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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货运组织

第二节 货运组织


  一、重点物资运输

  1986~1994年,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在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铁、公路联运发生很大变化。有些过去开展铁、公路联运的车站,多数已被集体或多经单位所取代。到1994年年底,仍坚持开展铁、公路联运的有哈尔滨、齐齐哈尔、滨江、牡丹江、鹤岗、密山、肇东等站,继续为企业单位、货主办理“接取送达”办理业务,开展铁、公路联运较好的哈尔滨站。为企业铁、公路运输单位、货主代办货物到、发“接取送达”业务,年运输货物达15.7万吨。铁、公路联运业务的开展,对加速物资周转,腾空货位,保持铁路货场畅通,方便货主,都起了重要作用。
  1987年,哈尔滨铁路局与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轻工业厅、烟草公司联合召开提高轻浮货物装载量会议,联合签发《关于加强轻泡物资运输质量管理的通知》。确定芦苇、羊草、麦秆、谷草、稻草、烤烟、纸壳、鞋底、废胶、废塑料等11种货物打包规格和装载高低线标准。实行择优装车,使轻浮货物装载量平均达到24.4吨,每车比上年提高1.9吨,从而保证全局货车静载重完成52.1吨,增加货物周转量8.2亿吨公里。是年,通过“巧装满载”“标准化竞赛”等活动,促进了煤焦炭、石油、钢铁、金属矿石、水泥、木材的运量增长,全年累计完成货物发送量13722.3万吨。


