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理整顿
第二节 清理整顿
1987年,路局认真落实铁道部党组《关于端正路风和确保安全的措施》,集中精力进行安全、路风、企业行为大检查,开展反违章违纪、反“两野两乱”、反盗窃的“三查三反”活动。铁路局领导组成两套班子,一套抓日常工作,一套抓大检查。路局、分局两级机关抽出668名干部,组成78个检查组,共检查403个单位,195个货场,108对旅客列车,101辆餐车,100辆生活车,263个多种经营企业,1670个集体企业。全局共查出各种问题5503件,其中野蛮待客314件,野蛮装卸93件,乱收费滥涨价758件,货盗、内盗215件,在职倒把494件,勒卡行为313件,其他3316件。在处理问题中,改变只抓职工两违(违章、违纪)、不抓干部官僚主义、好人主义做法,在处理14件严重以上路风事件中,严肃追究6名科级、12名股级、24名一般干部的责任。通过“三查三反”活动,路局总结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整顿,把路风建设纳入企业管理轨道”的经验,在铁道部11月召开的路风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交流。在路风整顿中,路局确定9个薄弱部位,集中精力进行整顿,其中确定的8个重点部位全部由铁路局和分局主要领导分工包干,组织干部、发动群众、综合治理。到年底,这些部位的路风问题都得到了整治。根据铁道部车辆局下发《认真贯彻整顿路风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6项具体要求,路局下发《转发铁道部车辆局〈关于认真贯彻整顿路风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结合路局情况又提出5条具体落实要求,下发全局各单位落实。
1989年,路局把治理整顿站车秩序、深挖货盗内盗、制止粗野待客、以职谋私、勒卡旅客列为重点,坚持常年整顿,以整顿求实效,实行打防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对42个重点区段和站车,领导分工负责,公开挂号,抽调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整顿。在解决货盗问题上,制定6条措施,加强防范和货场管理,充实150名公安干警,加强公安警力。在哈、齐、牡、佳四大货场充实33名中转作业兼装卸货运员,实行警工联保责任制。在装卸队伍中,开展“不摔不砸,不吃不拿”的文明装卸活动,调整加强门卫、巡守力量,使货盗内盗基本得到控制。在解决站车秩序乱的问题上,确定重点区段、站车,增加警力,组织小分队并取得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全年共清理围车、登车叫卖、扒乘货车、在客车上盗窃、赌博等5.5万余人。对路风事件进行集中监察、处理,严肃处理粗野待客、以职谋私和偷拿运输物资等严重以上路风事件的责任者34人,其中干部7人。
1992年,铁道部针对客货运输中出现的乱加价、乱收费现象,制定《关于制止乱加价乱收费的紧急通知》,重申关于严禁以车以票谋私的两个“规定”和客货运输纪律。5月20日,路局、局党委为落实好铁道部的《紧急通知》,联合制定《清理“两乱”,整顿路风推进方案》,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先后经历宣传发动、查摆、再发动、再查摆、整章建制5个阶段。是年,全路12个铁路局中有6个路局经过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烟草专卖机构。个别局路风办也参与香烟的查没处理,这与路风办的监察监督职能相悖。鉴于路风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为使路风办专职干部集中精力抓好路风建设,铁道部路风办下发《关于各级路风办不参与烟草专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路风办一律不参与烟草专卖工作。
1993年,在全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影响下,路局一些单位急于进入市场,片面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经济利益,出现以车皮、车票为条件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路局党政领导及时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从3月份开始集中力量进行治理整顿。全局先后召开有170多家重点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和新闻通报会,聘请路风监督员1946名。省和各地市政府领导16次专程到铁路检查、指导路风整顿工作,对铁路反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予以肯定。同时,全局实行公开监督,重点抓3项制度的实施。第一项是挂牌服务制度,28514名服务人员挂上带有职务编号的胸牌上岗服务;第二项是收费公开制度,全局493个售票室、400个行李室、443个货运室,公布旅客和货物运输杂费及各种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第三项是群众举报制度,路局管内各分局及105个窗口单位,共设举报电话276台,通过当地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在509个车站、150对列车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簿。
1995年,路局在第二季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路风专项整顿工作。各分局和有关单位经过深入的宣传、教育、发动,分两个层次确定11对开展形象设计的列车和25对重点整顿列车,制定整顿措施,建立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亲自包建重点单位和重点列车,参加“三乘”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局抽调444名干部组成155个工作组进段上车,宣传教育,组织自查自纠活动。在三项制度改革中,10个列车(客运)段普遍实行待岗制度,建立各职名预备队伍,对热门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各分局积极试行合同制和劳务工制度;在分配制度改革上,许多单位实行趟工资、工资奖金总额承包等办法,按工作质量实行考核分配,奖优罚劣;在改革人事制度方面,哈尔滨、齐齐哈尔客运段等单位对中层干部和热门岗位人员实行考核聘任、定期流动、素质剥离等制度,增强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这些措施对路风问题起了控制作用,实现第二个无严重路风事件年,一般路风事件较上年减少一半。
1996年,路局制定《关于加强全局客货运输和延伸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把货运价外收费管理和整顿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实行归口管理。路局按系统组成7个检查组,深入各分局抽查190多个重点单位。将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归纳,经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物价局审查批准,分别以黑价经字〔1996〕133号和呼盟物价字〔1996〕55号文件,重新公布铁路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路局延伸服务的收费。为使全局的客、货价外收费工作走入正轨,路局制定运输、货运“七不准”和客运、公安“十不准”规范制度,局监察处组成7个组对4个分局15个重点站进行执法监察,通过走访地方政府和企业货主,深入基层检查抽查,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立即制止。
1999年,路局把整顿乱收费的重点放在中间站,重点解剖11个车务段,路局领导带领工作组,深入各分局检查落实情况。各分局由党政主管领导带队,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站段进行检查整顿。全局共组织19个检查组对三等以上站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路局多经中心、客运处、货运处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基层逐项检查各站车的收费情况。全局除主业收费外,共清理出35项收费项目,其中保留8项,取消27项。为防止乱收费问题的反复,使收费行为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路局连续出台15项有利于客货营销的收费政策,降低运输价格。在行包运输上出台6项优惠政策,在客票上实行3条优惠政策,在货运上出台6项优惠政策。
2000年,路局开展运输收入整顿“回头看”活动。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路局和各分局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运输系统各站段对价外收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重点问题严肃查处,共查处21件不规范收费问题。
2002年,路局把整顿口岸站、运输代理业、装卸系统收费为重点,下发《关于清理整顿规范粮食运输收费管理的通知》,全面进行收费检查,取消不合理收费11项,规范22项。
2003年,路局为规范企业行为,加大路风收入整顿力度,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乱收费整顿工作的会议纪要》,制定《关于清理整顿规范粮食运输收费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口岸站运输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局立即停止36项全程运输代理项目和全部发送运输代理收费,全局运输代理停业整顿,成立3个检查组,监督全局运输代理业整顿工作。
2004年,全局路风工作以整顿为主线,加大治理力度,整顿运输纪律,规范运输收费,形成高压态势,狠抓以车、以票谋私的查处并依法实施打击,实现路风形势的持续稳定。
2005年,按照铁道部《关于开展中间站运输代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部署,路局对运输代理进行专项检查,多经系统对运输代理网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中间站代理点检查面达到100%。组成由局路风办、口岸办、财务处、运输处、货运处和公安局参加的整顿督导组,对绥芬河口岸站的运输秩序进行专项整顿,重点打击、查处铁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货主好处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