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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艺活动

第三节 文艺活动


  1965年,松岭区(林业公司)未设专门的文化管理机构。职工中一些文艺爱好者在工作闲余时间,自发组织文艺活动。冬季,林业公司工会负责成立1支业余文艺演出队,有队长1人和文艺骨干22人,活跃在生产第一线。演出歌剧《三月三》和一些歌舞、曲艺、对口词等文艺节目,全年演出20余场。
  1966年,松岭林业公司工会成立由1名团长和20多名文艺骨干组成的文艺演出团。演出独幕话剧《铜墙铁壁》和歌舞、对口词、快板等文艺节目,全年演出34场。
  1968年,松岭林业公司工会将文艺演出团改名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演出的节目主要有歌舞、器乐、相声及“忠字舞”等。同年,举办首届文艺会演,各林场、工程处、筑路队等8个代表队参加会演。
  1970年,文艺宣传队在全区(林业公司)内选调一部分文艺骨干,同时从上海、哈尔滨支援边疆知识青年中吸收部分文艺爱好者,充实和壮大文艺演出队伍。文艺宣传队由1名队长、1名指导员和24名队员组成,演出的节目主要有京剧、相声、歌舞等。
  1971年,松岭区举办第二届文艺会演。同年,区(林业公司)文艺宣传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举办的第二届文艺会演,获得优秀文艺代表队称号,其中手风琴独奏被评为优秀节目。
  1972年,区(林业公司)文艺宣传队再次更新充实力量,主体队员由上海、哈尔滨来松岭的知识青年组成,演出节目以歌舞、曲艺为主,文艺宣传队成功演出藏族舞蹈《洗衣歌》、苗族舞蹈《雪中送炭》等节目。同年,文艺宣传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第三届文艺会演,获优秀文艺代表队称号。文艺宣传队代表黑龙江省慰问团大兴安岭分团到铁路(嫩林线)沿线工段、新林区、嫩江县和当地驻军(铁道兵)部队等单位进行慰问演出30余场。年底,因部分文艺队员考学、调离和知识青年返城,文艺宣传队解体。
  1973年,松岭区文化馆举办首届美术爱好者和中小学生美术基础知识与创作培训班,30名学员参加,历时20天。
  1974年,举办第一届儿童美术作品展,展出数十幅图画作品。
  1976年,由区文教科牵头,在哈尔滨、安达、加格达奇及区内招收26名队员,重新成立区(局)文艺宣传队,文艺宣传队编排和演出许多具有林区特色、反映林区生活的文艺节目。同年,代表大兴安岭地区到哈尔滨参加黑龙江省举办的文艺会演,获优秀演出队称号。
  1977年,文艺宣传队改由区(局)工会管理。7月,区(局)工会举办松岭区第三届文艺会演。
  1978年,区(局)文艺宣传队进行人员调整,并组织部分队员去外地学习。文艺宣传队在全区(局)演出四幕话剧《于无声处》和舞剧《抢亲》等节目。
  1979年,区(局)文艺宣传队排练演出七幕话剧《救救她》。同年,区(局)文艺宣传队增加东北二人转及相声、快板等曲艺节目,并相继到甘河、阿里河、克一河、吉文(原称西四局,现属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演出。
  1980年,区(局)文艺宣传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文艺会演,获优秀文艺队称号。年末,由于人员调离等原因,文艺宣传队再次解体。
  1982年,为活跃职工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区(局)工会临时组建由23名队员组成的文艺队,演出舞蹈、歌曲、声乐等节目。同年,举办松岭区美术作品展。
  1983年,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全区(局)秧歌比赛,有5个代表队参加。
  1984年4月,区工会临时组建的文艺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文艺会演,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大部分节目获奖。同年,松岭区举办第四届文艺会演。
  1985年起,每到严寒冬季,部分单位在各自的庭院利用冰块和积雪修建姿态各异、造型优美、琢工细腻、品式多样的冰雪雕刻。这种利用松岭区得天独厚冰雪资源的艺术形式,从一开始便显示出强劲的生命力,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11月,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各单位举办冰雕展,52座冰雕作品参展,其中绿水经营所的“蛟龙戏珠”、绿水林场的“金龙盘玉柱”冰雕作品被评为最佳优秀奖。
  1986年,成立美术工作者协会、书法艺术工作者协会和摄影工作者协会,美术、书法和摄影创作活动开始有组织地进行。同年,区文化科组建文艺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第十一届文艺会演。演出的节目主要有自创歌曲《林区美》《生活实在甜》,乐曲《林海巡逻队》《欢腾的林海》等。松岭区(局)文艺队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其中,2名演员获一等奖,2名演员获二等奖,3名演员获三等奖。会演结束后,到各林场演出6场次。
  1987年初,由区文化科组建的1支演出队,参加松岭、新林、呼中、塔河三区一县联合举办的春节电视联欢会。松岭演出队的节目有自创歌曲《朋友我来告诉你》《森林我愿和你在一起》和歌舞等。5月,演出队到各林场巡回演出5场。6月,区委统战部组织朝鲜族草原舞会,130多名朝鲜族居民自编自演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7月,区文化科和书法协会举办为期30天的书法创作学习班,学员75人。举办中小学生及幼儿教师美术培训班,98人参加,历时2个月。年末,区文化科组织文艺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第三届声乐比赛,参赛人员90%获奖,其中,1名演员获美声唱法一等奖,1名演员获民族唱法二等奖,2名演员获民族唱法三等奖,1名演员获优秀奖,3人分别获组织奖、创作奖和伴奏奖。同年,承办为期10天的大兴安岭地区第三届书法作品展。