1988年,哈尔滨铁路局粮食运输

  1989年,黑龙江省木材、煤炭积压严重,其中煤炭积压待运677.6万吨,比1988年同期多84.3万吨;木材积压待运924.2万立方米,比1988年同期增加1倍,成为全路运输的一个突出热点。通过调整管内部分列车计划,挖潜提效,增产超运等办法,加大木材、煤炭、矿石等重点物资运输,截至年底,全局完成各类物资发送14568.7万吨。
  1991年,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克服运用车不足,停、限、装频繁汛期管内遭受严重水害的困难,积极采取挖潜提效扩能和增产增收措施,煤炭重点物资发送完成7033万吨,全年累计完成木材、矿建、钢铁、石油、水泥等物资发送达15410.5万吨。
  1993年,上半年由于运用车严重不足,从7月份起,全局动员开展抢运补欠攻关。坚持眼睛向内挖潜,强化调度车流调整,积极抢运积压物资,日均装车完成7956辆,截至年底,全局在煤炭、水泥、钢铁、石油等重点物资运输中超计划完成15318.4万吨任务。
  1995年,路局管内铁路吸引区盛产煤炭、木材、粮食、石油和矿建等,这是黑龙江省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支援全国的主要物资,也是铁路运输中的大宗物资。这些大宗物资的运量大、运距长,主要由整车装运,是完成铁路运输任务的重点。路局为贯彻执行国家运输政策,振兴地方经济,提高社会效益,继续坚持在运输上向重点物资、重点企业实行倾斜的方针,确保国家、铁道部以及黑龙江省60户重点企业物资的外运。在煤炭运输上,坚持保电煤、机煤、冶金煤和民用煤装车,全年完成煤炭发送量7219万吨,为年计划106.2%,比计划多运419万吨,比1994年多运80万吨。对黑龙江省60户重点企业加强货源流向的核实,重点安排,满足外运需要,当年重点企业共装出98739车。
  1996年,路局坚持保口岸、保煤炭、保重点企业、保急运物资的运输指导思想,在换装车种上给予保证,P车保有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除整、沿零外,其他物资一律不准使用P车装运,全力以赴保口岸换装;在确保“东四矿”的煤炭运输中,运输部门采取果断措施,突出重点保证统配矿装车,特别是“东四矿”的装车,全年煤炭发运7589万吨,比年计划多运419万吨,比上年多运370万吨,确保了电煤、机煤的装车。路局、分局有关部门始终把电煤、机煤运输放在首位,东北电网电煤完成2537万吨。是年8、9月份,由于水害影响,黑龙江省9家电厂的库存大幅度下降。从9月份开始,运输部门集中抢运9家电厂特别是哈三电厂的电煤。至10月末,9家电厂的库存达到102万吨,哈三电厂的库存也达到31万吨,基本上满足省内60家重点企业对铁路运输的需要。另外,9、10月份抢运土豆11100车,10、11月份抢运吉林省玉米20万吨,11、12月抢运出口大豆共8.7万吨。
  1997年,路局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铁道部的要求,对专储粮运输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各分局和有关站段都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分局的领导,把专储粮运输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重点抓好请车、配空、装车和分界口交车等几个关键环节,较好地完成任务,路局抢运专储粮的情况,被中央电视台报道。到12月末,已经完成专储粮运输600万吨,还抢运黑龙江省境内建三江等地区的高水份潮粮52万吨。由于任务完成得好,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仅篷布的使用就使哈尔滨铁路局减少损失2亿元。
  1999年,路局根据煤炭市场不景气,管内东部的鹤岗、双鸭山、鸡西、七台河四大国矿回款不好。为保证社会稳定,3月份,路局在同鹤岗、双鸭山两矿召开的运输协调会上,郑重提出确保东四矿电、钢煤发送量占东部电、钢煤总量70%以上的承诺。在运输组织指挥中,把四大国矿钢、电煤运输摆第一位,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为保证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2000年,全局在日常运输组织工作中,把统配矿钢、电煤运输作为日常运输组织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工作的重点,最大限度地确保统配矿钢电煤运输。对主要钢电厂的钢、电煤运输,实行“钢、电煤菜单”控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统配矿占钢、电煤比重达到70%以上的兑现率。
  2001年,路局为确保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落实铁道部、部党组对保证重点国有煤矿运输的指示精神,在日常运输组织工作中,做到日统计、旬分析、月总结,最大限度地保证统配矿钢电煤按计划兑现,路局控电、钢煤基本占总量的70%。全年东四矿煤炭运量共完成3268万吨,同比增加239万吨,增幅为6.6%;其中钢、电煤完成1355万吨,同比增加284万吨,增幅为26.5%。西四矿煤炭运量完成673万吨,同比增加63万吨,其中电、钢煤完成516万吨,同比增加31万吨。是年,完成出口粮、转储粮167万吨,其中黑龙江省完成92万吨,吉林省完成63万吨,内蒙古自治区完成12万吨;国家调拨的转储粮完成35万吨;出口煤炭完成75.2万吨,同比增加40.3万吨,增幅118%,其中图们31.5万吨,锦州港26.8万吨,鲅鱼圈10.3万吨,绥芬河6.6万吨。
  2002年,路局认真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和口岸运输,对东、西四矿和省定重点企业及出口粮、调拨粮以及土豆等季节性物资在运力上尽力给予保证,基本满足需要,路局控钢、电煤,达到了钢、电煤总量的77.8%,超过了保70%的目标,东四矿总量完成3656万吨,同比超387万吨;西四矿总量完成778万吨,同比增加105万吨。为确保国有重点粮食运输,由路局根据请车,按计划兑现,粮食完成1677万吨,同比增加141万吨。出口粮、转储粮和调拨粮完成640万吨。是年,土豆运输总量达24万吨,其中70%为通过德州限制口,运输处采取统一向分局下达装车方向的措施,按请求车全部保证,共完成7080车,同比增加2467车,增幅41.8%。是年,管内土豆种植面积大幅度增加,特别是齐齐哈尔、哈尔滨铁路外运量激增。为保证全局的土豆运输,9月份开始给哈尔滨铁路局的进关方向为1250车,9月下旬增加到1300车,10月份增加到1360车。对通过能力紧张的德州口,铁道部也根据情况每天增加适当的数量,较好地完成了土豆运输任务,至10月22日完成土豆运量7080车,同比增加2467车,受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政府表扬。
  2003年,全局粮食运量大幅度上升,特别是10月份以后,日均粮食请车达到15000辆,部属货车保有量日均较计划少近3000辆。为打好粮食运输攻坚战,路局年初重点抓东四市(佳木斯、双鸭山、牡丹江、鸡西)的水稻运输。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两次会议和国家计委等三部委联合文件要求,保证每天抢运100车水稻,东四市累计完成水稻、大米48034车(288万吨),其中水稻14773车,大米33261车。10月份开展大战20天集中抢运粮食活动。是年,路局、局党委下发《关于加强粮食运输的措施的通知》,全力组织突运,10月22日至11月10日,粮食日均装1602车(其中大豆日均完成1056车,含豆粕107车),超额完成部下达的装车目标。全年粮食完成2334万吨,同比增加622万吨,增幅为36.3%。在日常运输组织中,动态掌握省重点企业的完成情况,坚持日、旬、月进行统计分析,根据重点煤矿东四矿(鹤岗、双鸭山、鸡西、七台河)订货合同,强化黑龙江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的运输组织,使东四矿运量同比增长10.2%,黑龙江省重点企业的运量增长17%,大兴安岭木材运量增长12.1%、省森工总局运量增长4.8%。10月14日,黑龙江省省长到路局现场办公,重点研究省内积压重点物资运输问题。11月16日,在大战40天中突运重点物资共38500车,超目标2600车。
  2004年8月,铁道部下发《关于在全路开展多拉满载挖潜提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货车增载工作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的通知》,全局货运系统开展“努力提高货车静载重,为增运增收做贡献”攻关活动。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货车静载重完成59.5吨/车,多运送货物98万吨,节省运用车1.6万辆。是年,8月份下发《关于建立重点物资“绿色通道”实施措施》,建立口岸、煤炭、石油、木材、化肥重点运输“绿色通道”,确定主要粮食企业等重点粮食运输的进关车数量,为日均380车,占粮食进关计划的76%。
  2004年,哈尔滨铁路局在国家统配矿煤炭运输中总量完成5365.7万吨,东四矿完成4308万吨,其中鹤岗矿完成1283.8万吨,双鸭山矿完成877.8万吨,鸡西矿完成1050.5万吨,七台河矿完成1096万吨,西四矿完成1057.6万吨。是年,路局继续把电煤运输作为重点,严格执行电煤运输组织办法的有关规定,使各电厂对煤炭需要量得到满足,全局管内电厂共计完成2078万吨。其中:哈三电厂完成350万吨;哈热电厂完成117万吨;富电完成458.6万吨,鑫宝电厂完成106万吨,新华电厂完成96.4万吨,北安电厂完成37.8万吨,佳木斯电厂完成83万吨;龙凤电厂完成235万吨,独立屯电厂完成101万吨,牡二电厂完成265.4万吨;沈局管内电厂完成806万吨,其中,吉林北电厂完成128万吨,龙潭电厂完成139万吨,长山电厂完成109万吨,清河电厂完成173万吨,长春一电完成61万吨,长春二电完成88.7万吨。是年,黑龙江省物资铁路总运量完成14625万吨,同比增加879万吨,增幅6.4%。其中煤炭完成6973万吨,同比增加572万吨,增幅8.9%;粮食完成2271万吨,同比增加102万吨,增幅4.7%。大庆原油115万吨,同比增加12万吨,增幅11.4%;黑化完成129万吨,同比增加24.7万吨,增幅24%;阿钢完成35.4万吨,同比增加15.6万吨,增幅79%;北钢完成41.2万吨,同比减少8万吨,下降16%;西钢完成97.7万吨,同比增加17万吨,增幅21%;北满特钢完成29万吨,同比增加24万吨,增幅479%;牙管局木材完成305万吨,同比增加53万吨,增幅21%;大兴安岭地区物资完成548万吨,同比增加38万吨,增幅7.5%;黑森工完成348万吨,同比减少27万吨,下降7.3%;省粮食局完成1580万吨,同比增加50万吨,增幅3.3%。
  2005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不断加快,路局通过构建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建立战略装车点,强化重点物资运输保障。6月,路局建立以运力资源配置机制、重点运输保证机制、调度指挥管理机制和运输绩效考核机制为内容的《哈尔滨铁路局运输组织管理机制》。在组织散粮车整列运输中,拓宽L18车的使用范围,在散粮车运输组织上按照“确保重点,效率优先,培育基地,提高质量”原则,在运力上提供保证,做到计划优先审批、优先承认,共装运散粮车32537车。是年4月,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与哈尔滨铁路局根据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和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求,对125户黑龙江省重点运输保障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其中A类重点运输保障企业60家,B类重点运输保障企业65家。对A类重点保障企业以核定的全年铁路运量及进关方向运量作为考核依据,以满足运输需求运量为原则;对B类重点保障企业比照拟定运量,以满足运输需求基本运量为原则,努力提高兑现率。是年,全局A类重点企业完成铁路运量日均2978车,完成核定运量的95.6%。B类重点企业完成铁路运量日均244车,完成核定运量的59.2%。4月28日,路局按照国家及铁道部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的指示要求,加强与管内各电厂的协调配合,根据发电计划安排和电厂的开机容量、库存、日间耗煤等情况,对电煤运输实施动态跟踪掌握,专人掌握管内所有电厂的装车、卸车、库存、日耗、运行机组及电煤库存的可耗天数。坚持“一保口岸、二保煤炭”的运输组织原则,加大电厂等重点企业的供热的煤炭运输,对局内各站段和生产生活用煤也采取运力倾斜办法,保证人民生活必需和生产的需求。8月1日,路局成立煤炭战略装车点工程指挥部,对装车站整合改造,将鸡西地区22个煤炭装车站整合成鸡西、恒山、兰岭、滴道、东海、鸡东、密山西、兴凯等八大煤炭战略装车点,实现整列配空、整列装车、整列挂运。到2005年年末,已形成东部以鸡西站为辐射的12个煤炭战略装车点,西部以讷河和白山乡为中心的2个粮食战略装车点,实现了“扩大运能、提高工效、保障安全、拉升地方经济”。

