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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境站

第二节 国境站


  一、国境站设备

  绥芬河站是哈尔滨铁路局东部与俄罗斯铁路间联运货物的国境交接站,这个车站有准轨和宽轨两种铁路线路。
  1986年,绥芬河站准轨办理接发列车线路4条,办理调车作业线路7条,办理货运业务线路8条及其他用途线路2条;宽轨办理接发列车线路4条,办理调车作业线路5条,办理货运业务线路5条及其他用途线路1条;门式起重机5台。绥芬河站所处地形狭窄,限制了必要的发展。1987年又配置2台20吨吊车,增强了换装作业能力。1988年,绥芬河站国际联运货物交接所办公楼落成,交付使用。1989年10月,车站投资53.7万元,对货场进行更新改建,完成货场硬面化5000平方米;仓库扩建620平方米;设置了60米长的货物站台雨棚;对货场内及外围排水和货场电动大门进行整修。自10月5日起,绥芬河—散沟站间的通信线路由架空明线改为地下电缆。
  1990年,根据中苏铁路电务专家商定结果,由中国铁路向苏联铁路提供一台12路载波机,用于车站与苏联格罗迭科沃间的业务通信联络。12月,车站多经公司在22道站台南端配置散装化肥装卸机具设备,用于散装化肥的灌袋作业。
  1992年,路局根据铁道部《关于滨绥线绥芬河站扩能改造方案的批复》文件,从9月开始绥芬河站扩能改造工程正式破土动工。在宽沟—绥芬河站间,距绥芬河站2.5公里处新建准轨场,由哈工程一处施工;绥芬河站场技术改造由牡丹江工务段施工。两项工程预算投资3900万元,技术改造工程完成后,基本上适应绥芬河口岸近期运量增长的需要,进出口运输能力从既有的110万吨提高到200万吨。
  1993年,铁道部在绥芬河国境口岸站检查工作,视察绥芬河站场工地,要求在新站场形成能力之前,加强运输组织工作,确保口岸运输任务完成。决定在老站场与新站场间新建2.4公里宽轨走行线及换装新场,建造一台换装用50吨龙门吊,提高换装能力。绥芬河站场扩能改建工程,到1994年9月完成第一期工程,新建540运转场(建于绥芬河、宽沟站间540公里处,准轨场);新建2500平方米国际候车室;新建跨线天桥和旅客跨线天桥各一座;联锁设备改为6502型电气集中联锁设备;增设货运车间并接管宽沟车站(原属穆棱车务段管辖)。
  1994年,绥芬河国境站老场有线路35条,其中准轨18条(正线1条、到发线2条、换装线5条、停留线3条、装卸线5条、检修线1条、轨道衡线1条);宽轨16条(正线1条、到发线2条、停留线7条、换装线5条、轨道衡线1条)。另有1435毫米和1520毫米轨距混合轨1条。新建540运转场有准轨线路8条(正线1条、到发线3条、停留线4条)。由穆棱车务段划属的宽沟站有准轨线路5条(正线1条、到发线2条、专用线2条)。全站线路总延长32.7公里,宽轨最大容纳车数为300辆,准轨最大容纳车数380辆。日均图定接发客货列车准轨9对(其中客车3对)、宽轨5对(其中客车1对)。换装场分为机械换装场和人力换装场,共有门吊4台(10吨、20吨各2台),最大起重能力20吨,叉式车6台。换装劳力411人,日均可换装货物80车、4800吨,年换装能力300万吨。是年,绥芬河国境站下设运转、货物、客运、国际联运货物交接所和宽沟站5个车间,管理绥芬河站老场、540运转场和宽沟站,年末由二等站提升为一等站。
  1996年,路局开始在车站修建宽轨静态微机电子轨道衡,取代旧式机械衡器。1998年11月,绥芬河站国际候车室安装闭路监控设备。1999年5月,中国铁道部投资315万元,改造22道封闭仓库和站台防雨棚,达到一批作业可同时换装10车散装化肥。牡丹江铁路分局投资900万元,在540运转场增设了两条换装线和3台20吨龙门吊车;投资140万元,对540运转场宽轨联络线进行病害整治工程,新建路基护坡墙90延长米。
  2000年,绥芬河站已有准轨到发线7条,准轨调车线6条,其中南场准轨到发线3条,准轨调车线4条,北场准轨到发线4条,准轨调车线2条,合计可容纳准轨车辆496辆。有宽轨到发线3条,宽轨调车线10条,合计可容纳宽轨车385辆。站内共有换装场地7处,准轨换装线8条,宽轨换装线7条。有货场6个,装卸站台5个,设专用线12条。配属调车机4台。共有门吊11台,其中50吨1台,20吨7台,10吨3台,另外有叉车5台,汽车吊8台。年过货能力300万吨。
