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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防火、防爆、防毒

第三节 防火、防爆、防毒


  1986~1987年,路局制定货场防火10条措施,积极组织落实,加强货场防火工作。同时,购买40台大型干粉灭火车,分配到6个较大货场,强化防火能力。针对客运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控制,根据路局制定的《列车安全系统实施办法》,客运处制定《安全系统控制图》,对西鸡西、肇东、克东、海伦、哈尔滨、双城、青冈、勃利、肇源9个烟花爆竹定点、生产厂家,双鸭山、鹤岗、七台河、鸡西4个煤矿区,大庆、让湖路、龙凤、卧里屯4个油田区,桃山、卓山2个采石场,1个金矿西林吉所在地的车站和牡佳、林密、绥佳、嫩林、滨洲5条线运行的列车,确定为查堵“三品”的重点。站车客运职工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宣传、查堵工作,开包检查面比上年增加10%。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后,进入林区的客车全部安装防火纱窗,全年消灭责任火灾、爆炸、行车、行包重大大事故。
  1988年,为进一步强化货运安全管理措施,路局在年初公布《试行腐朽木材运输防火全过程安全措施》,对腐朽木材运输防火标准、方法、固定防火专业队伍、药物生产质量、喷涂机械性能、装车责任制、编组站防范措施、机车火源控制、火灾事故责任划分和奖惩制度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将哈站编组挂有腐朽木材车辆的列车,与机车的隔离车由4辆改为10辆。在王岗、陶赖昭等站配备10台干粉灭火车,在机车上安装专用水龙带,以备及时消灭火险。
  1989年,全局严把“三品”上车关,列车乘务人员于列车始发站分工负责,做到“三堵三查三宣传”。列车长同乘警查堵天桥口、地道口、检票口,列车员查堵正门、控制背门,送水员站台巡视、查堵全车门和车窗,向旅客宣传,预防“三品”携带上车。鹤岗、七台河等煤矿所在地的车站,在节假日都增加查堵人员,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开包检查面,堵住“三品”上车。全局查出危险品7489起,其中雷管5348枚、炸药5162千克、汽油6900千克、鞭炮589000响,消灭由危险品所引起的事故险情。
  1990年,路局在防火防爆防毒工作中,重点以整治旅客列车治安为龙头,围绕旅客列车开展群防群治,实行综合治理,出现近年来没有过的稳定局面。发现和查堵“三品”进站上车4345件,收缴炸药184.6千克、雷管1283个、导火索225米、子弹2314发、鞭炮4.42万响,还有大量化学制品,减少可能造成的事故隐患。在防火安全工作上,开展百日无火灾竞赛和冬季安全防火活动,对运输生产中防火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治理,配合科研所研制成功内燃机车1211型自动灭火装置,解决内燃机车发生火灾难以扑救的问题,为全路内燃机车灭火做出贡献。
  1991~1992年,路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严要求、持之以恒”的方针,在狠抓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中,增加查堵人员,增设“三品”检查处所。查出“三品”2548起,其中鞭炮35.4千克、发令纸1万张、雷管791个。为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稳定路局治安秩序做出贡献。
  1994年,路局从实际出发,继续以旅客列车为龙头,以大站为重点,全面强化治安管理。铁路公安局确定12个重点站、11对重点车、5个重点区段,在整治工作中收缴各类枪支193支,查获“三品”10286起,其中炸药76.75千克、雷管2057个、导火索2399米、发令纸78138张、烟花爆竹369078响、油漆化工12149千克,保证站车安全,杜绝爆炸事故的发生。是年,路局和各分局共组成67个检查组,检查客车2748辆、机车482台、重点单位217个、重点要害防火部位296处,共发现火险隐患4916件,整改4412件,其中重大火险隐患10件,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409份,促进安全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全年共发生一般火灾事故12起,已全部查清,较上年下降48%,处理火灾事故责任者17人,其中拘留4人、罚款8人,处罚起火单位10个,杜绝特、重大火灾的发生,为全局安全运输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1996年,路局按照上级机关建线会战要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强化站车防火防爆防毒等治安整顿,实行站车治安平推检查,全年共查获“三品”3871起,其中炸药11.45千克、雷管393枚、导火索746米;收缴非法枪支37支;管制刀具7424把。是年,在防火监督检查工作中,全局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杜绝机车、运用客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年发生火灾1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5964元,较上年分别下降45%和96.5%。在旅客列车上实行“消防档案管理办法”,制定实施《车站值勤民警、列车乘务民警防火检查监督工作细则》,规范防火管理工作。
  1998年,路局组织防火检查组23次,对568个单位和个人进行消防处罚,开展专项治理,杜绝失控漏管、解决消防报警系统失灵等重大火险隐患,从源头上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实现全局杜绝旅客列车火灾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奋斗目标,完成抓基础建设的预定计划,全局共发生一般火灾14起,直接经济损失582089元。
  1999年,全局消防工作针对“两会保卫”“建国50周年”“澳门回归”等重大活动,结合《消防法》颁布实施1周年,共组成76个检查组,加大防火检查频次,共检查单位1985个次,发现隐患和问题9627个,下发法律文书1549份,经督促整改9618个,有效遏制了特重大火灾险情的发生。
  2000年,全局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防火、防爆、防破坏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大力整顿沿线治安秩序,对内盗、货盗开展专项整治。侦破各类案件6814起,重大案件1106起,查处治安案件3107起,为维护稳定,保证安全畅通起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爆炸品管理和危险品运输整治上,对全局26个固定涉爆单位、54个危险货物办理站、62个危险险品仓库、18个临时爆破施工现场、132家办理危货装车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危货仓库存在的26个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2001年,路局继续深化治安防控体系构建,推广创建平安站车线工作,确定66个站44趟车17条线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全年共查堵“三品”2528件,收缴管制刀具6236把,收缴各类非法枪支33支,全局杜绝发生客车爆炸、火灾事故以及因治安问题引发的行车重大、大事故,保持管内治安的持续稳定。在全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下发6个规范性文件;共组成检查组3965个,检查单位6286个次,发现各种隐患5810件,保持全局火灾形势的相对稳定。
  2002年,路局为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确保旅客列车安全的重要措施,细化8个方面96个整治项点,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在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上,整顿54个危险货物办理站、62个危险品仓库、132家办理危货装车单位。对25个爆炸品发到站加强承运过程管理;对4个重点油库和45个易燃易爆场所的避雷防静电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和整治。
  2003年,路局在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对危险货物运输申报条件逐条进行审核,经部批准的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97家,危险货物专用线496条;对36家未经消防、环保等部门批准或有关部门鉴定的企业,停止运输危险货物;对43个危险货物办理站的发到运量、消防设备、站台、仓库、雨棚等进行整治,全部达到部定标准。
  2005年,路局在防火防爆整治上,紧紧围绕百站、百车治安专项整治,火车站及周边地区治安专项整治和铁路沿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全局站车秩序明显改观,危及行车安全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沿线治安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得以向纵深推进的目标。全局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的力度,共组成消防安全检查组815个,检查单位3520个次,旅客列车938列次,共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5985件,下达各类法律文书1693份,整改5954件,占总数的99%;举办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班85期,培训86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