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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长远计划

第二章 计划统计管理

第一节 长远计划


  一、基本建设

  (一)“七五”期间(1986~1990年)

  根据“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和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原则,进行计划体制改革。基建、更改、大修计划在1985年两次放权的基础上,重新划分部、局、分局指令性的项目管理范围,理顺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责,加强宏观控制,初步控制超规模、超计划施工。投资结构逐步趋于合理。重新制定预概算编制办法,推行限额设计和投资额包干。
  1987年,路局各项建设资金实行统一计划,归口管理。对更新改造、大修基金、固定资产购置金、客货服务基金、生产发展基金以及各种专项基金,凡是用于建设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由计划部门平衡下达计划。严格计划审批程序,强化宏观控制,控制超计划、超规模施工,进一步扭转“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
  路局贯彻“东战滨绥,西战滨洲,中取哈枢纽,强化牡林七”的战略方针,对全局全民所有制的小型基建自筹和基建、更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发挥更大的投资效益。
  随着以大包干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计划改革已由浅层次单项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向深层次、多方位方向发展。对“八五”的重点项目进行分类排队和方案比选,充实健全“项目库”。深化投资改革与管理,制定下发基建、更改、大修计划分级管理办法,进一步划分计划管理权限。
  铁道部批准路局1988年至1990年“七五”后三年经济实行承包(即大包干)。路局根据铁道部提出的“一包三年,全面承包,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承包模式,研究制订全局1988~1990年经济承包方案,即货物发送量为44100万吨,换算周转量为2993亿吨公里。其中:1988年14100万吨,1989年14700万吨,1990年为15300万吨。旅客发送量为37150万人。
  路局提出“七五”需要扩能的建设项目有滨绥复线完成小岭至牡丹江间复线剩余工程量78公里、完成牡丹江枢纽改造及哈尔滨至小岭间填平补齐工程,投资额38392万元,一面坡至牡丹江自动闭塞安设,全年输送能力将由1995万吨提高到3490万吨。
  滨洲复线东段按建设规划完成哈尔滨至喇嘛甸间复线剩余工程16.8公里,全年运输能力由1365万吨提高到1990万吨。西段完成富拉尔基至海满间复线319.5公里,采用东风4型内燃机车代替蒸汽机车,牵引定数由2400吨提高到3300吨。
  牡丹江至林口、林口至西鸡西复线,按建设规划完成187公里复线及有关配套工程,年运输能力牡丹江至林口段由1926万吨提高到3405万吨,林口至西鸡西间由1215万吨提高到2800万吨。
  七台河至滴道分流线,按建设规划建新线70公里,“七五”期末“八五”期初预计形成1000万吨能力。
  哈尔滨枢纽,按建设规划完成哈达屯编组站(三级四场)及其引线工程,东门站场改造和货场新建工程,以及哈尔滨、三棵树客运设备能力加强和枢纽其他配套工程,枢纽总运输能力由7240万吨,提高到9000万吨。
  在更新改造方面,林口至勃利及七台河、绥佳、佳富、鹤岗、牡图、平齐各线能力加强。绥芬河口岸站改造,三间房、齐齐哈尔机务段改造,佳木斯枢纽及南岔站改造。
  大修主要项目有线路换轨大修2594公里,机车厂修2132台,客车厂修2197辆,干线通信电缆372公里。

  (二)“八五”期间(1991~1995年)

  在执行投资计划部、局、分局三级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改革放权,对统筹计划、扩能挖潜,提高设备质量,增强自我发展活力起了积极作用。1992年,为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制定宏观调控措施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在管理层次上,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分局一级作用。在路局内修建资金归口管理,经由路局统筹安排,并明确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在资金审批上,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计划调整严格按规定时间统一进行。
  1994年,全局计划改革紧紧围绕转换经营机制,推动企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这一中心,中长期计划改变以往路局统一计划管理方式,执行生产项目以各业务系统为主负责编制、分局配合,生活基地项目以分局为主负责编制、业务系统配合的计划管理模式。基建计划建立分级管理、分层决策投资体制,实行部、局二级管理。继续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独家建设铁路的格局,与地方合资修建满洲里车站候车室、绥芬河站场宽轨联络线等工程,从而缓解资金短缺的状况,加快铁路建设步伐。
  根据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趋势和路局管内资源增长幅度,在不受运用车和运输能力约束的条件下,结合全局客货运量历史完成规律,采用数学模型的预测方法,进行运量测算和多种方案比选,确定全局“八五”期间运输任务货物发送量16600万吨,年运量递增1.8%,货物周转量947亿吨公里,年递增2.8%。换算周转量1150亿吨公里,年递增3.4%。
  “八五”期间,路局建设的重点以牵引动力改造为龙头,加快枢纽和复线建设进度,主要以“一线、两点、四段、四收尾”几项重点工程项目为主,编制建设宏观规划。
  一线是滨洲线完成喇嘛甸至昂昂溪卡脖子区段的复线工程。
  两点是哈尔滨和东佳木斯两个枢纽。哈枢纽改造内容:重点建设项目,扩大哈达屯编组站的驼峰解体和到发线能力,哈达屯编组站原设计规模是双向三级六场,“八五”期间完成修建上行三级四场及配套设施工程;修建第三松花江桥;加强枢纽客车整备能力;修建哈尔滨车站第四旅客站台。佳木斯枢纽主要解决既有佳木斯车站到发线、编组线、咽喉道岔能力以及部分区间通过能力,主要项目:配合佳木斯车站站舍扩建,修建第三旅客站台,增加客车到发线及天桥地道配套设施;部分作业车分解到东佳木斯车站承担;扩建东佳木斯站,增加5至7条编组线,形成该站的编组能力;修建兴莲至莲江口桥头以及西佳木斯至江桥头复线。
  四段是南岔、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四个内燃货运机务段建设。南岔机务段由蒸汽洗修段扩建为内燃东风4型4台位定修段。哈尔滨机务段需配合哈大线电化工程形成货机韶山4型电力机车定修及内燃架修配套工程。牡丹江机务段1台位东风4型架修改东风8型架修,形成东风4型、东风8型架修能力。齐齐哈尔机务段新建2台位内燃东风4型架修库及其配套设施。
  四收尾是完成路局“七五”计划期间投资修建的滨洲线富拉尔基至海满,滨绥线哈尔滨至牡丹江、牡林线牡丹江至林口三段复线,以及哈枢纽一期扩建四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续建配套和收尾工程。
  从“七五”到“八五”期间,除实现奋斗目标以外,在技术设备改造上也投入大量资金,运量与运能的矛盾基本得到缓解,在职工生活、文化、教育各方面也取得较大成绩。“八五”规划若干重点项目落实,在经营管理上有了新的进展。

