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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岭区委办公室 松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强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十条禁令

中共松岭区委办公室 松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强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十条禁令


2003年6月18日

  1.不准工作人员无故上班迟到、早退;
  2.不准工作人员利用公款、公车进行吃喝玩乐;
  3.不准领导干部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
  4.不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饮酒;
  5.不准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及工作之便为其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或谋取私利;
  6.不准单位或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报销本应由单位或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支付的费用;
  7.不准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或到娱乐场所接受色情服务;
  8.不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9.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
  10.不准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干私活或从事一些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