  2001年,铁道部对哈尔滨铁路局《关于满洲里、绥芬河两口岸站今年应急工程的请示》进行批复,同意投资实施应急工程。根据铁道部计建函〔2001〕142号,投资4772万元,在北场新建机械换装线2组,有效长约为470米、420米;预留换装线暂不做土方及桥涵工程;原有木材市场拆迁;因新建换装场引起的相关工程。该项应急工程建成后,车站换装能力由既有315万吨/年提高到500万吨/年。同时,投资4845万元,准轨到发线维持既有3条,宽轨到发线既有3条增为7条(利用既有调车线改造);新建宽轨调车线4条,有效长约600米;格罗迭科沃方向牵出线有效长由280米延长至650米,结合车场改造优化牵出线平面条件;新建K545+390立交桥;换装场配置20吨30米跨度门中吊5台、20吨18米跨度门吊4台(其中2台利旧);因车站改造引起的站后配套工程建成后,车站宽轨场容车能力达到760辆,接入能力由既有315万吨/年提高到400万吨/年以上。
  2003年,哈尔滨铁路局按照铁道部要求,积极组织绥芬河口岸扩能工程建设,为确保施工和运输两不误,对每个施工项目都组织运输、建设、外事、工务、机务等部门,在认真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每个施工方案都要和运输组织方案统筹考虑,既要确保施工进度,又不影响口岸运输,凡是影响正线能力的施工,必须经口岸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把施工对运输工作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及时解决运输和施工中的问题,哈尔滨铁路局和分局主管领导经常深入口岸站现场办公。同时,打破以往工程一次集中验收的做法,对新增设备完工一部分、验收一部分、投入使用一部分,使新增设备能力得到有效利用。至11月中旬,绥芬河南北场站场改造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已完工,交付运营。上述工程扩大了口岸接运能力,缓解了口岸运输压力,为确保实现“大通关”奠定良好的基础。10月,北场信号楼向后设并搬迁。南北场各方向办理接发列车均使用6502型继电连锁设备,执行TB/T1502作业标准。北场与宽沟方向、南场与俄散沟方向闭塞方式为64D单线半自动闭塞。
  2004年,路局投资在绥芬河站南场设柱式站场照明灯塔11座;南北场的通信设备全部更换为CTT2000L/M专用数字通信系统集控电话。特别是南场将过去单设的手摇磁石直通俄方闭塞电话、俄方办公室电话及联检各部门的电话,全部纳入数控电话之中,方便车站值班员作业。10月再次扩能改造后,南场新增加了5条宽轨调车线路,客1线由415米延长至850米,并与28道接轨。北场增设卸油线宽标轨各1条。改造后南场共有线路47条,其中宽轨线路31条、标轨线路16条,可容车数为宽轨564辆标轨139辆。北场共有线路49条,其中宽轨17条、标轨32条,可容车数为宽轨295辆、标轨707辆。南北场共有道岔181组,其中南场宽轨道岔55组、标轨道岔26组、可动心道岔5组。北场标轨道岔67组、宽轨道岔23组。南场设为宽轨到发场,主要办理俄方向宽标轨客货列车业务、国内客车到发及本务机、调车作业转场业务。北场设标轨到发场,主要办理国内标轨到发及调车作业等业务。南北场间除客运列车正常接发外,其余作业均按场间调车转场办理。扩能改造完成后,车站的接发车能力、调车编组能力、容车数量,尤其是夜间作业能力和换装能力都有明显提高。10月27日,铁道部投资3500万元,新建铁路联检办公楼,一层为车站交接所/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二层为海关、口岸收费、国地税、金融部门办公室;三层为海关检疫监控、俄驻华人员办公室;四层为车站交接所会议室、办公室;五层为代理公司办公室;六层为交接所车间办公室、学习室。联检大楼的投入使用,使进口货物联运手续的办理、报关检查、提报到站、动植物检验检疫,运输通关的各种费用结算都可以在联检楼内全部办理完毕,极大地提高了通关速度和通关效率。
  2005年,绥芬河站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系统)设备开通使用,南、北场信号楼增设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各1台,由车站值班员负责使用,取代以往人工手写《行车日志》。是年,南场共有线路47条,其中宽轨线路31条,标轨线路16条,可容车数为宽轨564辆,标轨139辆,北场共有线路49条,其中宽轨17条、标轨32条,可容车数为宽轨295辆、标轨707辆。南北场共有道岔181组,其中南场宽轨道岔55组(联动27组、手动28组),南场标轨道岔26组(联动20、手动6组),南场可动心道岔5组(联动3组、手动2组)。北场标轨道岔67组(联动55组、手动12组),北场宽轨23组为手动道岔。对此,全站宽轨存车能力859辆,标轨存车能力846辆。绥芬河站场设计能力达到1300万吨(进口1050万吨、出口150万吨、自站100万吨)。