  (三)“九五”期间(1996~2000年)

  在中长期规划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充实铁路地理图形信息系统,运用计算机对运输能力、货源密度、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实行系统管理。
  1998年,加强投资控制管理,确立投资主体地位。路局对年度计划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制定“修建计划投资跟踪管理办法”,拟定“路局基建、更改投资体制改革意见”,分析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之处,强调加强投资效益管理的重要性,对投资资金采取投资回报和有偿占用,尽快扭转只讲投入、不计产出,争项目、争投资的盲目做法,真正确立铁路局法人实体和投资主体地位。按照全局“九五”建设计划的安排,开展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到提前两到三年将拟建项目排好队,制订分年度、分阶段实施计划。同时,根据年度更改、基建完成情况,不断修订区段规划运量,制定下一年修建建议项目。

  (四)“十五”期间(2001~2005年)

  2002年,路局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设项目提报项目建议书制度。经调研、筛选、批准后,再转入设计阶段。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建设项目库储备,减少“三边”工程,向项目立项决策民主化、建设方案最优化、投资效益最大化、建设管理规范化迈出可喜的一步。同时,制定《哈尔滨铁路局建设项目择优设计办法(暂行)》和《引入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办法(暂行)》。在全年划入更新改造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中,有13项工程在设计方案比选中择优确定了设计单位。这一举措的实行为提高设计质量,增强竞争意识,规范行业管理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从建设项目源头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2003年,路局实施资源整合,加快项目进程。为使建设前期和年度计划更好地衔接,使长远与年度互动互补,进行业务与人力资源整合,长远计划科和修建计划科合并为建设计划办公室,工作效率显著提高,项目进程明显加快。

  二、地方铁路管理部分

  1986~1989年,哈尔滨铁路局与黑龙江省地方铁路公司联合修建两条地方铁路。其中:嫩黑线(嫩江—黑宝山)全长156公里,已由嫩江铺轨至119公里,完成大、中桥13座,站场3个;北黑线(龙镇—黑河),全长241公里,已由龙镇铺轨74.5公里,到达辰清站,完成大、中桥9座。嫩黑线于1988年11月,北黑线于1989年10月末全线开通。路地双方积极协商拟订北安—龙镇段联合经营和龙镇—黑河段联合运输的实施方案。
  2004年,路局针对地方政府提出的地方铁路建设要求,按铁道部《关于投资支持同江地方铁路项目建设的批复》,同江地方铁路一期工程(向阳川—同江段)正线39.2公里,专用线4.788公里。优化后预算总额18197.8万元,其中同江市人民政府建设部分投资8641.2万元,铁路建设部分投资9556.6万元,工程于2003年10月开工,2004年8月完工,二期工程于2004年10月开工,预计2005年11月完工。
  2005年,路局选举成立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注册合资铁路公司。5月28日和7月20日,注册并挂牌成立同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路局作为控股单位,局长担任同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同江铁路二期工程(同江—哈鱼岛段)全长40.4公里,总投资14045.62万元。其中同江市人民政府建设部分需投资6918.62万元,铁路建设部分需投资7127.0万元。按文件要求哈尔滨铁路局再用器材折价投入2775.0万元,铁道部资金投入4352.0万元。工程于2005年7月开工建设,到2005年年末,同江市人民政府建设部分(路基、桥涵)已经完成全部投资及建设任务,铁路建设线路部分已完成正线铺轨40.4公里,房建部分已完成哈鱼岛站、消防水池、养路工区基础部分施工,电力部分已经完成外线线杆的埋设及电线路架设。路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总体规划,从单位建房申请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核、单位自有生活区证明资料审核、拟建项目规划方案审核、单位建房实施方案审核、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审核等6个方面严格把关,对局内各建设单位上报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审批手续进行现场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先锋路东棵小区一期工程和哈南住宅楼20号、21号、22号、23号新建工程分别下达1000万元和3355万元的自筹资金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