1986~2005年哈尔滨铁路局主要货物发送数量表 表4—5

单位:吨

年度

石油

钢铁

矿物性
建筑材料

水泥

木材

粮食

1986

56160

8269

2676

16833

2464

25155

6146

1987

56573

8187

2937

15956

2350

24535

6376

1988

58502

8160

2486

15743

2102

21861

6459

1989

63877

8147

2532

15223

2028

23035

6719

1990

70896

8381

2544

15510

2118

22196

7292

1991

70339

8492

2434

15761

2231

21377

8993

1992

68514

8680

2797

15296

2152

20500

9792

1993

70099

8440

3783

15271

2483

19680

10794

1994

71390

8559

3362

13310

2288

19737

14375

1995

72192

9700

2267

12496

2165

22431

13313

1996

75937

10008

2064

12785

2363

23050

10686

1997

80881

9845

2344

11814

2341

22597

15709

1998

65579

10229

2297

13040

2652

21123

9526

1999

66267

10642

2676

15580

3149

19599

11829

2000

64173

9607

3180

14652

2733

19698

15214

2001

67033

11436

3071

12074

2178

19248

15613

2002

70086

12317

2371

9737

2218

17796

17559

2003

74096

12998

2477

9087

1759

16398

23647

2004

81689

14786

3256

10215

1758

15492

22939

2005

93929

17107

3420

10850

1355

19401

21729



  二、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是一种先进运输工具,是铁路运输的一种方式,将不同规格、包装各异的货物装入集装箱,实行机械作业,直接换装于各种车、船上,方便、迅速、经济、安全地运送货物。
  1986年,路局制定《关于部分高档商品一律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规定》,对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收音机、电冰箱、电风扇以及钟表等7种高档商品一律装入集装箱运输。是年8月,根据铁道部《快运货物运输办法》和《快运货物直达列车组织暂行办法》。路局货运处在滨江站召开企业会议,研究落实“两个办法”的具体措施,8月25日,滨江、哈尔滨站共同组织第一列到广州集装箱快运直达列车。开创集装箱零担快运直达列车的新时代。是年,8~12月共组织到上海、广州站集装箱零担快运直达10列,创经济效益42.4万元。
  1987年,铁道部运输局公布《关于10吨集装箱扩大试运的通知》,决定在京沪、京广、浙赣、京哈及陇海线扩大试运。12月25日,路局与哈尔滨分局共同组织创造接运条件,在滨江站八区货场首次接卸全路通用10吨集装箱5车20箱。1988年3月1日,将滨江站八区货场改为滨江西站,专门办理5吨、10吨和20英尺、40英尺国际集装箱业务,成为全路第一个办理集装箱的专业站。10月1日,对集装箱到达交付、空重集装箱出入货场及发送计划、计算运费、打印货票、填写装卸清单、到发集装箱货物登记簿、统计报告等全部进入微机管理状态,全年发送各种集装箱36524个,货物163113吨。是年,路局组织滨江、滨江西、佳木斯、牡丹江站与各企业密切协作,共同组织适箱货源发往上海、广州、成都等局集装箱快运直达列车45列2250车,装运集装箱货物6.3万吨。
  1990年,路局为发挥铁路集装箱运输优势,采取6项主要措施,组织多运增收,增加集装箱办理站;大力开展拼箱业务;利用坪石限制口返空捎脚装重;组织集装箱快运直达;把部分整车适箱货物纳入集装箱及组织零担集装箱分流运输,统一审批,扩大适箱货源等办法,全年完成发送集装箱121101箱88.7万吨货物。
  1994年,哈尔滨铁路局铁路集装箱发展较快,集装箱办理站发展到62个车站。由于集装箱办理站不断增加,经办集装箱的货运人员相应增加,到年底,在62个集装箱办理站,经办集装箱货运人员达1089人。
  1995年,在集装箱货源不足的情况下,采取将部分整车货物纳入集装箱运输,及对较小的办理站不够成列的货物,采取有一组组织一组的措施,超额完成国内集装箱运输任务。完成17.8万箱150万吨,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01%和107%;开行定点定线快运直达列车180列,利用返空装重5986车,增加运输收入2000多万元。


