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础建设
第九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一节 基础建设
1986~1993年,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形势下,物资管理实行权力下放,分级管理。扩大基层单位物资采购权,使物资供应在既要管好又要管活的轨道上发展,不断修改物资部门的规章和制度,以期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1986年,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进行物资管理方面的改革,提出物资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将加格达奇铁路分局领导的材料厂,划归哈尔滨铁路局统一领导。在向基层站段下放三类物资采购权的基础上,又下放了三权,让了一利。三权:统配和部管物资参与市场调节权,二类机电产品择优订购权,四项费用(分局级的基建、大修、更改、自筹)、“三材”(钢材、木材、水泥)分配权;一利:对进口、议价物资高于目录计划原价部分,物资部门不加局定业务费提成,搞活基层站段。在物资部门内部全面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推行厂长负责制;冲破传统的计划概念,实行滚动计划,随时受理临时计划;调整内燃机车配件储备分工,实行按架修段所在地材料厂分点储备;探索在基建工程中实行投、招标后的物资供应办法;改革废钢轨、废轮饼、废轮轴的清算制度,保证料款及时回收。
1988年,路局物资部门发动全体职工强化管理,广筹资源,优化服务。在物价上,加强宏观控制。针对三类物资各供应区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将价格管理权和采购权限下放各材料(总)厂,制定《三类物资价格目录》,维护站段和全局的利益。
1989年,路局制定《物资信息管理账单表报格式》标准,各分局大口根据局规定的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有关标准和办法。各材料(总)厂、木材厂进一步完善技术、管理、工作和作业标准。
1990年,路局关于企业升级的总体要求,一手抓全局各单位的物资管理达标、升级、考核公证工作,一手抓各材料(总)厂、木材厂的企业升级,推动各项管理工作的全面提高。齐齐哈尔材料总厂由局三级企业晋升为二级;南岔、佳木斯材料厂定级为三级企业。
1992年,全局214个基层站段中,有170个单位成为局级优秀标准仓库,占79.4%,较1991年的71.5%提高了7.9%。同时,被部授予“仓储全优荣誉证书”的材料(总)厂,由1991年的33.3%增加到44.4%;“仓库奖杯”单位由55.5%增加到77.7%。
1993年,全面推广应用《材料核算、物资管理信息系统》。9月,铁道部物资企业电算应用经验交流会在哈尔滨铁路局召开,会上哈材料总厂做“物资部门电算开发应用”经验介绍。
1994年,根据路局六届三次、四次职代会关于把工程、工业、物资部门首先推向市场和物资部门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加快走向市场的决定及总体要求,路局在体制改革推进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完成物资部门走向市场的战略部署。路局于1994年12月以哈铁劳〔1994〕558号文件公布路局物资体制改革后的新体制,物资管理体制结束1983年哈、齐两局合局以来的“一局两制”的局面。这一新体制确定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以为运输生产建设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全局总体效益为中心,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分级负责;有调有放,宏观调控,微观放活;有内有外,内尽职责,外争效益;多渠道、少环节、分级采购、分级储备、三级管理、通畅有序的新的物资管理新体制,标志着物资工作迈进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995年1月1日,路局开始运作新的物资管理体制。为搞好物资体制配套改革,从整章建制入手,制定《关于物资价格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物资分组采购管理的通知》《关于哈尔滨材料总厂路料运输有关问题的通知》《局管物资接力运输暂行办法》《哈尔滨铁路局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1996年,根据路局行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行政机构改革。建立物资管理处和物资总公司统一领导,两套编制,同一目标,协调运作,内尽职责、外创效益的管理体制,加强物资部门的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在建立物资管理新秩序的过程中,巩固和发展物资部门属地化管理改革成果,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推动分局级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分级归口管理,理顺内部关系,有利于发挥分局物资部门供应、管理、经营三种职能。新体制强化物资归口管理,有利于发挥物资部门主渠道作用,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强化物资分级管理,有利于发挥全局整体优势,调动分局积极性,推动物资部门有序进入市场,整顿内部流通秩序;减少储备层次和总量,推动比质比价、规模经营,节约资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全局经济效益。
1997年,路局在推进分局级单位的物资管理体制改革中,坚持“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不能丢”的原则,经路局研究基本确定成立加格达奇分局物资中心的方案。为解决十多年来一局两制的问题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强化分局物资管理、供应、经营的职能创造了条件。
为理顺增值税征管工作,积极与省国税局协商,争取政策。黑龙江省已拟文,将对铁路局所属物资供应部门征收增值税实行划分内外的办法,凡对运营单位供应物资不征收增值税,减轻全局物资供应的税赋。
改革机车车辆二项配件供应管理渠道。按照路局将机车车辆二项配件由工业总公司划归物资管理处管理的决定,下发《机车车辆二项配件供应管理办法》,明确产需衔接的供应组织形式。哈尔滨材料总厂全面承担机车车辆两项配件供应组织工作,在供应组织渠道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保证供应。
1998年,继续深入贯彻铁道部《加强铁路物资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物资归口管理。坚持“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不能丢”的原则,搞好分局级物资体制改革。组建加格达奇分局物资中心,构建内部组织结构,确保物资管理、供应、经营职能的有效发挥。
