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就业
第二节 劳动就业
1965年,松岭林业公司招用职工主要依靠上级调转和分配方式完成。全年从内蒙古牙克石林业管理局所属的18个局、场(厂)、院,招用3513人,其中,干部652人,工人2861人。在这次成批调入的工人中,大部分被分配到生产第一线,有787人分配在服务行业及公司直属单位。同年,接收原加格达奇森林经营局职工297人,其中,干部53人,工人244人。接收加格达奇镇工人48人。
1966年,第一批军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280人到松岭区参加开发建设工作。
1969~1971年,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高潮中,林业局从浙江、上海、哈尔滨等地招收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人6589人。
1972年,安置知识青年21人。
1973年,安置待业知青655人。
1974年,全区(局)知识青年集体所有制职工人数272人,年工资总额8.1万元。
1977年,全区(局)有集体所有制知识青年队18个,从业人员2107人,其中,男1153人,女954人。
1978年,区(局)集体所有制单位发展到36个,其中知青队18个。区(局)集体所有制工人3679人,知青2574人,其中,男知青1324人,女知青1250人。集体所有制企业年工资总额114.9万元。
1979年,林业局技工学校成立后,林业局有计划有培训基地的从林业职工子女中招生,培训后录用。改革“统包统配”的劳动就业制度,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重点是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着重开辟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中的就业渠道。
1980年,为适应林业生产的需要,根据职工退休等原因造成减员的人数和上级批准的补充定员指标,林业局开始录用职工子弟为固定工。
1981年,全区(局)集体所有制企业34家,从业人员4553人,年工资总额181.8万元。其中,青年队21个,安置知识青年724人就业,有193人从事个体劳动。
1982年6月,知青办撤销,城镇劳动力就业工作由劳动科接管。11月,松岭区(局)开始待业登记工作,登记在每年普通中学升学考试揭晓后的一段时间进行,登记方式分集体登记和个人登记。集体登记由学校委托工作人员将应届毕业生的名单、毕业证、档案及有关材料一并送到劳动科办理;个人登记,则由登记人(或其家长)携带户口本、毕业证和街道居委会证明,到劳动科填写表格,进行注册登记。待业登记后,劳动科发给统一制定的《待业证》,待业人员凭《待业证》参加就业培训和招工报名。待业登记人员包括初、高中毕业的待业青年、其他社会待业人员和由于某些原因从工作岗位上下来而变为待业的人员。全年办理待业登记3565人,其中安置就业655人。
1983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规定》和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劳动服务公司若干问题的意见》,区(局)成立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全区(局)知识青年的劳动就业、社会闲散人员的安置和管理工作。公司机关定编16人,下设2个集体经济青年队。结合全区(局)企业整顿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区(局)调整就业结构,由过去主要依靠木材生产部门就业,向以营林生产、木材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等第二、第三产业和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生产、流通行业转变。截至年底,区(局)集体所有制企业从业人员5364人,年工资总额244.9万元;从事个体经济的劳动者193人,其中,工业68人,商业、服务、废旧物资收购业125人。
1984年,根据区(局)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布置和“先培训、后就业”的就业方针,区(局)成立高级职业技术中学。职高除文化基础课外,开设土建、裁剪、多种经营、木材加工、烹饪、财会、美术、机修等专业课程。并根据所开设的课程先后在校外开办饭店、服装厂、木制品加工厂、工艺美术社、房屋维修和农场等生产与实习厂、点。
1989年11月,成立劳务市场,为股级单位,设在劳动服务公司,隶属劳动服务公司领导。从此,区(局)劳动服务公司将社会劳动者调配站并入劳动市场管理机构,并在原劳动力调配的基础上增编2人,挂政企两块牌子,行使政企职能。
至1990年末,全区(局)集体所有制企业有39家,职工队伍8702人。历年工资总额累计6116.54万元。
1997年,接收退役军人35人,技校毕业生112人。
1998年,接收退役军人46人,技校毕业生131人。
2000年,接收退役军人26人,技校毕业生75人。
2003年,接收退役军人17人,技校毕业生30人。
2005年,接收退役军人15人,技校毕业生24人。
至2005年,劳动服务公司安置知识青年就业11537人,其中,参军650人,考入技工学校386人,被劳动科(局)录用为固定职工1394人,补充自然减员400人,安置到区(局)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87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