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路外安全
第四节 路外安全
一、交通事故处理与道口管理
1987年,全局共增加道口186处,年内路局颁发安全优质道口标准和评比办法,全局有70处有人看守的道口被局评为安全优质道口;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五大城市中的14处繁忙道由公安部门设岗派交通警察维持交通安全;对43处企业专用线的有人看守道口,移交给企业进行看守;还完成24处道口安全防护设备,累计150处,对无人看守的道口增设27处自动防护信号,长滨线全部打通。
1988年,路局共改善有人看守道口设备46处,累计完成196处,占正线有人看守道口总数的87.9%。为强化道口管理,经路局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申请,地方政府批准在哈尔滨铁路分局组建一支道口警察队,负责维持道口交通秩序、事故处理、安全宣传等,对保证交通运输安全起了很大作用。
1989年,路局共有道口2648处。其中:有人看守道口234处。全年消灭交通肇事责任事故。共改善道口安全设施29处。其中:有23处安设道口信号,累计已达200处,占有人看守道口的81%;修建21处道口房;新设风雨棚11处;更换栏木100处;补充栅栏620米;完成铺面及平台硬面化4260㎡。为加强道口管理,在哈尔滨、齐齐哈尔、让湖路等3个工务段安设道口无线联网,解决失控问题。
1990年,路局按照黑龙江省综合治理总体作战部署,在全省开展的爱路护路宣传活动月电话会议后,在车站和沿线张贴《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通告》5万余份,印发护路宣传提纲10万份,预防交通肇事图片、画册6700套。抽调干部职工、公安干警693名,组织10个宣传队、22个宣传小组,深入站车和沿线村屯,宣传爱路护路。有530余万人次受到了教育,推动了爱路护路活动深入开展。
1991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以38号明传电报,对各级政府和铁路、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提出要求。路局制定防范措施,转变道口出事铁路找地方的做法,并根据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1993〕8号、〔1994〕12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1994〕65号文件精神,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和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实行全面监护。
1994年,全局道口交通事故比上年下降36.4%,路局把道口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道口管理力度,实施干部包保责任制,形成了干群联控的管理机制。同时,在设备上加大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投资145.3万元,改建了44处繁忙道的电源、自动信号、铺面、栏杆及道口房等非标设备。与地方政府合作,将勃七线1.4公里及嫩林线197公里两处平交道口,改建成公铁立交桥。对全局不符合标准的218个鸣笛标、927个“小心火车”标、915个停车标志、646个道口护桩等进行移设。
1995~2001年,路局根据黑龙江省政府行政执法条例和省法制局5号文件,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均需经过专门法律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政府统一颁发的证件,方可上岗执行职务的要求,几年中路局工务处先后聘请了黑龙江省法制局法制处、局运输法院、局企业管理办公室,在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加格达奇等分局,对局安全监察室、工务处、各分局、各段的259名道口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都获得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与地方政府合作,将马桥河459公里、尚志140公里平交道口改为立交桥。路局投资144万元,改善道口铺面、栅栏16处;改修道口看守房8处;安设防护设备8处;电源改造4处;安设电动栏木6处,对保证交通运输安全发挥作用。
2002年,路局继续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护路爱路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4589人次,宣传车89台次,对1036所学校,125个村屯,1412家企、事业单位,308个街道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25万份,标语、布告、图片12600张,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17次,召开不同形式的宣传大会5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5万余人。
二、路外伤亡事故
随着全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市场经济开放,铁路沿线的各种车辆和行人日益增多,虽然各级政府和铁路部门在路外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但因各种机动车辆和行人失控,违反安全规定,盲目抢越道口、线路,造成路外伤亡事故趋于增多。
1986年,路局全年共发生交通肇事和路外伤亡事故1759件。其中:交通肇事473件,撞坏汽车218台、拖拉机211台、马车44辆,造成机车破损200台、车辆破损127辆,直接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总计伤亡1620人,其中死亡781人,重伤600人,轻伤239人。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肇事和路外伤亡事故,全年共出动1056台宣传车,到沿线村镇进行宣传。共放映安全教育电影、录像4927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6.5万余份。为合理调整道口布局,全年共拆、并道口365处,新设有自动报警和自动栏杆道口72处,增加有人看守道口43处,并重新修订道口看守员的职责。
1991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卫星小学师生野游乘坐的个体户大客车,在平山水泥厂企业专用线道口盲目抢越,与调车作业机车相撞,造成死亡11人、重伤22人、轻伤26人,大客车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50多万元。是年8月25日,尚志镇个体户龙江大客车抢越青云—苇河站间道口,与1124次列车相撞,造成死亡15人、重伤11人、轻伤23人,汽车报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1992年10月6日,1907次货物列车行至新彦—嫩江站间178.541公里道口处,与嫩江镇个体“长江750型”摩托车相撞(乘客5人、司机1人),造成死亡4人、重伤2人、摩托车报废,蒸汽机车小破。是年10月27日,4325次单机行至平山—帽儿山站间96.700公里道口处,与黑龙江省建一公司加腾牌吊车相撞,造成汽吊司机死亡,助手重伤,内燃机车中破,机车副司机重伤。
1997年,路局全年消灭责任重大路外伤亡事故,全局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1544起。非责任重大路外伤亡事故发生2起,全局路外死亡683人,重伤425人。
1998年,全局没有发生重大路外伤亡事故,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1284件,路外死亡575人,重伤370人,损坏交通车辆506台,铁路损坏机车174台、车辆89辆,中断正线行车时间103.2个小时,损失1091785元。
2000年,全局发生路外伤亡事故1071件(其中道口交通肇事370件),没有发生重大路外伤亡事故,全年路外伤亡482人,重伤314人,损坏交通车辆364台(辆),铁路损坏机车138台,损坏车辆116辆,中断正线行车76小时50分钟。
2001年,全局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746件,伤亡699人。其中:死亡401人,重伤202人,轻伤96人。损坏路外交通车辆:汽车109辆,拖拉机69台,其他车辆50台。铁路损坏机车42台,车辆35辆,中断正线行车时间115小时48分钟。
2002年,全局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632件,伤亡614人,其中死亡373人、重伤156人、轻伤85人。损坏路外交通车辆汽车88辆,拖拉机49台,其他车辆41台。铁路损坏机车41台,车辆22辆,中断正线行车时间98小时29分钟。
2003年,全局开展“护路安全攻关”活动,共出动护路宣传小分队122个、宣传车40台,走访厂矿、企业、学校等1420家,印制各种宣传品41万张(套),录制解说词磁带16盒,制作宣传板、黑板报368块,举办图片展和文件宣传93场,散发传单75000份,受教育达12000人次。
2004年,全局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627件,人员伤亡572人。其中:死亡396人、重伤114人、轻伤62人;损坏路外交通车辆182辆,其中:汽车113辆、拖拉机35台、其他车辆34辆,铁路损坏机车10台,车辆34辆,中断行车141小时8分钟。
2005年6月,全局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是6月12日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当天,路局、站段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在较大车站设立咨询点115个,出动宣传车37辆,宣传咨询人员2256人,悬挂横幅135条,揭挂《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挂图208套,出刊宣传板报315块,发放宣传品105000余份,在省内外产生轰动效应。全局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501件,人员伤亡453人(其中死亡296人,重伤107人,轻伤50人);损坏路外交通车辆20辆(其中汽车15辆,拖拉机4台,其他车辆1辆),铁路损坏机车4台,车辆2辆,中断正线行车时间11小时4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