1991年,哈尔滨铁路局集装箱运输

  1997年,路局为振兴黑龙江省经济,积极组织货源,坚持有条件装,没有条件也要装,为路局创收2214万元。为压缩普通平车保有量,解决集装箱专用平车不足,促进营销,积极开发运用普通平车,采取强加固措施,装运20英尺集装箱在局管内拉运水泥和煤炭,既增加铁路自身经济效益,又产生社会效益。到年末,已拉运420车,营销收入达25.7万元,解决双鸭山、桦南运水泥和七台河煤炭一公司运煤难的困境,在香坊和佳木斯站使用200辆普通平车装20英尺集装箱,满足货主发往成都运输需求,解决限制口发货难的问题。是年,为抢占货源,缓解企业运输困难,解决矿区敞车不足,充分利用自备箱,积极创收。货运处会同佳分局货运分处,深入双鸭山、桦南等地调研,决定用4组20辆平车装运20英尺自备箱运输水泥,制订具体装箱捆绑加固方案,制定具体挂运办法。自7月起,先后在福利屯至通北、北安间,桦南至孙家、齐齐哈尔间运输,共装运476车,为路局创收28万元。
  1998年,路局发送集装箱运输生产指标为20.81万箱,发送吨176万吨,运输收入16836万元,实际完成发送箱21.9万箱,发送吨191万吨,运输收入19256万元,分别超计划4.6%、8.5%、14.4%。在路局运用车少的情况下,为完成集装箱运输任务,货运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想办法完成任务,货运处成立专题攻关组,研究用普通平车捆绑集装箱运输,在管内6个车站循环实验,而后又进行三次出局试验,取得可靠的安全运输数据,并报铁道部批准,从而保证超额完成集装箱运输任务。
  1999年,路局在铁道部给集装箱发送211万吨计划中,完成215万吨,完成计划的101%,运输收入计划14983万元。为超额完成集装箱运输任务,采取在运用箱少的情况下,局商务中心投入20英尺自备箱100个,在管内组织循环车组拉运粮食、水泥、化肥及小规格木材等货物,全年共运送货物4.6万吨。开辟第二营销市场,增加黑河、孙吴两个地方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将过去通过黑龙江和松花江水运运输的货物揽到铁路运输。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在5个分局11个车站实行TMIS系统的微机联网,不仅加大运输监管力度,还能为客户提供信息及查询服务。
  2000年,路局全年运输微型车960辆,受价格影响,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在铁路的运输量不到1%。为抢占货物运输市场,争回微型车货源,路局专门成立课题攻关小组,经过认真研究测算,决定由原来选用N16A型改换XX6B车型,并会同柳州车辆厂改造板架式集装箱50辆,改造后由原装6辆可装到8辆,每车运量增加33%,开创路局集装箱运输微型车新篇章。
  2001年,路局为完成集装箱运输任务,采取加大管内循环车组运输的数量,全局共组织循环车组82组,410车,共运货物1.9万车,80多万吨,占全年集装箱运量的32%,利用普通平板车装运集装箱,在10个平板车加固捆绑点,捆绑集装箱3900车;积极开发罐式集装箱运输,成功地用罐式集装箱运输成品油的试运及罐式集装箱运输散装水泥的实验。全年集装箱发送计划223万吨,完成249万吨,超计划11.7%。
  2002年,路局为增加集装箱运量,加大管内循环车组织,采取大线套小线来回拉运的办法,将鸡西到哈尔滨的车组返回小岭,由小岭装到七台河,七台河卸后返鸡西。温春发到哈尔滨的车组,由哈尔滨装到牡丹江,再由牡丹江返温春,套线重去重回,确保集装箱循环车组装运的水泥、粮食、小规格材、乙烯、化肥等货物的及时发运。全局共组织循环车600组2.3万车,运输货物105.9万吨,占集装箱发送计划运量的45%。是年1月22日,哈尔滨铁路局与哈尔滨海关签订“关于海铁联运海关监管货物协议书”。此项协议签订后,哈尔滨铁路局发运到大连的整列集装箱可以一次性向海关申请报关,缩减作业时间,减轻发货人的负担,加快黑龙江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外经贸业务,又能发挥铁路集装箱运输的优势。是年,为增加货物运量,开发特种箱运输一般货物,通过试运,掌握罐式集装箱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制定《罐箱运输成品油、酒精、水泥的暂行办法》,分别在独立屯、肇东、哈尔滨东、温春站组织成品油、化肥、乙烯、水泥等货物运输,取得良好效果。全年特种箱共运输2504车,11.6万吨货物,年底清算营利收入160多万元。10月31日,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与大连港务局签订承包协议,由大连港务局承包哈尔滨至金州集装箱班列,利用大连港务局和船舶公司在世界各地的网络优势及与进出口客户的特殊关系,带动路局国际箱运输的发展,开辟新的运输途径。12月份,承包班列正式运行,由原来每列平均14辆增加到每列30辆以上,不仅为路局增加了收入,也满足了货主的需求。
  2003年1月3日,哈尔滨铁路局召开关于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研制的折叠式台架集装箱装运木材的试运工作会议。1月10日,正式启动木材箱的试运工作,经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同意后进行改造,改造后木材装运顺利,试运获得成功。4月29日,货运营销处转发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下发的《关于中铁折叠式台架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为扩大折叠式台架集装箱的木材运量,路局还和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共同研究开行木材箱班列运输方案。8月20日,在齐齐哈尔分局太阳升站正式交出发往北京局丰台西站第一列折叠式台架木材箱专列,全列编组50辆,总量4001吨。是年,折叠式台架集装箱运输木材198万吨,节省运用车36000辆。路局集装箱运输实现跨越式发展,结束集装箱运输近5年来徘徊不前的局面,创历史最高水平。集装箱发送吨完成445万吨,完成计划的123%,比上年增长89%,取得集装箱运输收入、集装箱发送吨、集装箱发送箱全路增长三个第一的好成绩。

