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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工作进展迅速

  1985年全省公证工作有重要进展:
    一、加强对公证工作的指导。先后在十几个市、县,以召开座谈会、质量检查会等形式进行调查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的五项措施和《公证程序细则》。
    二、加强公证人员队伍建设。为缓和新形势下公证场所缺少、公证人员不足的矛盾、组建了公证联络员队伍。到1985年末,全省已有公证联络员869人。公证联络员担负宣传、介绍公证业务、传递公证工作信息、帮办公证和代写公证文书等任务,减轻了公证员的工作,提高了公证效率。同时还招聘一些老司法工作人员帮办公证,有利于公证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公证工作重点,由过去以办理民事法事法律关系公证为主,转移到以办理经济合同公证为主。1985年全省共办理各类公证21.7万多件,是1984年的4倍。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9.9万多件,占公证合同的91.3%。办证数量迅速增加,1983年占全国第22位,1984年占全国第11位,1985年跃居全国前5位。办证质量逐步提高。据对6.5万件办结公证检查:合格的占80%以上,假证、错证只有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