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运输收入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运输收入
一、运输收入完成
1986~1994年,路局运输收入连年增长,1994年达到508462万元,比1985年完成223690万元,增加284772万元,增长1.3倍。其中:货运收入完成334567万元,比1985年完成172485万元,增加162082万元,增长94%;货物发送量完成15416万吨,比1985年完成13153.4万吨,增长17.2%,影响货运收入增加29619万元;货运收入率完成21.70元,比1985年完成13.11元,增长65.5%,引起货运收入增加132463万元。客运收入完成112350万元,比1985年完成34492万元,增加77858万元,增长2.3倍;旅客发送量完成13253万人,比1985年完成12565.4万人,增长5.5%,影响客运收入增加1954万元;客运收入率完成8.48元,比1985年完成2.75元,增长2.1倍,影响客运收入增加75904万元。行李包裹和邮运收入完成6682万元,比1985年完成2711万元,增加3971万元。其他杂项收入完成54863万元,比1985年完成14002万元,增加40861万元,增长2.9倍。
1995年,路局运输收入计划52.2亿元,实际完成539149万元,较计划超额完成17149万元,超3.3%。较上年实际508462万元,增收30687万元,增长6.04%。因客运调价因素,增收11420万元。在运输收入中,客运收入全局完成154366万元,日均423万元,较全年的计划超收5106万元,超计划3.4%,旅客票价超收3720万元。货运收入全局完成384783万元,日均完成1054万元,较计划超收12043万元,超计划3.2%。铁道部推出运输收入改革新举措,收入战线的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局管内短途旅客列车补票收入上缴办法的改革,经过一年的实践,效益显著,到12月末完成补票收入148.4万元,较上年超收49.2万元。根据铁道部的批复,路局开行新型空调列车4列,管内旅游列车12列。为此,按照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哈尔滨铁路局优质优价列车财务收入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全局新型空调列车和旅游列车的加价收入管理。根据铁道部《关于规范协议运输加价收入管理和分配政策的通知》精神,制定有关的补充规定,使全局的协议运输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在铁路运价与市场物价严重扭曲、全路运用资金严重短缺、长年亏损经营的形势下,经国务院批准,铁路客运进行调价。
1996年,由于铁道部给哈尔滨铁路局的运输收入计划过大,货运调价后,全路追加计划平均增长14.12%,全局增长水平达到17.56%,高出全路3.44个百分点。铁道部两次下达的收入计划,等于多给路局16000万元,影响年内运输收入计划的完成。全局实际完成运输收入645745万元,完成部核减后的年度计划643900万元的100.3%,超收1845万元。但没有完成部定650800万元超收目标,少收5055万元。较1995年实际完成的539149万元,增加106596万元,增长19.77%。
1997年,路局运输收入部定计划699500万元,局定奋斗目标712500万元,实际完成739726万元,超计划40226万元,超额5.75%;超局定奋斗目标27226万元,超额3.82%,创历史最高水平。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堵漏保收活动,各车站、列车(客运)段,相继成立查补漏收大队,在全局上下共同努力下,年内全局堵漏收入完成3412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1674万元,多完成2449万元,超上年同期7.7%。同年,路局制定《哈尔滨铁路局运输进款管理细则》,对现行的运输进款管理进行规范、细化、补充和完善。
1998年,路局运输生产计划原定为86.7亿元,调整计划为77.1亿元,实际完成773028万元,比部调整计划3028万元,多完成2028万元,比上年实际739726万元增加33302万元。是年,主要货物运输品类木材,受木材市场萧条的影响较大,加上进口煤炭质优价廉的冲击,又赶上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全局货运发送量急剧下滑,下滑到历史最低水平。8月,路局遭受嫩江、松花江超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的袭击,造成滨洲、平齐、滨北、富嫩等线路的中断,洪水过处路局有29条线路不同程度地发生水害245次,断道126次,376处,中断行车5255个小时,直接减少运输收入3.4亿元,给路局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从9月1日起,将车站空调费加到票价中一次收取,同时对200公里以内规定不收空调费,对于提前预售客票特别是微机售票的程序修改全局定为8月31日18点,造成预售票空调费漏收。为堵塞这一漏洞,财务处采取盖章发售的措施,减少漏收数万元。铁道部为克服、制止在运输收入管理方面出现的侵蚀运输收入的违纪行为,从1998年3月至7月在全路运输企业中开展“查管理、查漏洞、查违纪”保收入的活动。“三查”活动历经自查、重点检查、处理总结阶段。