  二、国境站运输组织

  1986年,根据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的有关规定,路局国境站站长根据现行运行图,每日商定一次昼夜的列车出发计划,并保证无条件完成。国境站应根据列车运行图和机车周转图按照双方站长商定的日计划或班计划,返回本务机车。国境铁路局通过国境站站长使用电话进行货物到达预确报。绥芬河、格罗迭科沃国境站站长每月上旬共同检查进、出口货物运输计划、列车运行图和机车周转图的执行情况,国境站间列车和货物到达预报的质量以及是否及时地返还车辆及机车,共同采取措施以消除存在的问题。为解决国境站运输、交接、换装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国境铁路局、处以及分局领导间,必要时可在双方国境站进行工作会晤,时间、地点和内容通过电话或电报预先商定。协商约定上下行列车和单机在区间内的最大运行速度,规定每小时不得超过55公里,蒸汽机车逆向运转每小时不得超过40公里;进站时和站线上运行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25公里。绥芬河站和格罗迭科沃站对1435毫米和1520毫米轨距的空车,用车辆(清算)交接单在到发线上不限辆数分批办理移交。由哈尔滨铁路机车和列车乘务组服务的1435毫米轨距列车,经双方国境站站长商定同意后,方能放行到格罗迭科沃二站进行换装和由该站发出空车列车。
  1987年,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绥芬河至格罗迭科沃区段,1520毫米轨距旅客和货物列车使用“ТЭМ—2у”“ТЭМ—2А”“М—62”“2М—62”型机车牵引。1988年,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绥芬河至格罗迭科沃区段,1520毫米轨距旅客和货物列车使用“ТЭМ—2у”“ТЭМ—2А”“М-62”“2М—62”“2ТЭ—10Л”型机车牵引。
  1989年,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由于松树站实行道岔和信号的电气集中,因此绥芬河和格罗迭科沃站站长编制绥芬河—格罗迭科沃区段的新的列车运行图,并由双方铁路局核准后实行。9月30日,绥芬河国境站调车机和出国本务机车开始由蒸汽机车改换东风5型内燃机车,每轴载重为22.5吨(±3%)。1435毫米轨距“JS”型蒸汽机车及东风5型内燃机车牵引的列车重量标准:上行为2500吨;下行单机牵引为700吨;下行双机牵引为1400吨。
  1990年,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1520毫米轨距列车重量标准,上行单机牵引为1500吨;下行单机牵引为800吨,双机牵引为1600吨,而对2М-62型机车为1300吨;上下行“2ТЭ—10Л”型机车牵引为1900吨。
  1991年,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按照双方国境站站长的商定,可以组织2个列车连发,2台机车重联返回。1520毫米轨距和1435毫米轨距的上下行列车长度由原来的不得超过172轴改为不得超过140轴。
  1992年,中俄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为改善国境站工作,最大限度地使用国境站的换装能力,完成国际联运计划,责成国境站长根据列车运行时刻表、国境站现存和到达的空车及待换装重车的情况,每日按车种和货物种类(化肥、机械换装的货物、人力换装的货物)商定不少于3昼夜的交接计划。交付方按商定的计划进行挑车,并保证无条件地执行计划。双方国境站站长每日将商定的3昼夜交接计划及当日日班计划执行情况向各自的国际联运处长报告,由双方国际联运处长互相核对和检查交接计划执行情况。
  1993年,中俄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国境铁路局通过国境站站长用电话,每日中国铁路根据北京时间18时,俄罗斯邦铁路根据莫斯科时间12时的资料,对一般货物、易腐货物和灌装货物由进行3日预报改为进行5日预报。
  1998年,绥芬河站增加1台宽轨调车机。1999年,中俄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1520毫米轨距和1435毫米轨距的上下行列车长度由原来的均不得超过140轴改为均不得超过152轴。
  2001年,中俄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绥芬河站每昼夜接收7列,补充的1435毫米轨距第7列为在格罗迭科沃站从俄铁车辆换装到中铁车辆的木材。所有交付的空车应编成一组,并准备在重车到达格罗迭科沃站和绥芬河站之前发车。
  2003年,中俄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绥芬河—格罗迭科沃国境站间中、俄旅客列车编组由不超过10辆改为不超过11辆。6509/6510次列车行李车由1辆增至2辆。
  2004年,中俄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1435毫米轨距列车重量标准规定,东风5型内燃机车上行为2500吨;下行单机牵引为700吨,双机牵引1400吨。东风4型内燃机车上行为2500吨;下行单机牵引为850吨,双机牵引1500吨。绥芬河站每昼夜接收10列。
  2005年,中俄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规定,1520毫米轨距的列车使用“ТЭМ—2K”“ТЭМ—2А”“ТЭМ—2”“2ТЭ—10В”“3ТЭ—10MK”型机车牵引。1520毫米轨距列车重量标准规定,上下行“2ТЭ—10В”型机车牵引为2100吨;“3ТЭ—10MK”型机车牵引为3200吨;“2ТЭ—10В”型机车双机牵引为3200吨。绥芬河站每昼夜接收12列。

