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建设项目审计

第四节 建设项目审计


  1997年,路局开始实施工程项目审计。按照铁道部审计局对工程项目实行“三个必审”的要求,各级审计机构对16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发现各分局程度不同地存在工程管理不严和“三边”工程问题。由于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基建管理部门审核不严,致使有13项存在多计工作量,高套费率的高估冒算、提高工程造价问题;有6个工程项目存在多计提设计费等各种费用,加大工程成本问题;有6个工程存在挤列成本,超标准施工、料差调整失误增加工程投资的问题。对此,各级审计部门按照财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做了处理,对促进工程管理,压缩建设投资,净化建设环境,减少经济违纪,发挥较好的作用。
  1998年,路局共完成15个工程项目的审计任务,审计预算额9326万元,核减投资额95万元,查出违纪款134万元。
  1999年,路局开展8个工程项目审计,审计预算4534万元,核减投资93万元,发现违纪额105万元。
  2001年,路局审计处根据审计中心的委托,对嫩江“504”铁路大桥实施工程项目审计,发现该工程存在违反规定提前验工、施工签认单计算误差、合同管理不规范、挤列工程成本、转移工程收入、工程监理费挂账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挤列成本问题处以10%的罚款,对挂账的工程监理费40.7万元全部予以收缴。
  2002年,路局根据审计中心的授权,审计处对改建铁路林东线新建奎山隧道工程进行审计,发现该项工程存在阶段性提前验工2014.7万元,挤列工程成本306.6万元,以及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备等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2004年5月,路局根据审计中心委托,对齐线路重点维修段哈齐提速工程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已清算未施工、已完工未组固等问题。8月,根据审计中心《关于授权14个铁路局2004年审计部分铁路建议项目的通知》要求,对牡丹江客车整备场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多验工计价、未按规定计列建设单位管理费、未按合同规定扣足质量保证金、成本窜列等问题,形成报告和处理决定,上报审计中心。2004年9月,根据审计中心委托,对滨绥线K524桥梁改造工程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