  三、国际集装箱运输

  国际集装箱运输是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用国际通用的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运输货物,进行贸易往来的一种运输工具。
  1986年以前,哈尔滨铁路局经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是按整车运输形式办理的。是年,在路局货运处内成立国际集装箱运输办公室,负责国际集装箱运输任务。根据场地及设备能力,决定在滨江(八区货场)、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站及部分有能力企业专用线临时办理20英尺箱到发业务。1988~1989年,牡丹江、滨江站(八区货场)相继新建、改扩建集装箱场地,设置36吨和30.5吨门吊投入使用。是年,路局制定《关于在我局非大型集装箱办理站到发国际集装箱须经审批的通知》,对大连、新港口岸进口到路局管内各站国际集装箱,须事先到路局(货运处)办理国际集装箱核准表。各口岸站、国境站凭路局签发的核准表办理发箱。7月,路局国际集装箱运输办公室与黑龙江省外运分公司进口物资分拨站,签订联合接运国际集装箱协议书。10月,黑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接运国际集装箱工作的批复》中确定国际集装箱运输全过程包干服务费标准,全年接运国际集装箱达1300箱。
  1987年7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召集省口岸办公室、路局、省外运分公司等有关部门会议,研讨开通日本横滨,经苏联纳霍德卡港、中国绥芬河口岸到黑龙江省内的国际集装箱运输线事宜。是年10月,路局货运处向路局提出报告,认为开通此运输线是可行的,对发展黑龙江省对外经贸事业发展和提高路局经济效益都是有益的。1988年,铁道部运输局公布《国际集装箱联运管理试行办法》,路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国际集装箱联运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1989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组团赴日、苏考查、会谈,就有关技术方面事宜进行具体安排,经三方确定时机成熟立即开通国际集装箱运输线。是年,铁道部正式公布齐齐哈尔、佳木斯站可办理20英尺箱业务;牡丹江站、滨江站可办理20英尺、40英尺箱业务。
  1990年,铁道部重新公布《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办法》,路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国际集装箱包干运输服务收入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2月7日下发各铁路分局、站段执行。路局按照“南联北开、广泛合作、增加效益”的原则,与大连远洋公司共同组建了国际集装箱联营联运公司,正式开展对外货运代理业务。签订国际集装箱联营联运协议,组建松散型联合体,提高了海铁联运集装箱发送出口箱数,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哈尔滨铁路局与俄罗斯远东铁路局共同组织20英尺国际集装箱试运工作,在3月1日试运期满后,重新续签试运协议,积极组织货源,在规定时间内返空装重出口发运到俄铁联运集装箱,年达241箱3390吨。
  1992年1月18日,哈尔滨铁路局香坊站(马家沟货场)国际集装箱货场竣工投入使用,滨江西站30.5吨门吊移设香坊站(马家沟货场)使用。货场硬化面为20000平方米,最大容纳国际集装箱4000个,是东北铁路内陆第一个专用国际集装箱跨国运输基地。除办理20英尺、40英尺箱和国内10吨箱运输外,并代办商检、报关、短途运输,代理结算业务。由于不断新建和改扩建集装箱场地,添置大型起重设备。
  1993年,哈尔滨铁路局国际集装箱运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与德国法兰克福MTE/瑞士M+M公司合作,先后同大连、天津、秦皇岛等地以及远洋、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公司等部门达成协议,开展国际集装箱合作业务,组织回空捎脚运输。年返空捎货484箱,全年计划6000箱,实际完成10038标箱。是年,路局还陆续投入200个自备箱,其中100个自备箱在局管内滨江西、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站间运用,另100个自备箱,由香坊站与广州南、南星桥、济南等站签订运输协议,开展对口运输。
  1994年,全局接运发送国际集装箱6018标箱(以20英尺换算为1个标箱),71257吨,到达国际集装箱6619标箱,73002吨。按发到箱计算分别是1986年国际集装箱发送的2.7倍,到达的3.1倍。1997年,在铁道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内陆港8月8日正式营业。哈尔滨内陆港位于马家沟河畔,在全国还是第一家,正式营业以来,共办理进出口国际、国内集装箱5535标箱,月均办理1383标箱。内陆港为拓展业务,广揽货源,多次派人走访、咨询,组织哈飞、正大集团、双太电子等省内大型企业进出口货物进港,同俄罗斯远东地区、韩国签订协议,促进了路局集装箱运输发展。1999年,为适应国际箱运输新发展,国际箱发送3660标箱,比上年多完成52.3%。
  2001~2005年,黑龙江省出口朝鲜货物,路局为争取货源,实现出口朝鲜煤炭、粮食走铁路运输,主动与省民族公司联系,在铁道部支持下,与沈阳局签订运输协议,并实行出口车辆号码制管理。