  (一)行车工作

  日间交车计划根据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的规定,中苏双方国境站站长每日北京时间15时(莫斯科时间10时),编制日间(北京时间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莫斯科时间当日13时至次日13时)相互交车计划。日间交车计划内容包括车次、出发时间、车种、车数和货物名称。每半日(北京时间18时和6时,莫斯科时间13时和1时)相互进行一次交车预报,互通运输变化情况,修正日间交车计划。
  列车运行各次列车在国境区段或区间运行,按照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定书每年商定的列车时刻表及列车运行细则办理。1989年9月30日,绥芬河国境站调车机和出国本务机车开始由蒸汽机车改换东风5型内燃机车,从而在国境站结束了蒸汽机车牵引列车的历史。
  中苏两国铁路机车类型的使用和变化均在每年召开的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议上商定。服务于列车的机车和列车乘务组均执行列车行驶国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和信号规则,以及该路的铁路行政上的指令。在国境站间开行的列车进出国境时,均在双方国境哨所处停车,接受边防部门检查和监护,其所需时间在列车运行时刻表内给予规定。

  (二)换装作业

  中苏铁路职工共同协作,积极组织完成进出口主要物资运输。1986年提前3个月完成出口大豆41.7万吨计划,提前2个月完成出口玉米计划。为减少空车往返浪费,用敞车苫盖蓬布装运出口粮谷,卸后用于接运进口物资。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为适应进口化肥大量增加,提高棚车换装能力,绥芬河两国境站相应地调整增大换装能力。绥芬河站从1991年开始装进口散装化肥,到1994年换装劳力达到411人。
  在开办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实践中,哈尔滨铁路局国境站职工创造出一些提高进口货物货车静载重,节省接运车辆的有效途径和好的装载方法。绥芬河站对进出口的水泥、生铁等重质货物采用装大型车方法,并对进口的大宗货物木材采用“一套一”(1辆苏铁车辆装1辆中铁车辆)、“二套三”“三套四”“四套五”的装载方法,成组换装。由于提高进口货物中铁车辆装载量,节省大量接运车辆,苏铁车辆换装中铁车辆的比例大为下降。
  外国铁路车辆在绥芬河国境站停留期间,都需向车辆所属路支付车辆使用费。为加速外国车辆返还,节省外汇支出,积极组织换装和取送作业,加强运输组织,压缩货车停留时间。198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对外经济贸易部、铁道部、海关总署发布《陆运口岸进口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针对车辆积压等问题,采取统一报关纳税、进口货物不得以口岸为假设到站、进口大集装箱监管、按责任界限核收罚款等措施,使苏铁车辆在中铁国境站停留时间,较开办国际联运初期,逐年有所缩短。