1999年,路局全年运输收入完成865058万元,超计划10058万元,较上年超收92030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加强运输收入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立收入工作各岗位责任制,内部制约控制措施,路局、分局两级收入管理人员工作考核档案,编写《客运票证填写实例》,制定《哈尔滨局客货运输票证印刷管理暂行办法》,全局收入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同年,路局参加全路的货票对照检查,组织开展全局运输收入专项检查。采取分局与分局间互检的方式,先期开展的自查面达到100%,共查出违纪问题636件,涉及违纪金额633678元;漏收少收款3668562元;合计4302240元。局重点检查阶段,共查出11个方面的违纪问题,立重点检查卡52份,涉及违纪金额14476988元。路局专项检查,受到铁道部的肯定,在铁道部组织的全路运输收入重点专项检查阶段,路局被定为免检单位。
2000年,路局完成运输收入929567万元,比计划的903000万元多完成2656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2.9%,实现建局以来年运输收入的最好成绩。在堵塞收入漏洞方面,根据部颁布的《关于违反运输收入纪律的处罚规定》,路局制定《违反铁路运输收入纪律处罚规定的补充规定》,全局开展“漏洞在我身边,堵漏在我行动”的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
2001年,路局全年完成运输收入107.7亿元,超部定目标3.2亿元,增幅3.1%;较1993年以来超部定计划的平均增幅,增长0.12%。与上年实际比较多完成14亿元,增幅14.1%;按同比口径计算比较,比上年多完成6亿元,增幅5.9%,创历史最好成绩。
2002年,路局全年完成运输收入112亿元,比计划的110.6多完成1.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1.03%,比上年实际多完成4.3亿元,增长3.9%。路局从4月20日至8月20日组织全局性的运输收入专项检查活动,通过自查和重点抽查,进一步严肃运输收入纪律。
2003年,铁道部下达运输收入目标为117.6亿元。路局全年运输收入实际完成1147076万元(不含客票系统发展基金),较计划目标少完成28924万元,为97.5%,比上年的1119442万元多完成27633万元,增长2.5%。是年,铁道部下达运输收入目标较上年实际完成增加5.7%,增幅是近年来所未有的。
2004年,是铁道部对路局实行经营业绩考核的第一年,也是铁路深化改革、推进跨越式发展向纵深发展的一年。路局全年实现运输营业收入1658085万元(含部一次性补助和大修增加清算),较计划1425569万元多完成232516万元,增长16.3%;较上年同期1464023万元增收194062万元,增长13.3%。5月至11月,全局相继开展增收大会战、清欠大会战和增运增收百日攻关等活动。收入堵漏大会战和清理欠款专项大会战由路局总经济师牵头,公、检、法和客、货、运部门参加,参战人数200余人,历时一个月,检查列车1029趟次,补收票款10万余元,检查车站316个,查出漏少收款837万元。
2005年,路局运输收入实际完成152.7亿元,完成铁道部下达预算目标的101.3%,超收1.98亿元。较2004年完成137.1亿元增收15.6亿元,增幅为11.4%:日均完成4183万元,较上年日均完成3745万元增加438万元,增幅为11.7%。其中客运收入完成4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较上年完成增加3.2亿元,增长8.7%;货运收入完成11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较上年完成增加12.4亿元,增长12.4%。代收款完成9亿元。建设基金完成49.3亿元。
二、运输清算收入