  四、零担运输

  零担货物运输是对一批货物重量或体积不够一个整车装运条件的,组织零担运输,便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是铁路主要运输方式之一。
  1986年,路局根据全路零担车组织计划,绥化站改为全路辅助中转站。于1987年7月25日下发《关于重新公布零担货物运输组织办法的通知》,规定滨北、绥佳线各站到达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站以远的货物不得在绥化站中转;北黑线、齐北线北安—泰东各站与滨北、绥佳线各站相互间运送的货物在北安站中转;哈尔滨站中转每月装到南岔站的中转整零不准超过15车;到达滨江站的普零货物一律组织直达装运,不得装哈尔滨站中转;平房站每月装哈尔滨站中转整零不准超过6车;牡丹江站组织滴道整零车时,滴道站必须作为最终到站。哈尔滨铁路局重新制订局管内零担车组织计划,普通零散货物组织站有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哈尔滨、滨江、加格达奇、塔河、讷河、嫩江、安达、泰康、龙江、肇东、孙家、海伦、阿城、平房、鹤岗、双鸭山、伊春、福利屯、亚布力、苇河、海林、鸡西、密山站;局管内辅助中转站有北安、伊春、博克图、让湖路站;笨重零散货物组织站有牡丹江、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站。是年,路局决定将全局管内156个经常发运零担木材的车站改为在50个车站集中办理。针对零担设备能力不足,挖掘企业仓库的潜力,在66个站、289条专用线开办零担业务。
  1987年,路局为增加零担发送量,增加货运收入,决定要敞开零担运输“4扇大门”,即不超过50吨货物可按零担办理;在136个停办零担车站,开办整零发送业务;中转零担车可办理零担捎脚运输;企业专用线可办理整零发到业务。
  1988年,铁道部运输局发电决定开展零担货物组织1吨箱拼箱运输。将发站承运的同一到站、不同收货人的零星小件零担货物,拼装在1吨集装箱中,铁路内部按集装箱交接,按零担运输统计。
  1993年,铁道部运输局根据路局的请求,决定哈尔滨南站自9月15日起,开办普零中转业务。同时,哈尔滨站停办普零中转业务,规定各站对到达哈尔滨站和经由哈尔滨南站中转的普零货物,不得组织在同一整零车内。各站对到达哈尔滨站的普零货物,不得装至哈尔滨南站中转。11月18日,铁道部运输局发电决定,经由哈尔滨站中转的笨零货物在滨江站办理。
  1998~2002年,随着市场公路短途运输业务的兴起,铁路货运也发生着明显的变化,路局管内部分车站逐步取消“零担运输”业务,面对大客户开展一站直达货运服务快车业务,使老旧的铁路货运产品退出市场,新兴优质的货运服务产品得到开发,对铁路货运产品多样化起了促进作用,实现1999年快车运输83.3万吨,2000年运输66.6万吨,2001年运输35.3万吨,2002年运输32.8万吨的目标。
  2003年,路局筹措资金在滨江站新建货运快车装车线,发展货运快车业务。同时,货运营销处与运输部门配合调整部分列车编组,增开货运快车运行线,使货运快车由每天发送55车,增加到63车。针对货运快车配备的P64车大多数是空车返回滨江站,造成车辆浪费的情况,组织分局和站段广泛宣传新型P64车容积大、标记载重低(标重58吨)、货主效益大的优势,积极组织返空方向的货源。除了装运货运快车到达站发往哈、三地区的货物外,还组织装运到达站附近车站发往上述地区的货物,使货运快车返空率大大下降。
  2005年,随着运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全局在零担货物运输中时限过长、设备利用率过低、服务手段落后等问题十分突出,铁路运输优势难以充分发挥。把整合零担业务作为整合货运资源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步伐,零担办理站已由109个减到11个。截至年末,零担发送量仅达到8.6万吨。

  五、危险货物运输

  在货物运输中,对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线等危险货物,为保证安全,需严格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有关规定,特殊办理。
  1987年,根据铁道部重新修订《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路局于同年制定《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补充规定》,重点规定易燃货物存放、爆炸品在站内的接卸、液化气罐车运输押运等事宜。
  1988~1994年,为保证管内运输《危规》中未列品名的新化工产品运输方便,按铁道部规定的审批条件,共审批65个新产品,做到及时运输。全局管内有21个企业单位自备爆炸品类运输保险箱223个,按零担运输条件发运,方便货主,保证安全。至1999年,路局为解决取消守车后液化气罐车挂运难的问题,采取两条措施:押运员上岗前必须培训,持证上岗,跟车押运,并有熟练的处理能力。对自带押运室的液化气罐车,可以编入无守列车,但乘坐人数不得超过2人,押运车数不得大于4辆(包括自备车)。
  2002年,路局在全面调查,摸清底数,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抓好危险货物作业标准的落实工作的要求中,对管内的352条办理危险货物专用线企业的生产情况及铁路运量、托运人资质,54个危险货物办理站中的64个危险货物仓库设备及剧毒品运输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针对查出的16个问题,确定11个整治项点。在全局现有54个危险货物办理站,关闭11个危险货物办理站、22家危险货物专用线,对保留的43个危险货物办理站的仓库电线、门窗、雨棚、货场等进行改造,添置消防器材,并在编组站配备可燃气体检测仪等设备。是年,路局建立和完善剧毒品全程跟踪系统,按照铁道部关于对剧毒品实行全程跟踪的具体要求,由路局组织,制定中间站、技术站、分界口以及分局、路局两级调度跟踪作业流程、相关作业标准,专门联合下发《剧毒品运输中间站跟踪暂行办法》《剧毒品运输技术站跟踪暂行办法》《剧毒品运输调度跟踪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剧毒品在中间站、技术站及在分局的作业程序,做到剧毒品货物从受理、承运、装卸车、交付等各环节实行全面跟踪。1月22日,铁路局与哈尔滨海关签订“关于海铁联运海关监管货物协议书”。此项协议签订后,哈尔滨铁路局发运到大连的整列集装箱可以一次性向海关申请报关,缩减作业时间,既减轻发货人的负担,加快黑龙江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外经贸业务,又能够发挥铁路集装箱运输的优势。
  2003年,路局按照铁道部要求,组织各分局对管内危险货物生产厂家和办理危险货物专用线的资质审核及资质认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先后三次以电报形式向铁道部申报路局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条件以及144家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8月,路局检查工作时,多次发现货运快车夹带危险品。8月13日,发现个别车站到达仓库,存在滨江站货运快车到达的4桶50千克装乙酸乙烯酯;8月19日,发现滨江站货运快车待装的60桶50千克装乙酸乙烯酯。针对滨江站货运快车夹带危险品屡禁不止的问题,路局和哈分局深入滨江站调查研究,一方面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和滨江站共同制定“货运快车夹带危险品卡控措施”,从源头抓起,层层把关,落实责任,禁止货运快车装危险品,保证货物运输安全。是年,路局组织绥芬河口岸站向进出口运输危险货物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要求货运代理企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理国际货代资格证书。对进出口危险货物代理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国际货代资格、品类范围等进行调查、审核和登记,建立进出口危险货物运输代理人档案,做好进出口危险货物运输代理人资格认证并上报铁道部。
  2005年,路局出台《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哈尔滨铁路局口岸站危险货物运输控制办法》,进一步明确危险货物专业管理内容和具体控制办法。对车站原油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分析,要求车站货运部门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控制。装车前对中心阀、盖认真检查,实行打开侧阀盖的办法装车,不合格的坚决不装;装车后重点检查是否有泄漏问题,要把问题车卡在车站。对局管内的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办理站及专用线全部进行了调查清理,逐一登记造册,对不符合办理条件和手续不全的全部停业整顿,取消专用线22条,取消托运人资质56家,取消到发品名32个,停装整顿5家。