  1988年,松岭区(局)举办改革开放10周年摄影展,展出作品60余幅。举办“壮志杯”书法作品大奖赛,参展作品90余幅。举办第五届文艺会演,6支代表队、92名演员参加会演,演出52个节目,并评出表演奖、创作奖、组织奖及优秀代表队。会演结束后,区文化科抽调10余名优秀演员组建文艺队,到各镇、乡演出7场,观众达5400多人次。同年,“卡拉OK”兴起,歌舞厅、游戏厅、台球室等娱乐活动场所纷纷建立。
  1989年春节,区文化局、电视台、区工会联合举办春节联欢晚会。松岭区青年歌手李延东在大兴安岭地区青年歌手大奖赛上,获美声唱法第一名,并代表大兴安岭地区参加黑龙江省青年歌手大奖赛,获业余美声组优秀奖。“五四”青年节,区文化局与团区委联合举办纪念“五四”音乐会。10月,松岭区(局)举办第六届文艺会演,有11个代表队参加演出。区文化局与电视台共同制作电视风光片《林区美》,与区工会联合举办首届歌咏比赛。同年,举办松岭区中、小学生美术、书法、剪纸展,40多人参加,参展作品60余件。区文化局和书法协会开展为群众服务活动,义务书写春联133幅及“福”字400余个。区文化局与区(局)电视台联合完成《龙年的回顾》电视专题片的制作。
  1990年7月,区文化局与区工会联合举办第二届歌咏比赛。9月12日,举办松岭区首届青年歌手比赛,有111人参赛。11月15日,松岭区首届交谊舞比赛在小扬气镇举行,21对选手参赛,其中,1对选手获得一等奖,2对选手获得二等奖,3对选手获得三等奖,3对选手获得优秀奖。同年,举办庆“十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
  1992年,松岭区(局)2名选手在大兴安岭地区“卡拉OK”声乐比赛中分别获一等奖和二等奖。
  1993年5月,区计生委、文化局举办以宣传计划生育内容为主的书法美术作品展。先后到新天林场、壮志林场、大扬气林场和古源林场,展出作品近200幅。10月,宣传部、文联、文化局举办庆“十一”书法作品展。12月,区文化局举办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书法作品展和演唱会。
  1994年,在大兴安岭地区首府加格达奇举办庆祝大兴安岭开发建设30周年松岭区(局)书法作品专场展出。同年,在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生育专题文艺会演中,松岭区(局)代表队获创作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表演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
  1995年,区文化局举办松岭区(局)少儿电子琴、手风琴比赛。8月,区文化馆举办中小学生美术创作培训班,40多名学员参加,历时15天。同年,在全国“乡企杯”歌手大赛(用光碟参赛)上,松岭区(局)报送的2名选手分别获三等奖和优秀奖。
  1996年,松岭区(局)在大兴安岭地区举办的小品比赛中,参赛节目《绝活》获表演二等奖。同年,区文化局举办松岭区少儿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比赛。
  1997年,松岭区(局)举办青年“卡拉OK”声乐比赛。冬季,松岭区(局)代表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兴安颂”青年歌手比赛,获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松岭区(局)歌手李延东被授予“大兴安岭十大歌手”称号。同年,区(局)代表队在大兴安岭地区声乐比赛中,获少儿组二等奖1人,成人组一、二、三等奖各1人。
  1998年元宵节,松岭区(局)文化部门联合多家单位,在区(局)招待所院内举办迎新春灯谜游艺会,主题与内容新颖别致。区文化体育局与工商银行联合举办“工行杯卡拉OK”声乐比赛。5月,区文化体育局组织临时文艺队,到各镇(场)慰问扑火队员,演出近10场。
  1999年,松岭区举办“电信杯卡拉OK”声乐比赛,少儿组和青年组共有32名选手参赛。同年,文化体育局组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文艺会演,获二等奖1人,三等奖2人。
  2000年,区文化体育局组建文艺队到东林木制品厂进行“心连心”文艺演出。同年,文艺队代表松岭区参加大兴安岭地区曲艺、小品、戏剧比赛,获优秀代表队称号。
  2001年,区文化体育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松岭区“地税杯卡拉OK”声乐比赛。
  2002年,区文化体育局与财政局联合举办松岭区“财政杯”声乐比赛。8月,区文化体育局与邮政局联合组团到劲松镇(壮志林场)慰问演出,并与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组团在小扬气镇内的时代广场宣传演出。同年,在大兴安岭地区举办的创作歌曲声乐比赛中,松岭区选手获创作二等奖、三等奖各1人;表演二等奖、三等奖各1人。
  2003年,区文化体育局组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文艺会演,获创作二等奖2人,获表演二等奖3人,获表演三等奖1人。9月,松岭区(局)举行广场文艺演出,14个代表队演出14场。
  2004年6月,在大兴安岭地区首府加格达奇举办庆祝大兴安岭开发建设40周年松岭书法作品专场展出。同年,文化体育局组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40周年广场展演月活动。
  2005年,松岭区(局)组建女子军乐队,有队员71人。在大兴安岭地区女子军乐大赛中,松岭代表队获B组一等奖和最佳队形设计奖。松岭区(局)举办广场文艺演出,有12个单位参加,演出15场。同年,举办书法艺术工作者协会成立20年作品展,展出作品近百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