1999年,推进以谋求全局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物资分级归口管理改革。按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哈尔滨铁路局物资分级归口采购管理办法》,明确物资部门的分级归口采购责任,调整部分物资管理分工,进一步完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计划审查、方案优选、定点采购、招(议)标订购和经济责任制等各项制度。路局进一步完善《铁路局材料(总)厂物资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抓佳木斯物资供应中心、齐齐哈尔材料厂的应用试点工作,组织《铁路运营基层单位材料核算、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燃料核算及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全局机务、车辆、工务、电务系统各单位推广应用。
2000年,路局加快物资信息网建设,与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共同研制开发的铁路局材料(总)厂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在齐齐哈尔材料厂、佳木斯物资中心推广应用。在此基础上,审定《处厂业务流程图》,融合现代管理思想、方法的《铁路局物资管理网络系统》在全新的平台上开发研制成功,物资计算机管理系统在局物资处、哈尔滨材料总厂试运行。
2001年,路局扎实推进物资采购方式改革,物资采购实行招议标、比质竞价方案优选及临时采购审批三种方式,有效控制采购成本,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局管物资招(议)标采购品种达到192个,金额24800万元,占全部采购额的67%。下发《哈尔滨铁路局物资比质竞价择优采购管理办法》,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实行物资比质竞价择优采购。
2002年,全局落实《哈尔滨铁路局物资分级归口采购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路局的总体优势和物资部门的专业优势,推进物资分级归口管理,使物资分级归口采购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实现机务机车互换大部件、工务枕底清筛机、宽枕板及线上配件等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开创局机关带头规范采购,整治局内物资市场秩序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
2003年,充分发挥路局的总体优势和物资部门的专业优势,把强化物资归口管理的重点放在局机关,积极主动推进归口管理。根据路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运输设备重点维修计划安排的投资项目,下发关于提报“招标采购物资(设备)计划”的通知,要求各业务处提报年度招标采购物资(设备)计划,各业务处密切配合,物资归口招标采购在机务、工务、车辆、货运营销和客运公司等部门全面覆盖。牡丹江铁路分局积极推进企业物流配送改革,对物资采购模式和仓储资源进行整合,构建分局机车配件配送中心,在推进企业内部物流改革上进行很好的尝试。
加强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中铁物讯在线平台,首次进行线上配件网上招标采购试点,开创路局网上招标的先河。年末对2000吨废钢轨进行网上拍卖,比预计销售额多卖100万元,取得很大成功。配合中铁物资总公司开发兰州局、济南局系统应用。
2004年,根据路局跨越式发展总体要求,在《物资部门跨越式发展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制定《铁路局跨越式发展总体规划》推进方案,提出10项重点工作和40个落实项点,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推进物资部门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依据。根据路局《关于改变路局机关主体多经企业隶属关系的通知》精神,年初将物资处所属的物资经销总站、赫博公司、设备开发调剂有限公司,哈总厂路达公司、铁达公司、讯达公司、托运站人员和资产整体移交局多元经营资产管理中心。物资处所属的外经分公司人员和资产整体移交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铁路分局物资分处所属多经企业实现关系划转。按照路局要求进行物资供应布局调整,撤销绥化物资供应站整体划归哈尔滨分局材料厂,撤销加格达奇材料厂整体划归齐齐哈尔分局材料厂。深化物资采购方式改革,落实《路局物资分级归口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物资比质竞价择优采购管理办法》等配套改革文件,加强物资归口分级管理,扩大招标投标的范围,全部进行比质竞价采购,推进网上询价和网上招标的进程,实现物资采购方式的创新。路局实行分局管物资集招分订,下发《路局分局管物资集招分订管理办法》,发挥物资采购合力作用和资源整合批量优势,汇集品种数量,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实行分局管重点物资最高限价,下发《哈尔滨铁路局分局管重点物资最高限价管理办法》,在广泛调研市场行情、收集整理信息的基础上,路局合理确定公布分局管重点物资(代表品)的最高限价,作为各分局组织采购的最高限定价格标准和绩效评价依据,促进分局间拓展采购成本空间,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行成本节支绩效评价;下发《路局降低物资采购成本(费用)奖励办法(试行)》,激励各业务部门推动物资归口管理,发挥综合部门成本把关、控制监督作用,调动比质竞价降低采购成本的积极性,维护全局整体利益;实行料差返还制度,对局管物资采购形成的料差,按照各运营站段采购数额进行料差返还。全年按季(月)共为59个主要站段返还料差共计1096.2万元,其中哈尔滨铁路分局21个段返还料差计470.2万元,齐齐哈尔铁路分局12个段返还料差计303.6万元,牡丹江铁路分局8个段返还料差计10.5万元,佳木斯铁路分局8个段返还料差计175.1万元。
2005年,面对路局直管站段带来的新变化、新问题,精心谋划,精心组织,推进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推进物资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管理制度对接,制定《哈尔滨铁路局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办法》,汇集物资设备管理办法15个。“3·18”后,重新组建的物资处属铁道部限额内编制,重新公布材料(总)厂机构设置和定员定编,形成1个材料总厂、5个区域材料厂(地区物资设备管理办公室)的物资供应网络。规范各岗位职责标准、重点工作流程等,推进上下对接,提高系统工作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