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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设立绣峰等10个建制镇的批复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设立绣峰等10个建制镇的批复


黑民行地〔1991〕42号

1991年3月26日

  大署〔1990〕59号文收悉,经省政府同意,对设立绣峰等10个建制镇的请示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塔河县绣峰乡改设为绣峰镇;
  二、同意将松岭区的古源乡、新天乡分别改设为古源镇、新天镇;
  三、同意将新林区的塔尔根乡、宏图乡、碧洲乡、林海乡分别改设为塔尔根镇、宏图镇、碧洲镇、林海镇;
  四、同意将呼中区的宏伟乡、雄关乡、苍山乡分别改设为宏伟镇、雄关镇、苍山镇。
  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