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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产设备

第十章 房产建筑

第一节 房产设备


  一、房建设备数量

  1987~1994年,全局共有房屋设备1779.6万换算平方米,比1986年增加112.6万换算平方米。到1994年年末,已达26517112换算平方米,平均每年递增123.5万换算平方米。
  1995~2005年,全局共拆除中间站50个(含上年关闭的车站2个),其中哈分局11个、齐分局18个、牡分局10个、佳分局11个。拆除站内各类房屋151栋20235平方米,其中:拆除站舍房屋27栋9428平方米,拆除工务工区房屋20栋4636平方米,拆除仓库房屋16栋2520平方米,拆除通信房屋8栋458平方米,拆除扳道房屋59栋714平方米,拆除厕所3个116平方米,拆除井房1个80平方米,住宅(平房)17栋2283平方米。拆除站内建筑物30188换算平方米,其中:拆除站台75处23036换算平方米,拆除烟囱5座100换算平方米,站名牌198个1980换算平方米,围墙、栅栏5072换算平方米。编制《房建部门拆除关闭站舍交流图册》。至2005年年末,拆除扳道房399处。

  二、房建设备分类

  1986~1992年,全局的房产建筑设备种类繁多,不同时期的分类方法也不同。1992年以前,一直沿用1984年4月24日路局公布的《关于划分房屋类别的暂行规定》,将房屋按使用用途分为五类,即生产房屋、办公房屋、住宅房屋、地区宿舍、其他房屋。按房屋建筑结构分类为六类,即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混合结构房屋、砖木结构房屋、木结构房屋、土结构房屋、其他结构房屋。12月铁道部颁发《铁路站场、公共建筑物技术状态评定办法》,对站场、公共建筑物的分类做了新的规定。路局执行这一规定并做补充,分类如下:站台;雨棚;围墙、栅栏;道路、广场;站名牌;排水沟管;独立大烟囱;水表井、闸门井、检查井;蓄水池、生活用水塔;防空洞、加冰台、地道、永久性菜窖;道路上的桥梁、架空走道;道路上的涵管;室外上、下水道、暖气管道;独立饮水井(土井、手压井);避雷针、避雷塔;渗水井、化粪池;采暖锅炉;散热器;补助水箱及水泵;给水深井;游泳池。1992年,铁道部下发《铁路房屋建筑物大维修规则》,实行全路统一的分类方法,房屋按使用和建筑结构分类。按使用分为生产房屋、办公房屋、住宅房屋、宿舍房屋、其他房屋等五类;按结构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木结构、土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建筑物分为站场建筑物和公共建筑物。
  1997年,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哈尔滨市铁路有22座建筑、3个街坊被批准列为哈尔滨市第一批保护建筑和街坊。22座保护建筑分为三类,一类有哈尔滨铁路江上俱乐部、哈尔滨铁路局文化宫、哈尔滨铁路局办公楼、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铁路局第一招待所、哈尔滨铁路中心医院门诊部、哈尔滨铁路花园幼儿园、香坊火车站和国际饭店前住宅小楼(红军街38号)。二类有哈尔滨铁路分局运输检察院、哈尔滨铁路分局职业高中、哈尔滨铁路局铁道报社、公司街78号住宅、哈尔滨铁路分局铁贸公司(产权为外籍)、哈尔滨铁路中心医院花园街卫生所、哈尔滨铁路中心医院干部病房、哈尔滨铁路卫生学校和滨洲铁路桥头岗楼。三类有哈尔滨铁路分局招待所、哈尔滨铁路工程总公司二公司、哈尔滨铁路中心医院二内病房、哈尔滨铁路分局公安处。保护街坊有花园街以南、河沟街以北,公司街以东,海城街以西;花园街以南,河沟街以北,海城街以东,北京街以西;花园街以南,河沟街以北,海关街以东,交通街以西。
  1998~2000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铁路运输新技术广泛采用,管理方式不断改革,房建设备质量和修理方法有了明显进步。为适应形势的发展,铁道部组织人员多方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重新制定《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005年,路局一级房屋10764791平方米,占房屋面积总数的51.8%;二级房屋8919674平方米,占房屋面积总数的42.92%;三级房屋1098426平方米,占房屋总数的8.29%。一级建筑物12875103换算平方米,占建筑物总数的67%;二级建筑物5380612换算平方米,占建筑物面积总数的28%;三级建筑物960920换算平方米,占建筑物面积总数的5%。

  三、房建设备技术状态

  1986~1992年,全局站场、公共建筑物技术状态重新评定等级,与房屋一样分为一级、二级、三级。1992年,铁道部铁工务〔1992〕76号部令,对1980年文件中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细化和修改。如房屋8项病害中腐蚀破裂变形改为严重腐蚀破裂变形,对病害程度更加明确,一般腐蚀变形病害划归其他破损之中,并按照铁道部关于技术状态标准的规定,每年进行房建设备大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评定房建设备技术等级。
  1986~1994年,路局房屋、建筑物数量逐年增加,质量逐步提高。1986年,一级房屋占43.4%,三级房屋占7%。1987年,房屋技术状态:一级房屋达到17817栋5208128平方米,占房屋总数的45.8%:二级房屋达到19347栋5364264平方米,占房屋总数的47.2%;三级房屋为3130栋801250平方米,占房屋总数的7%。1994年,一级房屋占57.5%,三级房屋占4.6%。经过9年的努力整修,一级房屋上升14.1%,三级房屋下降2.4%。1986年建筑物一级占55.1%,三级占7.1%。1994年建筑物一级占70.9%,三级占4.8%,9年间建筑物一级上升15.8%,三级下降2.3%。至2005年,全局房屋建筑在数量、规模、质量上,由于新技术的应用得到全面的增加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