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监督
第三章 经济监督
第一节 统计监督
一、机构
1965年4月,松岭林业公司组建统计机构,统计与计划合署办公,机构名称为计划统计科。
1966~1973年,统计工作为林业局计划统计科、林场、生产工队与工段的三级管理。
1982年,组建松岭区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989年10月,成立松岭区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人口普查办公室。
1990年10月,筹建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于次年1月正式成立,为计划统计科内设机构。
200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统计人员。同年,成立松岭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01年,统计与计划分设,成立区统计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科员5人。
2004年,统计局内增设普查办公室,配置办公室副主任1人、经济普查员4人。
2005年,统计局编制13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
二、调查统计
1965年,收集整理经济发展情况各类统计报表,其中,国营工业企业定期报表,主要以木材生产为主的各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包括工业产品产量、生产设备、生产完成情况、木材采伐及木材实际劳动生产率等;区内各种经济类型商业单位和供销合作社及其商品购、销、存等情况的月报表、年报表。
1966~1969年,统计工作分三级管理,工队记录员负责逐日如实填写原始记录;林场统计员将原始记录汇总形成统计账表,于月底前5天把统计表报送统计科;统计科汇总全林业局情况,报送领导和上级机关。报表统计的项目有农业、工业、基本建设、物资、商业、教育、卫生、邮电、劳动工资以及福利设施等十大类内容。
1970年,劳动工资专业统计报表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职工伤亡情况统计内容。
1973年,劳动工资报表增加企业所属情况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
1974年,进行《松岭区(局)1965~1973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的整理工作。内容包括人口、农林水气、工业、基本建设、物资、商业、财政、金融、教育、卫生、邮电、劳动工资十二大项。同年,统计内容增加职工分类情况、职工人数与工资及职工人数增减变动情况、工业全员价值劳动生产率和施工单位劳动生产率。
1977年,编印《松岭区1965~1977年综合统计年鉴》。
1978年,木材生产销售与库存情况、全部人员分类与年末在册全部人员、集体所有制人数与工资以及油脂消耗、生产耗煤、基本建设与木材生产消耗钢材等情况纳入统计范畴。同年,编制完成《松岭林业局1974~1977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之后分年度编印《资料汇编》。
1979年,增加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情况、集体所有制单位中固定职工变动情况的统计内容。
1980年,统计项目增加全民所有制工业、施工单位全部职工分类情况和商业企业机构与人员、零售网点人员及饮食业、服务业机构人员的统计与报表。
1982年,开展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松岭区的普查工作。
1983年,增设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济效益主要指标的调查统计内容。
1984年,开始统计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总产值、物质消耗和净产值以及工农业、商业、建筑业、货运、邮电业和固定资产积累、城镇经济积累等专业数据。
1987年,开始第三产业产值统计。
1990年,执行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按当年价、可比价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统计内容增加职工津贴构成情况、社会商品购买力、居民货币收支和社会消费品情况等。国民收入统计名称更名为国民生产总值。7月1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开始入户登记,普查数据显示全区总人口37193人,家庭户9516户;少数民族人口2832人;接受大学教育的569人,文盲半文盲人口3309人。同年,开展城镇经济调查。在小扬气镇采取典型抽样办法,选取30户居民为抽样调查户,每户每月收支情况和购买商品及商品价格情况逐一记账,调查统计住户经济、物价情况,计算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水平指数。
1993年9月,成立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区内第三产业进行全面普查,掌握全区第三产业的经营情况、产业规模、行业的构成情况。
1995年12月,对区内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新产品与产量、工业生产设备与能力、工业技术指标、能源消耗量、工业品价格、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劳动工资等指标进行普查。同年,统计内容增加国有职工分类情况、职工人数与工资的项目。
1996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松岭区的农业普查工作,统计出全区农业耕地面积3333.4公顷(粮食作物耕地3233.4公顷、蔬菜100公顷)等信息资料。获得农业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称号。同年,统计项目增加从业人员与劳动报酬的统计内容。
1997年,开展区内的投入产出调查,获得地级先进集体荣誉。同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9起,处罚金额7000元。
1998年,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起,其中警告1起。
2000年,抽调193名普查员于11月1日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统计出全区总人口36292人,总户数11797户;少数民族2361人。
2001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统计出全区法人单位135个,其中,国有经济单位99个,从业人员6280人;集体经济5个,从业人员1881人;私营经济20个,从业人员2185人;其他11个,从业人员1152人等信息。同年,统计内容增加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的项目。
2003年,增加农林牧渔业(木材采运业从工业中划归此类)、民营经济的统计。
2004年12月31日,进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抽调普查员187人,对区内各产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包括资源、固定资产、劳动力分布、机械运转等内容的社会生产情况进行普查,城镇经济调查典型抽样由30户增加到50户居民户。同年,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起。
2005年,编印《2005年度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含农林牧渔业、国内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工业、能源消耗、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劳动工资、城镇经济调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