈。由此引发无数的纠纷和冲突,直至酿成残酷的武斗。
  毛泽东面对这种严重局面不能不采取一些措施。《人民日报》等一些重要报刊连续发表社论、文章,反复传达毛泽东关于夺权的指导方针。除要求实行革命的“三结合”外,还要求“实现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要求正确对待干部、正确对待各“造反派”组织,“造反派”组织要进行整顿,要反对“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无政府主义思潮,等等。为了稳定局势,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国务院、中央文革小组还发布一系列指示,要求学校师生停止大串联、复课闹革命;要求厂矿企业、农村生产队坚持业余闹革命,抓革命、促生产;要求维护一些重要部门和单位的安全和秩序,等等。毛泽东还决定派人民解放军执行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的“三支两军”任务。根据上述精神,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也相应作出一些决定和通知。但中央和省里的这些要求,对那些在极“左”思潮影响下的“造反派”来说,很少收到实效,武斗事件在全省各地仍然不断发生。黑龙江省“造反派”之间的武斗,以“捍联总”和“炮轰派”之间的武斗规模最大,持续的时间最长,伤亡最严重。
  1967年1月31日,发生了被称为“1.31”事件的哈工大“造反团”形势辩论会事件。潘复生采取支一派压一派的做法,调动1万余人,围攻哈工大主楼,造成哈工大“造反团”分裂。2月,又发生了黑大“造反团”因不同意原省委常委赵去非结合进省革委会,而召开炮轰赵去非点火大会,被打成“复辟资本主义急先锋”的事件。以后哈军工等院校的“造反团”也陆续分裂成两派,反对赵去非进革委会的一派成立“炮轰联络站”(简称“炮轰派”),与其对立的一派则在潘复生的支持下组成了“捍卫革命三结合总指挥部”(简称“捍联总”)。4月27日,“捍联总”在哈尔滨召开批斗“炮轰派”黑后台大会,拉开了“捍”、“炮”两派武斗的序幕。5月1日,鸡西市属“捍联总”派的“红联总”与属“炮轰派”的“第三司令部”发生武斗,造成9人死亡,44人重伤。7月22日,江青在接见河南省造反派时,提出“文攻武卫”的口号,使全国各地武斗骤然升级。8月4日至9月6日,“捍联总”与“炮轰派”在哈尔滨第一机器厂发生多起武斗。双方不仅使用了棍棒、铁矛,还动用了冲锋枪、机枪、手榴弹和炸药等武器,甚至出动了坦克、装甲车,造成8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第一机器厂部分厂房被毁。在此期间,全省其他地方也不断发生“捍”、“炮”两派之间的武斗。如1967年6月18日至1968年4月7日,汤原的“捍”派和“炮”派先后发生10次武斗,造成24人死亡,4人致残,340人受伤。“捍”、“炮”两派的武斗不仅使国家物资设备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也严重地影响了全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对黑龙江省的武斗形势十分关注。1967年9月初,他把“捍”、“炮”两派代表召集到北京商讨解决武斗问题。在周恩来的主持下,经反复谈判,双方代表于9月6日达成立即制止武斗的9条协议。但回来后,协议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两派武斗仍不断发生。12月1日,“焊”、“炮”双方代表再赴北京,为实现大联合进行谈判,达成了被称为“十二条协议”的《关于文化大革命若干问题的协议》。周恩来接见了双方代表,同他们谈了话。16日,省革命委员会作出决定,组成以省革委会常委、省军区政委郭强为组长的协议监督小组,监督“十二条协议”的执行,但也没有完全制止武斗。12月中旬至1968年1月,鹤岗市发生多起武斗,造成多人伤亡。
  针对全国严重动乱的局势,毛泽东又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中共中央连续发布维护社会治安,确保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的命令。毛泽东在1967年7月至9月视察华北、中南和华东地区时,重申要“实现革命大联合”,并批评“红卫兵”说:“现在正是他们有可能犯错误的时候。”报刊上也加强了对派性和无政府主义的批判。除了对一些问题严重的地区、单位实行军事管制外,毛泽东又指示有关部门组织有工人、解放军指战员参加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领导学校。遵照中央的精神,黑龙江省也作了一些工作。1967年3月3日,哈尔滨市中等学校师生5万多人举行复课闹革命誓师大会,提出“打回学校去,复课闹革命”的口号。到7月17日,全省已有12所大专院校开始复课。1968年1月19日,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哈尔滨警备区司令部召开煞住武斗歪风广播大会。