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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选派管理和技术干部去乡镇企业

  省委、省政府在批转省委组织部、省人事监察局十二月十八日发出《关于选派部分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发展乡镇企业的意见》时强调,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大企业中选派部分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区、乡镇、城市区街和农林牧场帮助发展乡镇企业,是振兴我省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舍得投放力量,注意总结经验,切实加强领导,把下派的人员组织好,使用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务求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
    《意见》说,选派工作必须从振兴全省经济的大局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乡镇企业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派一批乡镇企业所急需的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先由下边提出需求计划,再由上边组织选派。有选派任务的单位,要按上级下达的选派计划,把那些能起作用的管理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派下去,不起作用的干部,一个也不要派,要真正能够帮助基层解决一些问题。选派对象是机关、事业及国营大厂中的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在职人员。退居二线的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亦可选派。去向应在充分考虑本人专业和志愿的前提下,就地就近,到各县、乡(镇)和市地辖区的一些重要的乡镇、区街企业以及县级牧场、农场、林业局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或从事某项专业技术工作。
    选派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监察局负责,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做好对选派人员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下派人员在下派期间,由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时间为两年左右,最低不应少于一年半。下派期间只带组织关系,其他关系不动;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由原单位解决。
    为顺利完成选派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可以分期分批地成熟一个下派一个,成熟一批下派一批。在明年四月底前,对选派干部要搞好集训。要做好选派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