  六、卸车组织

  1986年,路局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对全局13个大点卸车站实行直接控制,以富拉尔基站为试点,开展三次循环攻关,建立厂、站、分局、局四级信息反映网,取得初步效果。全局全年日均应卸6128.5车,实现卸空日均完成6336.5车,日均增加208车。1987年,路局为解决运用车不足,将大庆站卸后的空车调给加格达奇分局,日均100辆,供应装运木材使用,并执行全年组织不摘车装卸作业1499列,10533辆,为缓解装车紧张局面创造有利条件。
  1988年,路局在局管内运输组织中采取自分局装卸,外分局均衡装运的方法。特别是对13个卸车大点和22个卸车敏感企业的装车,实行超前控制,采取外局接重车不足自局补,外局超装自局少装的方法,以保证其均衡。同时,实行定线挂运、定点取送等方法,加速了管内工作车的移动,严格控制分局运用车保有量,从而比计划每天多卸226辆,按每天平均多卸120辆,全年共多卸43920辆。1990年,全局装卸干部职工积极挖潜,向协作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投资2645万元,扩大装卸作业能力,购置20吨门吊3台,吊运机2台,装卸机1台,其他微小微机械19台,极大地提高了全局装卸作业能力,满足了局管内装车的需求。
  1991~1995年,路局为提高卸车能力,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购置钩机、大型门吊等机械,提升了全局卸车组织能力,缓解“以卸定装”的瓶颈制约,1991年卸车2312388辆,1992年卸车2271030辆,1993年卸车2184654辆,1994年卸车1958832辆,1995年卸车1995432辆。
  1996年,全局在运输组织工作中,狠抓卸车这个关键环节。对全局60家接卸敏感企业的到货进行控制,保证接卸单位正常接卸,加强卸车信息掌握,随时了解掌握全局15个大点卸车站及60家接卸敏感企业的库存、日消耗、到重等信息,实行超前控制。路局、分局、站段负责卸车人员随时深入卸车关键部位,组织抢卸,保证卸车重点部位不蹩不堵。在日常组织指挥中,注重加速管内重车的移动,重点掌握挂有大组邻分局及跨分局管内重车列车,实行提线赶点、重点放行的办法。调度在6点交班时,将车次、车数交接清楚,接班人员继续跟踪掌握,以提高当日卸车值,对卸车分析表簿,认真填记,对卸车各环节进行认真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全局日均应卸车5215车,日均卸空车完成5217车,日均待卸车也大幅度下降。


1997年,哈尔滨铁路局货物卸车作业

  1997~2001年,全局卸空车日均完成4704车,比应卸车日均多322车;夜卸日均1509车,夜卸率完成34.4%,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完成部下达的33.5%的指标;待卸比完成10.33%,同比下降8.3个百分点,待卸车同比减少近44.6%。在组织卸车工作中,对电厂等大点卸车站,坚持做到以卸定装,对库存、需求和生产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掌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积压防止在发生之前,全年基本未发生大的积压事件。由于国家对小井实行关井压产,冬季到电厂的国矿煤炭比例加大,国矿煤炭含水比例比地方矿较大,为防止冬季电煤冻车问题,在冬运前走访主要电厂,对冬季卸车组织情况进行调查,要求各电厂所在站和电厂签订冬季卸车包保协议及卸车办法,确保冬季正常接卸。
  2002年,全局卸空车日均完成4603车,较应卸车多956辆,主要采取对大点卸车站坚持以卸定装原则,进行动态掌握,把积压防止在发生之前。在外口交车上,加强与铁道部、沈阳局的协调,开展专项攻关活动,组织满轴交车,合理分配各分界口的能力,组织好迂回绕路运输。
  2004年,路局为加强卸车组织工作,下发强化卸车组织工作与奖罚挂钩的《哈尔滨铁路局卸车组织考核办法》。各分局分别制定本分局卸车考核办法,各卸车大站也都细化卸车作业组织环节,加大卸车组织考核力度,全局卸车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全局卸空车日均完成4983车,较应卸车多515车;夜卸日均完成2024车,夜卸率达45%,比部定目标多7%;日均待卸车603车,待卸率为12%,按部定目标压缩16%。各分局主要卸车站一次作业停留时间都有压缩,节省大量运用车。对主要卸车大点实行包保,及时解决各卸车站存在的问题,确保卸车环节畅通。在编制月度运输方案时,认真、细致梳理管内货流,编制切实可行的管内重车挂线方案和邻分局管内重车移交计划;在安排货运日计划时,以均衡运输为原则,能充分考虑管内装车的配空、装车、挂线及当日有效卸车,为日常运输组织奠定基础。对各电厂装车,坚持做到以卸定装、以交定装,全年未出现大点卸车积压问题。重点加强夜间卸车组织工作,真正把夜卸组织工作落到实处。
  2005年,路局为缓解运用车不足矛盾,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卸车组织工作。5月开始对管内所有较大装车站和卸车站的装卸车能力重新进行全面调查,包括装卸车线路的长度、容车数,一批作业车数,全天作业批数,取送车走行时间,是否具备夜间装卸作业条件等,严格执行卸车组织原则。对管内装车做到以卸定装,对卸车大点考虑阶段均衡到达,对管内自装卸的请车,在承认车时充分考虑当日能卸空。加强夜间卸车组织工作,对夜间不卸车或卸车延时的,特别是对超过48小时不卸车的建立台账,跟踪分析,采取措施销号处理。加强冬季卸车特别是“三冻”物资的卸车组织。根据铁道部命令,下发加强“三冻”物资运输组织的电报,要求站段每日认真统计上报“三冻”物资的品名、数量,装车站及销号处理的措施等。从装车源头抓起,严格控制“水洗煤、矿粉、渣油及矿建”等物品装车,对严重影响卸车的“三冻”物资,适当采取停限装措施。同时,对各电厂的解冻设备和专业卸车(清底)队伍进行调查,搞好设备检修、调整完善,充实力量,发挥好作用。