1月20日,《黑龙江日报》发表《严惩武斗祸首,煞住武斗歪风》的评论员文章。1月27日,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联合召开“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促进革命大联合”誓师大会。3月9日,“捍联总”召开15万人大会,宣布撤销跨行业组织,撤销各市区的捍卫三结合总指挥部。3月10日,《黑龙江日报》发表《按系统按行业按班级联合起来》的社论。4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文革小组将黑龙江省关于做好大、中、小学生毕业分配问题的报告批转全国。从此,黑龙江省开始着手大、中、小学生的毕业分配工作。8月27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的通知精神,哈尔滨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召开1万多人誓师大会,进驻学校和其他一切还没有搞好“斗、批、改”的单位。次日,工人宣传队进驻14所大专院校。由于采取了以上种种措施,加上大、中、小学生的毕业离校,黑龙江省的武斗形势才逐渐得到控制。

  三、“反右倾”和“挖叛徒”

  1967年4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戚本禹的文章《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评反动影片〈清宫秘史〉》,等于点名批判了国家主席刘少奇,引发了一场从多方面攻击“中国的赫鲁晓夫”及其“在各地代理人”的“革命大批判”高潮。这场大批判极尽造谣、诬陷之能事,混淆是非,混淆敌我,传播和助长“左”倾思潮,使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大批领导干部遭到批斗和冲击,加剧了社会的动乱。6月16日和7月6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相继作出决定,点名批判“全省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李范五和“全省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欧阳钦(原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东北局第二书记),并层层抓“代理人”,批“保守派”,使一大批干部群众受到斗争和打击。与此同时,一小撮野心分子和投机分子却得到了滋生和发展的机会。他们打着“革命”旗号,钻进“造反派”组织乃至各级革委会中,用种种卑劣手法对被他们诬陷的干部群众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制造社会动乱。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干部和群众中怀疑“文化大革命”和中央文革小组的情绪有所增长,不时出现否定“一月夺权”和为所谓“二月逆流”及大批被打倒的老干部鸣不平的言论。1967年2月下旬,哈军工有27人写出大字报,揭露林彪、江青等人的极“左”错误,结果被打成“27人反革命大字报案件”,6人被拘留审查,21人受到错误处理。这期间还发生了哈尔滨铁路局图书馆管理员郭维彬揭露林彪、江青反革命阴谋,疾呼为刘少奇翻案的事件。为此,郭维彬被逮捕入狱,关押11年之久。全国各地的这些动向,使林彪、江青等人深感恐慌。从1968年3月起,报刊上连篇累牍发表文章,掀起一股反对“右倾翻案风”的运动。
  3月30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常委会议,分析全省阶级斗争形势,指出目前的主要危险是右倾思想。潘复生在会上作了报告和总结,提出要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他分析说:“全省65个县的革委会,至少有百分之十几的权不在我们手里。”4月,他把哈尔滨市滨江区和平一队干部违反政策打人事件,定性为“右倾翻案”、“镇压群众”,并召开万人大会,批斗几十人,还以“右倾翻案反革命集团”罪名逮捕23人。事后,潘复生认为和平一队事件有后台,于是以省革命委员会名义组织3200多人的宣传队进驻滨江区,进行“反复辟”斗争。结果把从区到生产队的四级革委会班子全部搞垮:区里18名常委被反掉8名;20个公社的一把手被反掉19名;20名武装部长被反掉17名;生产队的正副主任被揪出72%,生产队干部被揪出54%。潘复生还把和平一队的“反右倾”“经验”推广到全省,在全省开展了一场“反右倾”、“反复辟”的斗争,抓了1200余起“反革命阶级报复”案件,一大批刚刚被“解放”的干部又以“漏网走资派”的罪名被重新打倒。