  1987~1991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黑龙江省“南联北开”战略的发展,国际贸易、旅游事业和人民友好往来日益增多,对苏联边境、地方贸易也发展迅速,经绥芬河国境站进出口货物和旅客运量持续增长,国境站运用空车不足,接运、换装能力紧张。特别是进出口货物品类发生变化,从苏联进口化肥大幅度增加,给国境站货物换装和接运带来新的困难。针对这一情况,国际联运工作围绕着增加收入、提高换算周转量、挖潜扩能、疏通口岸、消除堵塞、保证完成进出口货物和旅客运输任务,采取调整敞、平、棚车货物换装力量,扩大进口化肥接运能力。从1月起,绥芬河国境站由上一年每月换装2.3万吨,分别提高到4万吨;挖掘运输潜力,组织计划外进口柴油运输;针对进口货物主要品类变化,敞车货物锐减,棚车货物大幅度增加的新情况,组织发站使用棚车装出口玉米,回空利用换装进口化肥,减少空车走行;继续组织苏铁货车过轨运用。
  1992年,在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开放的形势下,经绥芬河国境站的货物明显增加,进口货物品类也发生较大变化。为保证国际联运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铁道部要求,要把口岸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提出首先把口岸工作搞上去;口岸工作搞不好,别的工作搞得再好也是被动的指示精神。哈尔滨铁路局确定“一保口岸、二保煤炭”的全局运输工作方针,绥芬河口岸站接进口货物3列,交出口货物2列。在全局运用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口岸接运进口货物所需空车。


1995年,哈尔滨铁路局集装箱换装作业

  (三)国际运输

  1984年,哈尔滨铁路局重新公布试行《国际铁路联运货物交接换装作业标准》,于1986年7月8日经哈尔滨铁路局批准正式执行,列为哈尔滨铁路局企业标准,进一步完善作业项目,达到质量要求。同时,根据《铁路法》和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自1993年10月1日起,按照《国际铁路联运协定》条件办理的国际联运进出口货物,实行保价运输。出口货物的保价运输由发站办理至出口国境站,进口货物保价运输由进口国境站至到站。哈尔滨铁路局成立国际联运货物保价运输办公室,由中国铁道部保价运输部门归口管理,有关国际联运事故案件调查处理,受中国铁道部外事司指导。

  (四)车辆、货物检查和交接

  车辆按照国际旅客联运协定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车辆使用规则,国境站接收对方和向对方返还车辆时,双方都要办理车辆检查和交接。由牡丹江车辆段绥芬河列检所担当。
  货物按照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办事细则规定,一方铁路向他方铁路的货物交接,在接收国境站进行。1992年,牡丹江铁路分局成立外事科后直接受分局外事科指导。按照业务分工不同,在两个交接所内分别设三个组,国内内勤交接组负责与俄方办理国际联运票据交接处理和在到发线上进行货物交接;国内外勤组负责与俄方办理现货交接和组织货物换装;出国组驻在对方国境站负责与俄方办理出口货物的交接。
  为办理国境站客货运输业务,在国境站配有翻译人员,负责文字或口头翻译工作。对车辆交接单,行李、包裹、货物交接单,运送票据及附带文件、单、证等,由接方译为自国文字。向对方列车乘务组交付的书面指示,用中俄双方正式文字填写。对办理国际联运的各种用纸格式及国境站间使用的各种格式用纸均用中、俄两种文字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