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黑龙江省六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85年5月15日至22日在哈尔滨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819名。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检查总结我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讨论决定1985年工作任务;二是调整补选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检察院部分领导成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陈雷关于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刘仲藜关于黑龙江省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省长何首伦关于黑龙江省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直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厘关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健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经过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接受了赵德尊、张瑞麟、季青、陈雷、于健等五名老同志的辞职请求,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剑白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振华、张若先为副主任,邬芳林、李东光、吴莲芬、侯立三、高光波为委员;侯捷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刘仲藜、靖伯文为副省长;贾成文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