  4月11日,省革委会召开常委会议,提出“右倾”是当前的主要危险,要求各级革委会必须提高警惕,彻底粉碎“反革命翻案妖风”。由于杨易辰在“文化大革命”中对潘复生的错误做法进行了抵制,4月29日,省革委会召开常委办公会议,决定揭发杨易辰的“三反罪行”和“历史罪恶”,打退“右倾翻案风”,追查为其进行翻案活动的集团,揪出所谓“黑手”。结果,一些人被打成“翻案急先锋”、“翻案黑干将”等,或被投入监狱,或被隔离审查,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此案还牵连杨易辰的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共80多人。
  8月13日,潘复生在省直机关干部大会上说:“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不断出现右倾和不断反右倾,是阶级斗争的一条基本规律。”又说:“现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主要是资产阶级复辟和无产阶级反复辟的斗争,具体表现为翻案和反翻案、破坏和反破坏、分裂和反分裂的斗争。”在这次会议上,他还提出了开展“揪漏网走资派”的斗争。会后,潘复生等人分别去黑河、嫩江和合江地区,检查和督促“反右倾”、“反复辟”斗争,把一大批已经被结合进革委会的领导撤掉。嫩江地区原地委的5名书记、专员全被撤职,已被结合的38名局级干部被撤掉31人。黑河地区所属6个县的革委会负责人全被撤掉,2163名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被撤换或被打倒,占同级干部总数的64.7%。这期间,一些抵制打倒原省委领导人的干部、群众,还分别被打成“杨易辰反革命翻案集团”和“王一伦反革命翻案集团”成员。
  12月,潘复生在双城县召开的党员干部会议上,提出要打一场“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的总体战。会后,省革委会召开电话会议,把双城县“反右倾”、“反复辟”的所谓“经验”向全省推广,在全省又掀起一股打击和迫害各级领导干部的热潮。据统计,在这场“反右倾”、“反复辟”斗争中,全省有2.9万多名生产大队以上的干部被撤职或揪斗,5万多人受到触动。
  早在1967年3月,康生、江青等人就煽动所谓“抓叛徒”活动。1967年6月28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抓叛徒”问题的通知》。随后,黑龙江省各地先后成立了上千个挖“叛徒”专案组。各地专案组把许多干部已经作过正确结论的历史问题重新翻出来进行追查,甚至无中生有,夸大事实,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1968年1月25日,省革委会向中央呈报了《关于深挖叛徒工作情况的报告》。不久,中央向全国转发了这一报告,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参照黑龙江省的做法。此后黑龙江省加大了这项工作的力度,进行所谓“不断深挖”。仅从7月25日至8月17日的22天里,全省就挖出所谓漏网走资派、叛徒、特务及暗藏的地富反坏右分子4483人。8月,潘复生又提出“要继续深挖,注意挖暗藏的、背后的问题”,以“往上挖为主”,并要求对已于1967年9月以“苏修特务”罪名被抓进监狱的黑龙江省原领导人李范五、陈雷、李延禄、张瑞麟以及李敏等人“加紧专案工作”。随后,组成140多人的“作战组”,对他们进行“深挖”,制造出“欧阳钦、李范五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的假案。原省委、省人委领导人欧阳钦、李范五、王一伦、杨易辰、任仲夷、李剑白、陈雷、谭云鹤、李瑞、张瑞麟、李延禄、于天放12人被打成“欧、李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成员。此案使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的干部受到株连;省内也有100多人被牵连进去,其中有23人被长期隔离或关押。
  1968年11月24日,欧阳钦之子欧阳湘化名洪新建,从长春写信给汪家道,揭发潘复生的问题。潘复生知道后,立即指令专政机关迅速破案,以“重大反革命匿名信案件”把欧阳湘抓到哈尔滨。11月30日,哈尔滨市召开“坚决镇压反革命,掀起对敌斗争新高潮”大会,批斗欧阳湘。12月19日,欧阳湘被押回长春三〇五所批斗。欧阳湘顶不住巨大压力,含冤而死。1968年12月9日,齐齐哈尔军医学院以所谓“国民党齐潜小组”的罪名,拘留了19名医务人员,此后又有41人被隔离审查。此案株连干部群众200余人,造成9人死亡,1人双目失明,1人精神失常。哈尔滨七〇三所照相员于勇,1964年曾提出过一切事物不是一分为二,而是一分为三的学术观点。“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于勇在两派武斗中参加过炮轰潘复生的活动。在清查中,潘复生抓住于勇不同意毛泽东“一分为二”观点的言论,将其打成“反革命分子”,于勇于1970年3月被判处死刑。被打成“于勇反革命集团”成员的有54人,其中29人被逮捕拘押,此外还有110余人受到牵连。在整个深挖“叛徒”、“特务”、“反革命”的过程中,全省制造了上万起冤假错案,后果极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