  七、自备车运用管理

  1986年,路局自备车运用提高全局装车数量,增加了货物发送量,直到1988年都在货运装车组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完成全局每年的货运发送量任务提供重要保障。
  1989年,路局派人对龙凤、卧里屯、三棵树站企业自备罐车进行清查,共清查1727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6条整改措施,对手续不全、车种不符合所装货物品种的自备车一律解除合同。凡借用的自备车,必须与签订合同的企业名称相符。大庆化肥厂的液氨罐车因未办罐体合格证不准使用。凡未有装载高度标记的自备罐车,限1个月内向计量部门索取装载高度依据,否则停止使用。对液化气体自备罐车的押运人,充装站在充装前必须对押运人进行常识考试(内容包括车辆关键部件名称,发生事故的处理),不合格者不准押运,使企业自备罐车管理混乱的问题开始得到整治。
  1993年,路局为加速自备车周转,提高其使用效率,从2月10日起,在路局运输处总调度室设立自备车调度台,重点掌握自备车装车、运行、卸车、排车。全局利用各种自备车装车50.1万辆,拉送货物2586万吨,缓解路局运用车不足的矛盾。
  1995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路局为充分发挥企业自备车的作用,管好用好自备货车,缓解铁路货车严重不足的矛盾,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路局于1995年2月制定《企业自备货车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自备车实行统管的原则,明确统管机构,成立由黑龙江省经委与哈尔滨铁路局的“自备车运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路局自备车运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运输、调度指挥。各分局根据工作需要,也相应设立管理企业自备车(含哈铁超运自备车)的专门机构。同时,进一步规范跨局(分局)运输、货源组织与计划、方案编制与调度指挥、奖惩与安全、车辆检修与管理、统计报告与费用核收等具体实施办法。为解决运用车不足,充分发挥统管企业自备车作用,解决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向管外多运货物的需求,路局自备车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利于运输,明确各企业自备车拉运范围,从而使电厂卸车和企业自备车运用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提高自备车运用效率,7月4~5日,路局在齐齐哈尔召开全局统管自备车运用管理工作会议,理顺自备车与运用车的关系,装车方向与通过、卸车分局的关系,路局运输总站与各分局的关系。1995年全局组织各种自备车装车日均完成1277车,共拉运货物2380万吨,占全局总运量的15%。
  1997年,货主对自备车的需求不断增大,路局为适应这一变化,全面加强自备车的管理运用工作,以转变机制,提高效率,立足营销为基点进行系统研讨,形成较为完善的统管方案,逐步进入可操作阶段。路局对企业自备车的统管主要体现在日常运输管理上,注重抓6个环节,按不同车主合理安排运输计划;结合清理整顿,对整列自备车固定车次;将企业自备车装车、排空列入路局传输轮廓计划;对整列自备车列车实行跟踪;加强日常运用考核分析;着重理顺并协调好两级自备车管理机构职能。除做好上述工作外,主动与企业、车主配合,及时解决自备车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实践表明,通过统管,自备车运用效率得到提高,运力资源得到充分运用,分局同时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重点物资运输得到保证,使企业自备车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1998年,路局在货源不足、自备车调整运用难度大的情况下,加强统管统用力度,努力挖掘可运货源,适时调整运用方案。7月份,对全局企业自备车进行全面清查整顿,摸清现状,路局先后于4月、9月两次组织清查,摸清底数。除投入水害现场350辆外,全局现有超运车总数1773辆。为实现效益最大化,路局决定将这些超运车作为路局资产,以虹通公司自备车形式组织营销,重新调整各分局配置车数和运用方案,从而解决超运车分散管理、效率偏低的状况,开拓自备车的营销新路。是年10月,路局下文重组全局企业自备车管理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确立新的经营管理机制。
  1999年,路局召开的全局客货营销会议上,提出对黑龙江省虹通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虹通公司)与哈尔滨铁路局运输总站的合并进行可行性论证。3月初,路局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可行论证并提出建议方案,4月下发《关于哈尔滨铁路局运输总站并入黑龙江省虹通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将运输总站并入虹通公司。重组后的虹通公司,为路局直属机构,处级建制,受运输处领导,仍保留自备车管理办公室的名称,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对分局企业自备车管理及营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在运输营销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自备车管理职能,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至年底,虹通公司共有自备车2406辆,其中自备敞车2161辆,自备罐车245辆。机构重组后到年底共完成营业收入6947.7万元,比计划多1447.7万元。全年完成货物发送量598.49万吨,占全局货物发送量的4.18%。
  2001年3月23日,局自备车办(虹通公司)召开2001年自备车工作会议,与有关分局签订自有车代管和使用费代收、缴协议,讨论出台《自备车运用管理办法》。直至2003年,按照铁道部要求,对路局和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4个分局所属自备车2574辆进行收购,结束局属自备车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