1986年,铁道部重新制定清算单价。路局充分考虑各分局因区域不同而实际存在的成本差异,剔除其不合理的成本差异部分,以成本利润率查定各分局清算单价。12月中旬,铁道部下达1987年微调方案。按铁道部口径,对分局的支出以1985年实际为基数重新制定保本、微利清算单价。新单价调整的内容是仍保留1986年微调中实施改革的9个基本点,针对空车不足的实际情况,鼓励多卸车,以卸保装,将部定卸车单价14元提高到20元。经测算每装1车可得挂钩清算收入约60元,其产生的工作量又能得到清算收入,故对分局装车不再另行加给收入。实行“超产加价”,以1985年实际完成的换算吨公里为基数,年内,实际超过基数部分在基本单价基础上加价21元,超过承包目标部分再加价23元。继续实行“超收提成”,完成运输收入,达到部核定基数,按1985年所得超收提成的40%提成,超过核定基数部分按增长额9%提成,超过10%以上部分按12%提成。
1987年,路局再次修改运输收入清算分配办法。将1986年的“清算单价”“超产加价”“超收提成”办法结合在一起,形成运输收入分配既保持同完成的换算周转量和成本水平相挂钩,又能同组织运输收入的成果相挂钩的清算制度,简称“双挂钩”清算办法。修改后路局每万元换算吨公里清算单价207.84元,装、卸、排作业清算单价调整为装车8元;卸车16元;排空车不变仍为40元。实际完成运输收入核定的收入挂钩率向铁道部清算,是年,比上年超收部分另增加超收加成30%,路局的收入挂钩率核定为11%。改进国际联运运杂费清算办法,将进口货物代收外国铁路运杂费,改为由国境分局列账和办理清算,进口货物国内段运杂费由有关分局间互相清算,路局建立对外收发文件登记和结算明细账。这项改革有效地防止了国内外清算业务的错收漏收。
1988年,路局清算收入承包计划245900万元,调整计划245900万元,实际完成247073万元,上年度完成232330万元,实际完成比调整计划100.5%。其中客货周转量收入承包计划196970万元,调整计划196970万元,实际完成195725万元,上年度完成188448万元,实际完成比调整计划99.4%;装卸排车加给收入承包计划5437万元,调整计划5437万元,实际完成5558万元,上年度完成5692万元,实际完成比调整计划102.2%;运输进款挂钩收入承包计划33364万元,调整计划33364万元,实际完成32787万元,上年度完成27189万元,实际完成比调整计划98.3%;杂项收入承包计划7700万元,调整计划7700万元,实际完成10184万元,上年度8606万元,实际完成比调整计划132.3%;超收加给收入承包计划371万元,调整计划371万元,实际完成359万元,上年度完成321万元,实际完成比调整计划96.8%;离休收入承包计划2058万元,调整计划2058万元,实际完成2223万元,上年度完成2074万元,实际完成比调整计划108.0%;其他加给收入实际完成237万元。
1989年,路局提出“保留利、保上缴”的奋斗目标,全局各单位严格控制运输和营业外支出,保工资、安全生产和运输设备维修费用,压缩管理费、集团购买力和专控商品购置。年内,清算收入计划255200万元,实际完成269348万元,实际为计划105.5%。
1990年,路局对分局级单位继续实行部分项目集中结算。到11月末,累计集中结算金额11606万元。对非定额流动资金的占用,则制定压缩指标,层层下达。到三季度末,应收款、专项应收款、预支款三个科目实际占用较上年同期压缩2485万元。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内部融通机制作用,监督到期贷款的归还。收回贷款1535万元,收取内部贷款利息415万元,直接经济效益374万元。年内,清算收入年度计划258200万元,实际完成266474万元,为计划103.2%。
1991年,路局继续执行“双挂钩”清算办法,调整清算单价和收入挂钩率。全局每万元换算吨公里清算单价增为272.58元,装、卸、排作业清算单价调增。装车8元,卸车24元,排空车60元。运输收入超计划部分的25%作为清算收入,计划内运输收入全局挂钩率为12.78%。年内,清算收入完成37.6亿元,比计划35亿元超额25591万元,增长7.3%。
1992年,路局把收入计划纵向从路局层层下达到分局站段、车间、班组,横向各级分解到运输生产各有关部门,加强运输组织,从6月1日起实施新运行图,客运收入率比计划提高0.62元,完成8.59元。货运收入率比计划提高0.27元,完成20.89元。全年堵漏收入完成14798万元,比上年增收2737万元,增长22.7%。抓收入大户成效显著,全局有5000万元以上的运输收入大户29个,有21个大户超额完成计划,超收金额达到1.54亿元。全局收入大户的收入额达305279万元,占全局运输收入总额的67.5%。年内清算收入年度计划355589万元,实际完成395449万元,完成为计划111.21%。
1993年,由于运用车严重不足,货源不够稳定,影响货运发送量的完成,尤其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3个铁路分局都是在货运发送量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以客补货,抓好其他收入,使收入总额均超过3500万元。自7月1日新会计制度实施以后,纳入运输收入核算,铁道部单独下达计划900万元,实际完成1745万元,超额完成845万元,完成计划193.9%,全年堵漏保收完成18803万元,比上年增收4007万元,增长27.1%。矿务局拖欠铁路运杂费日趋严重,局管内的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4个煤矿共欠运杂费56337万元,严重影响铁路的收入和资金使用。年内,主营业务收入年度计划408007万元,实际完成469117万元,完成为计划115%。
1994年,路局实行“管内归己,直通分配”的运输收入分配办法,简称“管直方案”。局管内的运输收入全额作为本局的清算收入。直通清算实行全路统一单价,按客运、行包、货运分别制定。实际完成的直通旅客周转量、直通行包周转量和直通货物周转量乘以各自的直通单价,计算所得即直通的清算收入。是年直通清算单价:客运每万旅客人公里435元;货运每万货物吨公里245元;行包每万行包吨公里8400元。自1983年以来,铁道部按各局运输成本高低不同,采取“一局一价”办法,分别核定不同的清算单价,这次改革废止“一局一价”办法,改为全路统一单价。这样,原成本高的局运输清算收入减少,原成本低的局运输清算收入增多。为解决各局之间的矛盾,铁道部采取调节措施,即各局从清算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收入上缴铁道部,由铁道部用以再分配给成本高的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是属于成本高的铁路局,上缴调节收入系数为13%,取得铁道部再分配的调节收入系数为35%。年内,管内收入计划227630万元,实际完成218691万元,少完成8939万元,仅完成计划的96%;直通收入计划264370万元,实际完成289771万元,超计划25401万元,完成计划的109.6%;其他收入计划51300万元,实际完成54862万元,超计划3562万元,完成计划的106.9%。管内收入大户41个,占全局收入总数的70%,完成运输收入360708万元,占全局总收入的71%。保价收入计划1亿元,实际完成14776万元,超计划4776万元,完成计划的147.8%。年内,清算收入完成455459万元,比计划457976万元少完成2517万元,完成计划的99.5%。
1995年,铁道部对各铁路局实行的管直清算办法,规定各铁路局的管内收入按18%的同一比例上缴,各局的直通周转量实行不同的清算单价。根据这个方案,全局清算收入计划为430395万元,实际完成427985万元,完成计划的99.4%。
1996年,由于铁道部给哈尔滨铁路局的运输收入计划过大,货运调价后全路追加计划平均增长14.12%,而路局增长水平却达到了17.56%,高出全路3.44个百分点。铁道部两次下达的收入计划,等于多给路局16000万元,影响1996年运输收入计划的完成。年内,全局实际完成运输收入645745万元,完成部核减后的年度计划643900万元的100.3%,超收1845万元,但没有完成部定650800超收目标,少收5055万元。较1995年实际完成的539149万元增加106596万元,增长19.77%。清算收入完成646073万元,比年度计划多清算6983万元,增加清算1.09%,与部定增二目标比较少清算5799万元,减少0.9%,比上年实际完成427985万元,多清算218088万元,增长50.95%。
1997年,路局运输收入部定计划699500万元,局定奋斗目标712500万元。实际完成739726万元,超计划40226万元,超额5.75%,超局定奋斗目标27226万元,超额3.82%,运输清算收入完成748450万元,比计划712110万元,多得清算收入36340万元,超计划5.1%,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96年同期提高6.3%,多得清算收入44077万元。
1998年,路局运输收入计划原定为86.7亿元,调整计划为77.1亿元,实际完成773028万元,比部调整计划多完成2028万元,比上年实际739762万元增加33302万元。运输清算收入计划798178万元,实际完成736706万元,减少61472万元,完成计划92.3%。
1999~2004年,路局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1999~2003年全局运输营业收入累计完成5678207万元。2004年是铁道部对路局实行经营业绩考核第一年,全年运输营业收入1658085万元(含部一次性补助和大修增加清算),较计划1425569万元多完成232516万元,增长16.3%。较上年同期1464023万元增收194062万元,增长13.3%。
2005年,路局财会工作在路局直管站段的新体制下全面展开,成立资金安全检查组,加强银行账户清理,加大高风险资金清理力度,强化资金监控,跟踪借款单位经营动态,贯彻“大资金”理念,防范资金风险。以《加强财务集中管理和理顺财务管理体制的通知》为标志,制定《运输成本费用管理办法》《运输清算暂行办法》等配套办法,形成以资金、成本和资产管理为重点,以“四十二项制度”“五个保证体系”“三项工作机制”为内容的《路局财务工作管理规范》,为规范财务关系实现平稳过渡提供制度保障。年内,路局实现运输营业收入1513203万元,比预算增收41795万元,是预算的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